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 / 4)
她想了想,又问:“只有一具尸首?”
“只有一具。”对方回答得很笃定。斥候队倒是平安归来,可惜周围搜遍了,也没找到更多的线索,只有大片大片的鲜血,能证明林中曾有过一场激战。
叶央拧起的眉头舒展了些,只要知道的不是库支的消息,便是好消息。不过一人死于猛兽爪下,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么折进去的,她心头仍然抱着三分警惕。
警惕没有持续太久,傍晚时分,她的疑惑便得到了解答。
“是野猪!野猪下山了!”当时叶央正在城中吃着一锅稀粥,准备晚间去城外驻扎,便听见了那几乎刺破天际的惊呼声!
商从谨自然也听见了消息,拦住她想要出城的动作,提醒道:“我在民间见过此类猛兽,单独行动的山猪,性子可比熊和老虎都要凶猛!”
他吃过猛兽的大亏,当年在皇家猎场,就差点没了性命,所以比旁人都要警惕。况且堂堂一个王爷,对抗猛兽时他先站出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神策军有多少脑袋都得搭上去。
“那也要去看看。”叶央毫不畏惧,“你不方便,我就自己去了。”
她一路小跑,跃上城墙,左顾右盼地寻找,发现野猪后彻底吃了一惊。总算明白商从谨在担心什么了——这东西长得着实不小!
论身形,一头顶上家养的猪三两只,身上覆盖着棕色的皮毛,短而质坚,如同钢针,而背后那一缕自头顶到尾部的长鬃更是好似利剑,更别提那一对弯刀般的长牙,左晃右挑,让人无法近身。
“掷长矛,备火药!”跟过来的商从谨,见状高声吩咐,因为隔得太远,他又喊了一遍,喊完之后略带埋怨地瞧了一眼叶央。
野猪往常都住在山上,最近山中荒芜,缺少吃的,才会下山扫掠。不过除了孟城,周围的村子早就没人居住了,自然也找不到什么能填肚子的东西,才会一路冲到了城下。
叶央那支觅食的队伍,运气着实不佳,才会遇上因饥饿倍加凶暴的野猪。
长矛很难刺穿野猪坚实的皮肉,只造成了些轻伤,反倒更激怒了它!好在火药还是能用的,而且有一定的震慑力,在最初的慌乱之后,神策军战士纷纷上前围攻,仗着人多,总算耗尽了野猪的体力,将其斩杀。
在大祁,走几步都能遇见猛兽,荒无人烟的地方便会遭遇狼群,最需要保护的当然是人。所以叶央完全没有“杀害了野生动物”的罪恶感,喜滋滋地下了城墙,过去查看。
如今正缺粮食呢,有了补给当然好,而且论味道,鲜肉可比干肉好多了!
“血放出来做成血豆腐,其余的部位剁成块煮了吃……”能有个改善伙食的机会,叶央自然不会放过,对周围人吩咐。
“腹部肥膘还可熬成荤油。”商从谨慢慢踱过来补充,“它饿了许多日,不过看身形,能熬出几十斤荤油来。”
叶央颇为意外:“你连这都懂?”常言道君子远庖厨,为什么他这种今生绝无可能进厨房的家伙,都能对烹饪头头是道?
“是不太懂。”商从谨老实地摇摇头。
叶央松了口气。
“但我还能学。”接下来的一句话,真教人气闷不已。天赋异禀善于学习的人,总是特别引人妒忌。
不过叶央心情不好的原因,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在林子里遭遇了野猪,有所伤亡可以理解,但发现的尸体只有一具,这就很成问题。
其余那些人若是活着,为何不跑回来报告险情?若是死了,为何附近没有多余的尸首?连斥候都说将周围搜查个遍,只见血迹不见断肢。
只有一种原因能够解释,就是那些人在遇见野猪后逃跑的途中,遭遇了别的东西。
“传令下去,这几日先吃这野猪,宁可每日饮食简单些,也别进山林深处了。”叶央脸色凝重。
野猪个头不小,可分给几万将士,也只够每人尝口肉汤。傍晚时击杀猛兽有功的战士自然都是有肉吃的,商从谨亲自验证了他“善于学习”的特长,用钻研火药和磨制水晶镜片的细心和耐心,还有对火候的精确掌握,煮了一锅肉给叶央瞧。
“做什么呢,味道如此香?”营地外,符翎将军率亲兵接近,闻到气息,笑着问了句。
叶央正用一根削尖了的树枝戳起一块猪肉,刚要送到嘴边,闻言回道:“你来的正好,傍晚抓住了个大家伙,也来尝尝。”
她不是吝啬的人,当即决定分出一半吃的。不过商从谨有点不高兴,当然他也不小气,只是等着叶央吃过之后夸他几句,急的恨不得把锅抢过来,里面的东西都塞她嘴里,好能早点听到赞扬。 ↑返回顶部↑
“只有一具。”对方回答得很笃定。斥候队倒是平安归来,可惜周围搜遍了,也没找到更多的线索,只有大片大片的鲜血,能证明林中曾有过一场激战。
叶央拧起的眉头舒展了些,只要知道的不是库支的消息,便是好消息。不过一人死于猛兽爪下,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么折进去的,她心头仍然抱着三分警惕。
警惕没有持续太久,傍晚时分,她的疑惑便得到了解答。
“是野猪!野猪下山了!”当时叶央正在城中吃着一锅稀粥,准备晚间去城外驻扎,便听见了那几乎刺破天际的惊呼声!
商从谨自然也听见了消息,拦住她想要出城的动作,提醒道:“我在民间见过此类猛兽,单独行动的山猪,性子可比熊和老虎都要凶猛!”
他吃过猛兽的大亏,当年在皇家猎场,就差点没了性命,所以比旁人都要警惕。况且堂堂一个王爷,对抗猛兽时他先站出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神策军有多少脑袋都得搭上去。
“那也要去看看。”叶央毫不畏惧,“你不方便,我就自己去了。”
她一路小跑,跃上城墙,左顾右盼地寻找,发现野猪后彻底吃了一惊。总算明白商从谨在担心什么了——这东西长得着实不小!
论身形,一头顶上家养的猪三两只,身上覆盖着棕色的皮毛,短而质坚,如同钢针,而背后那一缕自头顶到尾部的长鬃更是好似利剑,更别提那一对弯刀般的长牙,左晃右挑,让人无法近身。
“掷长矛,备火药!”跟过来的商从谨,见状高声吩咐,因为隔得太远,他又喊了一遍,喊完之后略带埋怨地瞧了一眼叶央。
野猪往常都住在山上,最近山中荒芜,缺少吃的,才会下山扫掠。不过除了孟城,周围的村子早就没人居住了,自然也找不到什么能填肚子的东西,才会一路冲到了城下。
叶央那支觅食的队伍,运气着实不佳,才会遇上因饥饿倍加凶暴的野猪。
长矛很难刺穿野猪坚实的皮肉,只造成了些轻伤,反倒更激怒了它!好在火药还是能用的,而且有一定的震慑力,在最初的慌乱之后,神策军战士纷纷上前围攻,仗着人多,总算耗尽了野猪的体力,将其斩杀。
在大祁,走几步都能遇见猛兽,荒无人烟的地方便会遭遇狼群,最需要保护的当然是人。所以叶央完全没有“杀害了野生动物”的罪恶感,喜滋滋地下了城墙,过去查看。
如今正缺粮食呢,有了补给当然好,而且论味道,鲜肉可比干肉好多了!
“血放出来做成血豆腐,其余的部位剁成块煮了吃……”能有个改善伙食的机会,叶央自然不会放过,对周围人吩咐。
“腹部肥膘还可熬成荤油。”商从谨慢慢踱过来补充,“它饿了许多日,不过看身形,能熬出几十斤荤油来。”
叶央颇为意外:“你连这都懂?”常言道君子远庖厨,为什么他这种今生绝无可能进厨房的家伙,都能对烹饪头头是道?
“是不太懂。”商从谨老实地摇摇头。
叶央松了口气。
“但我还能学。”接下来的一句话,真教人气闷不已。天赋异禀善于学习的人,总是特别引人妒忌。
不过叶央心情不好的原因,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在林子里遭遇了野猪,有所伤亡可以理解,但发现的尸体只有一具,这就很成问题。
其余那些人若是活着,为何不跑回来报告险情?若是死了,为何附近没有多余的尸首?连斥候都说将周围搜查个遍,只见血迹不见断肢。
只有一种原因能够解释,就是那些人在遇见野猪后逃跑的途中,遭遇了别的东西。
“传令下去,这几日先吃这野猪,宁可每日饮食简单些,也别进山林深处了。”叶央脸色凝重。
野猪个头不小,可分给几万将士,也只够每人尝口肉汤。傍晚时击杀猛兽有功的战士自然都是有肉吃的,商从谨亲自验证了他“善于学习”的特长,用钻研火药和磨制水晶镜片的细心和耐心,还有对火候的精确掌握,煮了一锅肉给叶央瞧。
“做什么呢,味道如此香?”营地外,符翎将军率亲兵接近,闻到气息,笑着问了句。
叶央正用一根削尖了的树枝戳起一块猪肉,刚要送到嘴边,闻言回道:“你来的正好,傍晚抓住了个大家伙,也来尝尝。”
她不是吝啬的人,当即决定分出一半吃的。不过商从谨有点不高兴,当然他也不小气,只是等着叶央吃过之后夸他几句,急的恨不得把锅抢过来,里面的东西都塞她嘴里,好能早点听到赞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