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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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听到旁边有人说:“啧啧,这个时樾是二进宫了。真是能犯事儿啊,白长了这么一副好模样。”
  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平静。
  她忽然触及了时樾的内心。当年在“蓝天利剑”,他一生中军人荣誉的最高之处。随后便被怀疑,被开除出大队和学院,继而又被重重地砸向了监狱。他固然说过并不后悔,可是那一次入狱的经历对他的荣誉和尊严究竟有多大折损,她直到现在,走进了这个地方,才真正明白。
  很多违法的人是不懂得“耻”的。
  可是时樾懂得。他太懂得了。
  伤害永远都是对最在意的人最有致命性的打击。
  荣誉、忠诚、责任。
  他烙印在心上的三个词语。可笑的是,命运一直在逼着他做出相反的选择。
  审判在无情地进行着。
  公诉人拿出了那柄用塑料袋装着的手~枪。
  “被告时樾,这是一把92式□□,具有较强杀伤力。经确认,上面残留的有且仅有你一个人的指纹。而且手~枪确属从你手中缴获。是否承认?”
  时樾说:“是的。”
  “马刘(马骝)和龙平(龙头)指认这柄手~枪是归你所有,你有军队背景。是否属实?”
  时樾平静地说:“不是我的。”
  “他们还指认,你用这把枪杀死了刘斌。”
  “我没有杀刘斌。”
  “你用这把枪杀死了何仁泰(泰哥)。”
  “对。”
  “是谁杀死了刘斌?”
  法官语声肃穆,全场的气氛更加紧张起来。尤其是常剑雄,脸如铁铸,眼睛几乎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时樾。
  时樾淡然道:“我来得晚,没看见。”
  常剑雄的面色微微一动。
  法官仍然紧跟着逼问:“这把枪归谁所有?”
  所有人的耳朵,仿佛都竖了起来。常剑雄目不瞬转,冷冷地盯着时樾。
  南乔的心提了起来。
  她的证词中,说明了这支枪最初是在常剑雄手里,随后才被时樾拾起,千钧一发之际击中泰哥,救了常剑雄。
  然而现在其他人的证词,包括时樾之前自己的口供,都在朝着不利于他的方向发展。凭借着枪上的指纹,即便是她指出枪最初在常剑雄手里,这样的证据足够抵抗其他不利证词吗?当时便有警员质疑,既然南女士称常剑雄也持过枪,为何枪上没有常剑雄的指纹?南女士确认没有看错吗?
  她离得远,心思纯而无杂,明明知道常剑雄曾经导致时樾被开除,却始终不曾把常剑雄往奸恶之人上想。她首先第一层便没有想过常剑雄会私藏枪~械,又怎么能想到常剑雄戴了一层薄薄的橡胶手套?
  时樾语调平平的,缓缓吐出了四个字:
  “我不知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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