罪念 第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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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宇颤着声音说:“难不成是嫂子的冤魂?”
  “不会,怎么可能?要是有鬼,那也是人闹的。”戚宁冷静下来,劝方宇不要胡思乱想,在心里思量,“不管是人是鬼,看来都有必要重视一下林欢的安全问题。”
  “你是在担心林法医的安全吧?”方宇竟然一语道破戚宁的心思,又煞有介事地说,“我能查到这三个电话的起源,当然就能查到它们的交集,所以我才觉得这件事有些诡异。”
  既然方宇都清楚了,戚宁也省得解释,便嘱咐道:“这件事暂时先不要说出去,尤其是千万不能让林欢知道。等找个机会跟程队商量一下,再看怎么解决。”
  “行,听你的。”方宇说。
  随后,两人在公用电话亭中采集了指纹,又在附近找了找,发现斜对面与中山公园相反的方向,有一家新开的银行网点。看起来营业厅刚装修好,但窗户边上的atm取款机已经可以用了,且对着电话亭。两人一阵兴奋,不过这个时间人家早下班了,要拿到atm机监控视频也得明天早上。
  第十章 悟
  1 愚痴之业
  9月18日,阴历七月二十八,凌晨3时许,正是夜色最浓的时间。
  程巍然拖着疲惫的身子掀起警戒线走进现场。勘查员正在架设照明灯,法医林欢举着手电筒站在停放在街边的一辆轿车的右侧车头部位,手电筒光束投射在一个赤身裸体的男性尸体上。被害人双眼被挖了,跪在轿车旁,背部有一个猪头的画像。按照戚宁给出的解读,猪代表人生三毒中的“痴”,也就是说被害人被凶手选中是因为他触犯了意业中的“愚痴”,所受到的惩罚是挖眼。还有被害人头上方便是轿车的右后视镜,想必凶手用它来喻示孽镜。被脱掉的衣服同样也被凶手整齐地叠好,放在脚边。
  被害人张迪,男34岁,在沙河区委宣传部工作。昨天晚上8点30分左右离开家,进行夜跑锻炼。妻子王敏和孩子将近10点先行就寝,然而王敏今天凌晨两点醒来上洗手间时,发现张迪仍未归家。打其手机显示关机,王敏深感不安,于是报警。由于先前有过夜跑者被抢劫案例,派出所不敢怠慢,立即出警,按照王敏提供的张迪惯常夜跑的线路寻找,最终在距鼎山公园北侧出入口处不远的街边,发现已经遇害的张迪。
  派出所值班民警汇报了发现被害人的经过,程巍然点点头,拍拍民警的肩膀,示意辛苦了。
  警戒线外,方宇手拿笔和记事本,正在给被害人妻子王敏做笔录:“你丈夫经常做夜跑运动?”
  “每天都跑,风雨不误。”王敏用手背抹着双眼说。
  “时间也固定?”
  “对,每天晚上8点半到10点之间。”
  “线路呢?”
  “天气不太好的时候就围着我们家住的小区跑几圈,一般都在这鼎山公园里跑。”
  “他今天从家里出来前有没有什么反常表现,比如突然接个电话什么的?”
  “没有,很正常。”
  由于案发在凌晨,而且现场与先前的案子大同小异,程巍然觉得没必要折腾戚宁,便没通知她。
  早上戚宁得知凶手又作案得手,心情沉到了谷底。其实大家心情都很沉重,感觉无论怎么追赶,总是比凶手慢半拍,想要让凶手停手似乎只能眼睁睁等着他杀够十个人。
  程巍然更是一筹莫展,他甚至有些犹豫还要不要继续围绕受害人的社会关系排查下去,有种一直在做无用功的感觉。凶手选择作案目标以及动机都已经很明确了,并且大多数被害人所做的阴暗事件都被网络和其他媒体曝光过,凶手完全有可能通过媒体报道来选中他们。
  但戚宁仍然坚持她先前的观点——如果从新闻报道的角度讲,符合凶手作案目标的人大有人在,凶手为什么偏偏要选中这几个人?还是那句话,一定有某种对凶手有特别意义的东西或事件能将所有被害人关联起来。
  发完牢骚,收拾收拾沮丧的心情,还得继续办案。戚宁和方宇来到被害人张迪的单位——沙河区委宣传部新闻科。接待他们的是一位姓刘的科长,互相礼貌地寒暄了几句,刘科长又针对张迪的死感慨一番,才开始正式讯问。
  “张迪在科里任什么职务?”方宇问。
  “现在就是普通的科员,负责采编和写写新闻稿什么的。”刘科长说。
  “您说‘现在’是什么意思?他以前做什么?”戚宁插话问。
  “以前是我们科的一把手,我是接替他当的科长。”刘科长说。
  “他为什么被降职?”戚宁追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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