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3 / 4)
“斐然,你是不是忘了,我可是商人,”李钺笑道,“商人的本质就是挣钱。如果这本小说我看不到投资回报,是不会投钱的。”
斐然疑惑道:“真有那么好吗?”
“你看看就知道了。”李钺拿过斐然手上的平板电脑,登陆自己的邮箱帮他下载了小说。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斐然便和李钺排排坐,一起看起了几年前连载于原河小说网的仙侠文《蜀山》。
《蜀山》原著接近三百多万字,在原河小说网连载了三年多,却始终不温不火。主要是因为这本小说是如今网络小说里很少见的群像类小说。在《蜀山》里,没有一个主角贯穿始终,这十几万字可能在说这个人的故事,而下面几十万字,重点又转移到了其他人身上。每个人所占的篇幅都差不多,遇到的事也千奇百怪。但在结局时,所有的线索都汇聚到了一起,展开了一场波澜壮阔、舍生取义的信念之战。
三百多万字的大长篇,即便是不眠不休也要看上好几天。虽然从巴哈马到北京横跨半个地球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很长,但也仅够斐然看完第一卷的内容。
不过只看一卷也够了,下飞机时斐然认真地对李钺说道:“你给钱,我来演。”
李钺点点头:“当然。”
虽然决定了要投资《蜀山》,但摆在李钺面前的还有一个难题,就是版权。以前李钺投资影视剧,都是直接以个人名义注资剧组,从来不需要考虑版权归属问题。可《蜀山》作为一部网络小说,其版权归作者及其连载网站所有,李钺如果想把它改编成影视剧,就需要和作者及原河小说网进行洽谈。而之前《蜀山》的影视化谈判破裂,除了有价格谈不拢的原因外,还有原著作者不太愿意把自己的小说交给当时买影视版权的公司改编的缘故。
价格先不论,仅看原著作者的态度,便能知道这是一个宁缺毋滥不差钱的人,比起卖出改编权后得到的金钱,他显然更在乎自己的作品会被改编成什么样。既然作者是这个态度,那么李钺以个人的名义去谈版权就明显没什么优势,但又不能公司出面买版权。毕竟金石资本是家投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制作影视剧,以前李钺对外都是借着金石资本的名义,但实际上的资金流动并没有牵扯到公司账目,所以并没有违法。
可如果要以公司的名义去谈《蜀山》的版权,那就是两回事了。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李钺自然不会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想了一会,他命人联系了方正传媒的方总。
方正传媒作为一家主营经纪约的公司,其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其实也包含了影视制作这一块。不过虽然在公司草创时有过投资影视业的想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方正传媒显然走上了另一条路。随着华国影视业的蓬勃发展,方正也不是没有想过开展这一块业务,但从资金、项目等多方面考虑,却始终没有迈出这一步。
如今面对李钺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方正传媒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于是李钺成为了方正传媒的第二大股东,并着手开始筹备《蜀山》的影视化。
第102章 走秀
方正传媒和原河小说网的谈判进展顺利, 唯一对自己作品影视化持怀疑态度的原著作者,在知道前来洽谈的是方正传媒,并听了初步企划案后, 立马点头同意了《蜀山》改编权的出售。同时她也接受了方正传媒的邀请, 成为了《蜀山》的编剧之一。
原著作者成为编剧的好处之一,便是能很好的掌控剧本的走向, 不会脱离小说发生魔改的现象。但也有坏处, 那便是身为“亲妈”的作者, 通常不愿意删改作品。大多数小说改编影视化都有一个问题, 就是篇幅太长或太短, 需要删减内容或者增加支线。增加支线对于作者来说问题不大,但删减内容就是个大问题。
同时毕竟小说和影视存在一定的差异,许多优秀的作者不一定是一个优秀的编剧,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的编剧来把控剧本节奏,同时删去没有必要的情节和内容。
为了扬长避短,方正传媒决定善用资源,将公司的金牌编剧汇聚一堂,一起来商讨剧本的撰写, 同时让原著作者担任负责人, 掌控全局。
如此尽心尽力的表现, 自然让“亲妈”心花怒放, 迫不及待地就发了一条喜大普奔的微博——
袅袅青茶v:《蜀山》终于找到个靠谱的婆家了!亲妈忍不住泪流满面![嚎啕大哭.jpg]
——《蜀山》要影视化了吗?死忠粉很担心啊!
——担心+1,茶妈,你忘了大洋彼岸惨死的《牧魂曲》了吗?签合同的时候要慎重啊!
——《牧魂曲》虽然魔改得厉害, 但特效其实非常不错,比得上《洪荒》了,如果《蜀山》特效能达到这个水准,再怎么改也不会太难看吧?
——难道你觉得《牧魂曲》改得好看吗?尼玛我家范老大明明是追魂夺魄的黑无常,却被生生改成了超能力!神特么超能力!
——按照这个尿性,《蜀山》的林虚怕不是要改成剑客哦……老子大蜀山隐元峰的长老啊!
——不过林虚上蜀山之前确实是一个江湖剑客啊[笑哭]
——别加感情线别加感情线别加感情线!除了原著里的感情线,别特么魔改啊!一想到林虚会对谁一往情深我就一身鸡皮疙瘩!
——谁敢拆我师徒cp,我跟他没完!
——明明是君临好吧?下克上塞高!
——谁演林虚啊?我脑子里唯一能对上号的就是斐然……但他不会拍电视剧了吧?[允悲] ↑返回顶部↑
斐然疑惑道:“真有那么好吗?”
“你看看就知道了。”李钺拿过斐然手上的平板电脑,登陆自己的邮箱帮他下载了小说。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斐然便和李钺排排坐,一起看起了几年前连载于原河小说网的仙侠文《蜀山》。
《蜀山》原著接近三百多万字,在原河小说网连载了三年多,却始终不温不火。主要是因为这本小说是如今网络小说里很少见的群像类小说。在《蜀山》里,没有一个主角贯穿始终,这十几万字可能在说这个人的故事,而下面几十万字,重点又转移到了其他人身上。每个人所占的篇幅都差不多,遇到的事也千奇百怪。但在结局时,所有的线索都汇聚到了一起,展开了一场波澜壮阔、舍生取义的信念之战。
三百多万字的大长篇,即便是不眠不休也要看上好几天。虽然从巴哈马到北京横跨半个地球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很长,但也仅够斐然看完第一卷的内容。
不过只看一卷也够了,下飞机时斐然认真地对李钺说道:“你给钱,我来演。”
李钺点点头:“当然。”
虽然决定了要投资《蜀山》,但摆在李钺面前的还有一个难题,就是版权。以前李钺投资影视剧,都是直接以个人名义注资剧组,从来不需要考虑版权归属问题。可《蜀山》作为一部网络小说,其版权归作者及其连载网站所有,李钺如果想把它改编成影视剧,就需要和作者及原河小说网进行洽谈。而之前《蜀山》的影视化谈判破裂,除了有价格谈不拢的原因外,还有原著作者不太愿意把自己的小说交给当时买影视版权的公司改编的缘故。
价格先不论,仅看原著作者的态度,便能知道这是一个宁缺毋滥不差钱的人,比起卖出改编权后得到的金钱,他显然更在乎自己的作品会被改编成什么样。既然作者是这个态度,那么李钺以个人的名义去谈版权就明显没什么优势,但又不能公司出面买版权。毕竟金石资本是家投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制作影视剧,以前李钺对外都是借着金石资本的名义,但实际上的资金流动并没有牵扯到公司账目,所以并没有违法。
可如果要以公司的名义去谈《蜀山》的版权,那就是两回事了。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李钺自然不会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想了一会,他命人联系了方正传媒的方总。
方正传媒作为一家主营经纪约的公司,其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其实也包含了影视制作这一块。不过虽然在公司草创时有过投资影视业的想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方正传媒显然走上了另一条路。随着华国影视业的蓬勃发展,方正也不是没有想过开展这一块业务,但从资金、项目等多方面考虑,却始终没有迈出这一步。
如今面对李钺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方正传媒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于是李钺成为了方正传媒的第二大股东,并着手开始筹备《蜀山》的影视化。
第102章 走秀
方正传媒和原河小说网的谈判进展顺利, 唯一对自己作品影视化持怀疑态度的原著作者,在知道前来洽谈的是方正传媒,并听了初步企划案后, 立马点头同意了《蜀山》改编权的出售。同时她也接受了方正传媒的邀请, 成为了《蜀山》的编剧之一。
原著作者成为编剧的好处之一,便是能很好的掌控剧本的走向, 不会脱离小说发生魔改的现象。但也有坏处, 那便是身为“亲妈”的作者, 通常不愿意删改作品。大多数小说改编影视化都有一个问题, 就是篇幅太长或太短, 需要删减内容或者增加支线。增加支线对于作者来说问题不大,但删减内容就是个大问题。
同时毕竟小说和影视存在一定的差异,许多优秀的作者不一定是一个优秀的编剧,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的编剧来把控剧本节奏,同时删去没有必要的情节和内容。
为了扬长避短,方正传媒决定善用资源,将公司的金牌编剧汇聚一堂,一起来商讨剧本的撰写, 同时让原著作者担任负责人, 掌控全局。
如此尽心尽力的表现, 自然让“亲妈”心花怒放, 迫不及待地就发了一条喜大普奔的微博——
袅袅青茶v:《蜀山》终于找到个靠谱的婆家了!亲妈忍不住泪流满面![嚎啕大哭.jpg]
——《蜀山》要影视化了吗?死忠粉很担心啊!
——担心+1,茶妈,你忘了大洋彼岸惨死的《牧魂曲》了吗?签合同的时候要慎重啊!
——《牧魂曲》虽然魔改得厉害, 但特效其实非常不错,比得上《洪荒》了,如果《蜀山》特效能达到这个水准,再怎么改也不会太难看吧?
——难道你觉得《牧魂曲》改得好看吗?尼玛我家范老大明明是追魂夺魄的黑无常,却被生生改成了超能力!神特么超能力!
——按照这个尿性,《蜀山》的林虚怕不是要改成剑客哦……老子大蜀山隐元峰的长老啊!
——不过林虚上蜀山之前确实是一个江湖剑客啊[笑哭]
——别加感情线别加感情线别加感情线!除了原著里的感情线,别特么魔改啊!一想到林虚会对谁一往情深我就一身鸡皮疙瘩!
——谁敢拆我师徒cp,我跟他没完!
——明明是君临好吧?下克上塞高!
——谁演林虚啊?我脑子里唯一能对上号的就是斐然……但他不会拍电视剧了吧?[允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