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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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问题么?”庄墨反问。“要不是《浩荡纪》是个枪手合约,你就犯法了!”
  任明卿无辜地瞪着大眼睛,对他曾经签了卖身契这回事一无所知。
  静水的合同出了名的严苛。它不是绑笔名,而是绑定身份证,在签约期间作者哪怕开马甲去别处发展都不允许。在签约期间,所有创作的所有版权归平台方代理,不管有没有在平台发表。而任明卿签了五年的人身约,离解约还有两年。
  庄墨翻到作品栏一页,发现任明卿只在静水写了两部作品。完结的那本名字叫《杏花行》,百度都搜不到,登录网页一看,总点击1378,总收藏15,评论7。问他写的什么东西,他非常羞涩地说,那时候在尝试乡土文学,写了一个江南小村庄的代际变迁,大概十几万字。另一个坑叫《昆仑墟·仙骨》,就写了3万字。
  庄墨无语:“那你这本完结的有收益么?”
  任明卿迷惘地摇摇头:“编辑说收藏不达标,不能开通v文。”
  徐安之在世时建了个作者群,任明卿一直呆在里面。群里有个跟任明卿关系很好的网友,叫黑白指尖,说静水好发展,建议他去试试,他就往网上一丢,居然有编辑要签约。编辑说能赚钱,他就乐颠颠地签了。后来一分钱没有,他也没在意,觉得这个网站好像和网易博客差不多,就还是写了文章存到网易去了,还定期给自己的博客换换背景。
  庄墨简直要给他鼓掌:厉害厉害,别人一分钱不花签了他五年的全版权,他还什么事都没有,吃得好、睡得香。自己还生怕没有百八十万的见面礼,委屈了他,庄墨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个合约在,是不是《新房客》的事……就黄了?”任明卿觉察到这件事似乎很严重,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被打乱了所有的计划,庄墨的口气也有点不善了。
  任明卿怯懦地缩了缩脖子:“当时编辑说要在网站写就必须签约的……”然后对面丢过来几个文档,他看也没看就全签了,还花了十块钱出门打印、快递回去呢。
  庄墨太清楚静水的套路了。他们的网编成天在网站上蹲守新作者,看到文笔还不错的就冲上去二话不说签下来,反正那份霸王合同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成本,把新人签死了,万一人火了呢。
  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十分可观——你看,三年前他们签下的一个数据扑街到死的乡土文学作者,三年后,他的单本短篇版权卖了120万,他们从中抽成再加税点,最后可以拿到35%左右的分成。
  庄墨他妈的都要骂娘了。他都舍不得提成,静水给任明卿什么资源了就上赶子分钱?
  而且有静水从中作梗,这个事情极有可能黄了。静水版权部出了名的难搞,他们的女性向做到了业内顶尖,谁都不放在眼里。如果要从静水拿这个版权,估计得被烦死。
  最最重要的是,他等不起任明卿两年了。
  任明卿后续的版权运作会非常非常复杂,庄墨不可能每一本书都从静水口拿,他如果只是个丙方,很影响他倒腾资源。
  庄墨对着任明卿怯怯的眼睛,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安慰他道:“不碍事。我会搞定。”
  说完走出门外,给叶瞬打了个电话:“帮我去静水要个人。”
  “洗灰签了静水?”
  “嗯,三年前签的,还有两年。”
  叶瞬默哀。
  “他的短篇我给他出掉了,现在等着签合同,但他的经纪约在静水,你赶紧把他洗出来。”
  “这个难度系数也太高了,你要不就换你的身份证得了。”
  “他的版权交易价格以后会高达八位数甚至九位数,牵涉到各个资方的投入,如果他的版权有问题,谁敢做这个生意?”
  叶瞬听见静水就头痛:“你自己去也许比较好谈一点,他们不会把我放在眼里。”
  “我不能去。”
  观文收购了静水,也就是说,庄墨曾经一度是静水的董事会成员。现在他去静水讨人,算怎么回事?人家一看他亲自出马,保准绑死了任明卿不肯放。谁都知道他沈从心从来不做小作者的。
  叶瞬犹豫了半天,庄墨忍不住催他了:“你爽快点。”
  “那我给你做事,我有什么好处啊?”叶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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