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尘再乱】303(4 / 5)
鬼雄万分诧异,小小折扇哪来这股力量。初一则扬手一掷,歌风扇立于面前浮空高速旋转,恰似一轮浑圆满月。折扇中的海潮也随之天旋地倒反复翻涌,渐渐形成了一个深邃的漩涡。
鬼雄起初不得其意,但很快他就察觉到海潮之力的汹涌强大。那力量不仅拽着他的手臂无法动弹,甚至将他的煞气他的修为也硬扯了过去。回想起这女道师曾是蕴藏三环邪瞳的神器之躯,这歌风扇又是一个吞噬天地于无形的恐怖法器,鬼雄真的有些慌了。
而当鬼雄看见凌非焉手中已经变成血红色的剑刃时,他知道或许不必再等什么恰当时机,再不遁逃,恐怕便要折命在此。
“想溜?没那么容易!”初一识破鬼雄心思,左手控扇,右手五指于虚幻沧海中轻一抚拨。万顷海水霎时环于鬼雄周身,迅速向上升起四方水幕。
鬼雄料想初一是要画地为牢,将他困于水牢之内,再顾不得任何,纵身跃起想从尚未闭合的水牢上空遁逃。初一没有给他机会,又弹指以两道水龙拴住鬼雄脚踝,把鬼雄扯回水牢底部。然后立刻封闭牢顶,让六方水幕相互弥合融为一体。
清冷凛冽的海水顷刻倒灌进来,将鬼雄浇灌成极其狼狈的模样。他恨不得凿壁逃逸,以手刀疯狂挥砍牢笼的水壁。可惜,抽刀断水,水更长流,鬼雄的反击毫无意义。
“放我出去,我是鬼雄仙君!尔等……尔等凡人!何敢谋杀仙君性命!放我出去!我是要当仙帝的天神!!”许是被绝望的恐惧笼罩,许是被刺骨的海水惊醒自己大限将至,鬼雄语无伦次的叫嚣着,却很快就被海水灌进了喉咙。
“到此结束吧。”凌非焉轻声言语,将炎月剑御在身前,剑锋直指囚在水牢中的鬼雄。
只见炎月剑此时通体赤红,剑刃里透着橙黄之色,极像是炎炎熔炉中炼熟的炽铁。随着凌非焉左手环动在身前划出一个浑圆,长剑亦随之幻化出无数剑影,于她身前形成一个圆形的剑阵。
初一尚未见过凌非焉的血魂共映,只道凌非焉身前无数赤红的炎月剑影十分耀眼。看架势,这一招很像涂明宫的剑艺万刃齐鸣。怎料凌非焉并未将这些剑影直袭鬼雄,她的右手再向相反方向环动,那赤红的剑阵中又随之增添一环剑影。两环赤色剑影向彼此相反的方向不停转动,杀机四溢令人骇然,却又华丽炫目让人移不开双眼。
更可怕的是,除了这两轮与炎月剑自身同等大小的剑阵,在鬼雄头顶的半空中,竟还高高悬着一个巨大的剑阵投影。那阵中赤红的炎月剑内内外外足有六环之多,其剑影之量不计其数。锐利剑锋垂直向下,就像笼罩在鬼雄头上的一轮巨大血月。凌非焉这一招下来,便是青玄上境的高手也只逃不过碎尸万段飞灰湮灭的结果了。
“怪不得叫炎月剑。”初一赞叹一声。
此时此刻,几乎整个堃山的生灵都被这轮巨大的血月震慑,怔怔等待着万刃如雨后的尘埃落定。
然而,凌非焉最后驱剑的动作却是那般轻描淡写。她只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轻轻向前一点,身前两轮剑影便由缓慢旋转变为飞速轮转。半空中,刹那星河倾洒众星陨落。
剑刃带着火光与月华刺入初一囚禁鬼雄的水牢,灼烫水汽瞬间升腾为白色雾气。水雾中,剑影没有受到丝毫阻隔,尽数刺入鬼雄庞大的身躯。
“啊————!!!”鬼雄痛苦的嘶鸣震动山林,却没有任何人为之惋惜。
待到水雾散去,鬼雄的身体已经变回原本清瘦形状。那鬼头环刀倒是还与他的手臂连在一起。初一撤了水牢,鬼雄即刻瘫倒在地一动不动,已经没了呼吸。
谁能想到曾经的上古二圣仙尊、下界雄首会落魄到这般田地。哪怕再是憎恨于他的合盟弟子,见此上仙堕落也免不得慨叹几分。
不过,凌非焉没有心软。这次她拂袖一挥,身前剑影齐齐刺入鬼雄残躯,那躯体里骤然泄出一股黑色瘴气,便再也没了动静。
剑影消散,炎月剑渐渐褪去赤红,变回原本颜色。初一上前将长剑由鬼雄的尸身上抽出,扯下一块儿衣襟将剑身擦拭干净,递还给凌非焉。
“结束了。”初一轻道。
凌非焉接过长剑,归入剑鞘,郑重点了点头。
众人极目远眺,笼罩在堃山上的阴云浓雾终于豁然开朗,阳光再次缓缓铺入这片古老的山林。那些残存鬼兵在阳光的灼烧下仓皇遁去,逃得慢的便永远被灼成了飞散的灰烬。
“结束了……结束了!我们赢了!!”幸存的合盟弟子欢呼着围将上来,都想亲眼目睹鬼雄陨灭的撼世场面。
“让开!给老夫让开!!”忽然,人群中有一发丝凌乱衣衫染满血迹的道者,提着长剑拨开人群,直奔鬼雄尸身。
人们认出那是清泉宫的柳暗明,很快又被他疯狂的举动惊呆。柳暗明疯了一样用那柄被预言会诛杀鬼雄的入尘剑劈砍着地上的尸体,直到那赫赫不可一世的上仙之躯被他斩成肉泥,才哭丧着将长剑一丢,颓丧歪坐在地泣出声来。
有人道他是终于为柳风烟报了仇,才如此激动失态,便劝他节哀。有人暗笑他为应那少年预言,硬在已死之人身上乱挥乱砍瞎逞威风。
毕竟这一战,所有还活着的人都是目击者。上古二圣仙尊的鬼雄,是那七人合力诛杀,与柳暗明和他的入尘剑并无半点干系。
或许,这将是世人永远不会知晓的秘密。
没有人知道,凌非焉的血月剑阵屠戮了鬼雄的肉躯,二轮剑影也诛灭了鬼雄的神识,但就在那股黑色瘴气散去的时候,鬼雄将一缕微弱的神识经由掌心鬼煞头颅渡进了已经已经肉身化的鬼头环刀中。待合盟众人以为大事已成撤出堃山,他即可自此陷入沉眠潜藏修养。数世千载后,借尸还魂卷土重来。这就是鬼雄最后的逃脱之策。 ↑返回顶部↑
鬼雄起初不得其意,但很快他就察觉到海潮之力的汹涌强大。那力量不仅拽着他的手臂无法动弹,甚至将他的煞气他的修为也硬扯了过去。回想起这女道师曾是蕴藏三环邪瞳的神器之躯,这歌风扇又是一个吞噬天地于无形的恐怖法器,鬼雄真的有些慌了。
而当鬼雄看见凌非焉手中已经变成血红色的剑刃时,他知道或许不必再等什么恰当时机,再不遁逃,恐怕便要折命在此。
“想溜?没那么容易!”初一识破鬼雄心思,左手控扇,右手五指于虚幻沧海中轻一抚拨。万顷海水霎时环于鬼雄周身,迅速向上升起四方水幕。
鬼雄料想初一是要画地为牢,将他困于水牢之内,再顾不得任何,纵身跃起想从尚未闭合的水牢上空遁逃。初一没有给他机会,又弹指以两道水龙拴住鬼雄脚踝,把鬼雄扯回水牢底部。然后立刻封闭牢顶,让六方水幕相互弥合融为一体。
清冷凛冽的海水顷刻倒灌进来,将鬼雄浇灌成极其狼狈的模样。他恨不得凿壁逃逸,以手刀疯狂挥砍牢笼的水壁。可惜,抽刀断水,水更长流,鬼雄的反击毫无意义。
“放我出去,我是鬼雄仙君!尔等……尔等凡人!何敢谋杀仙君性命!放我出去!我是要当仙帝的天神!!”许是被绝望的恐惧笼罩,许是被刺骨的海水惊醒自己大限将至,鬼雄语无伦次的叫嚣着,却很快就被海水灌进了喉咙。
“到此结束吧。”凌非焉轻声言语,将炎月剑御在身前,剑锋直指囚在水牢中的鬼雄。
只见炎月剑此时通体赤红,剑刃里透着橙黄之色,极像是炎炎熔炉中炼熟的炽铁。随着凌非焉左手环动在身前划出一个浑圆,长剑亦随之幻化出无数剑影,于她身前形成一个圆形的剑阵。
初一尚未见过凌非焉的血魂共映,只道凌非焉身前无数赤红的炎月剑影十分耀眼。看架势,这一招很像涂明宫的剑艺万刃齐鸣。怎料凌非焉并未将这些剑影直袭鬼雄,她的右手再向相反方向环动,那赤红的剑阵中又随之增添一环剑影。两环赤色剑影向彼此相反的方向不停转动,杀机四溢令人骇然,却又华丽炫目让人移不开双眼。
更可怕的是,除了这两轮与炎月剑自身同等大小的剑阵,在鬼雄头顶的半空中,竟还高高悬着一个巨大的剑阵投影。那阵中赤红的炎月剑内内外外足有六环之多,其剑影之量不计其数。锐利剑锋垂直向下,就像笼罩在鬼雄头上的一轮巨大血月。凌非焉这一招下来,便是青玄上境的高手也只逃不过碎尸万段飞灰湮灭的结果了。
“怪不得叫炎月剑。”初一赞叹一声。
此时此刻,几乎整个堃山的生灵都被这轮巨大的血月震慑,怔怔等待着万刃如雨后的尘埃落定。
然而,凌非焉最后驱剑的动作却是那般轻描淡写。她只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轻轻向前一点,身前两轮剑影便由缓慢旋转变为飞速轮转。半空中,刹那星河倾洒众星陨落。
剑刃带着火光与月华刺入初一囚禁鬼雄的水牢,灼烫水汽瞬间升腾为白色雾气。水雾中,剑影没有受到丝毫阻隔,尽数刺入鬼雄庞大的身躯。
“啊————!!!”鬼雄痛苦的嘶鸣震动山林,却没有任何人为之惋惜。
待到水雾散去,鬼雄的身体已经变回原本清瘦形状。那鬼头环刀倒是还与他的手臂连在一起。初一撤了水牢,鬼雄即刻瘫倒在地一动不动,已经没了呼吸。
谁能想到曾经的上古二圣仙尊、下界雄首会落魄到这般田地。哪怕再是憎恨于他的合盟弟子,见此上仙堕落也免不得慨叹几分。
不过,凌非焉没有心软。这次她拂袖一挥,身前剑影齐齐刺入鬼雄残躯,那躯体里骤然泄出一股黑色瘴气,便再也没了动静。
剑影消散,炎月剑渐渐褪去赤红,变回原本颜色。初一上前将长剑由鬼雄的尸身上抽出,扯下一块儿衣襟将剑身擦拭干净,递还给凌非焉。
“结束了。”初一轻道。
凌非焉接过长剑,归入剑鞘,郑重点了点头。
众人极目远眺,笼罩在堃山上的阴云浓雾终于豁然开朗,阳光再次缓缓铺入这片古老的山林。那些残存鬼兵在阳光的灼烧下仓皇遁去,逃得慢的便永远被灼成了飞散的灰烬。
“结束了……结束了!我们赢了!!”幸存的合盟弟子欢呼着围将上来,都想亲眼目睹鬼雄陨灭的撼世场面。
“让开!给老夫让开!!”忽然,人群中有一发丝凌乱衣衫染满血迹的道者,提着长剑拨开人群,直奔鬼雄尸身。
人们认出那是清泉宫的柳暗明,很快又被他疯狂的举动惊呆。柳暗明疯了一样用那柄被预言会诛杀鬼雄的入尘剑劈砍着地上的尸体,直到那赫赫不可一世的上仙之躯被他斩成肉泥,才哭丧着将长剑一丢,颓丧歪坐在地泣出声来。
有人道他是终于为柳风烟报了仇,才如此激动失态,便劝他节哀。有人暗笑他为应那少年预言,硬在已死之人身上乱挥乱砍瞎逞威风。
毕竟这一战,所有还活着的人都是目击者。上古二圣仙尊的鬼雄,是那七人合力诛杀,与柳暗明和他的入尘剑并无半点干系。
或许,这将是世人永远不会知晓的秘密。
没有人知道,凌非焉的血月剑阵屠戮了鬼雄的肉躯,二轮剑影也诛灭了鬼雄的神识,但就在那股黑色瘴气散去的时候,鬼雄将一缕微弱的神识经由掌心鬼煞头颅渡进了已经已经肉身化的鬼头环刀中。待合盟众人以为大事已成撤出堃山,他即可自此陷入沉眠潜藏修养。数世千载后,借尸还魂卷土重来。这就是鬼雄最后的逃脱之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