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3 / 4)
哈维少校面色如铁,放弃了,转问他李瓒的事。
“lee很有名,他毁了我们很多据点。我们当然对他恨之入骨,还有库克兵另外几个狙击手。进攻医院那天,我们想将仓迪最厉害的一帮库克兵一网打尽,但功亏一篑,我们只能撤离。他追去仓迪寺抢他女友的尸体,这是我们没料到的。把他的女友拖回去,是为了羞辱泄愤。”
哈维:“他那天应该伤得很重,怎么活下去的?”
青年挑眉:“当然是我们救活的。要不然,他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他为了救那个女孩,独自闯进据点,还把头盔和防弹衣给她。简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哈维:“所以把他救活,为了折磨他?”
“我们没那么幼稚。他的制弹技术一流,怎么能浪费?不过,我们积攒了那么久的怒气也要发泄。”
哈维:“你们做了什么?”
“那个女孩被救走了。但我们刚好杀掉了另一个亚裔女孩。”
玻璃这头,摩根脸色变了一遭,担惊地看向宋冉,她没有一丝表情,目光空洞,盯着玻璃那头的人。
“我们挨个儿强奸了那具尸体,玩腻了,切掉了她的手和腿,把她的身体吊在旗杆上,晒了一个月。他以为那是他的女孩。那段时间,牢房里从早到晚都是他的哀嚎声。”青年说到此处,觉得好笑,就笑了一下,“至于用刑嘛,都是你们常见的,有时候折磨他,有时候让他看着别人被折磨。你知道吗,当他看到我们的小孩杀人时,他会流泪。”青年觉得很滑稽,“不过他骨头真硬,死活都不肯帮我们制炸弹。他要是愿意加入我们,也不会受那么多折磨。金钱、美女、地位,什么没有?”
青年讲得有些累了,打个哈欠,靠进椅子里:“五月份的时候,有个美国的库克兵来救他,应该是他的朋友。但失败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朋友痛苦死去,执刑的是我们的小朋友们。
哦对了,他自杀过几次,但都被我们抢救了回来。我们想让他为我们所用,从来没饿过他,每天都给食物。他自己绝食才瘦成这样,之后都靠营养液点滴维持。我们也察觉到他精神出了问题,想着他弄不清楚了或许会帮我们制炸弹,就一直没杀他,等他归顺。但老天,”他叹了口气,“我也没见过骨头这么硬的人。”
饶是身经百战的哈维,此刻也听得额上冒出一层冷汗。若不是要继续询问,他紧握的拳头恐要击碎对方的头颅。“他是三天前逃出来的?”
“政府军攻打边境据点,墙炸了,混乱中,他逃走了。那时候谁还有工夫管他?”
“边境距这边80公里,而且全是沙漠,他是怎么来仓迪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走过来的?”青年说完,自己也不太信,“沙漠温度50多度,他一边脚筋断了,应该走不过来。”
仓迪寺。
半年的囚禁生涯,他已神志不清,却靠着近似本能的驱动,走了三天三夜,回来了最后分别的仓迪寺。
已经不知今夕何夕,已经不知岁月变迁,甚至已经不知战争结束了,却竟还如孤鬼一样在那白色的陵寺附近游荡,不肯离去。
问完话,那人被士兵带了出去。
突然,宋冉拿起桌上的瓷花瓶,猛地往墙上砸碎了,攥着布满尖刺的瓶颈冲出房间。
摩根瞥见她恨到淬血般的眼神,立刻追上去,可宋冉已冲上走廊,举着手中的碎瓷片狠狠朝那人脸上刺去。
“畜生!”
那青年脸上赫然几道血痕,皮肉翻翘,鲜血淋漓。还不够,她又是一道刺向他脖颈。事发突然,士兵们全无反应。那人脸上脖子上鲜血直涌,捂着被尖刺割断的颈动脉,冷漠的眼瞳里骤然浮现惊恐,血手抓住士兵:“救我!”
哈维双眼血红,冷眼旁观。
宋冉扬手,朝他另一边脖子刺去。
摩根冲上来,将宋冉抱起往外拖,宋冉将瓷瓶砸碎在青年额头,手抓脚踹,指甲撕抠着他的喉咙不放。
她疯了,她是疯了,这一刻她只想杀了他,千刀万剐都不解恨,杀一千遍都解不了她此刻千万分之一的痛。
她痛啊,她快痛死了。她痛得恨不能下一秒就死掉,恨不能把自己的心都剜出来。
她痛得在摩根把她从那人身上揪扯开的一瞬,再也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嚎哭起来。 ↑返回顶部↑
“lee很有名,他毁了我们很多据点。我们当然对他恨之入骨,还有库克兵另外几个狙击手。进攻医院那天,我们想将仓迪最厉害的一帮库克兵一网打尽,但功亏一篑,我们只能撤离。他追去仓迪寺抢他女友的尸体,这是我们没料到的。把他的女友拖回去,是为了羞辱泄愤。”
哈维:“他那天应该伤得很重,怎么活下去的?”
青年挑眉:“当然是我们救活的。要不然,他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他为了救那个女孩,独自闯进据点,还把头盔和防弹衣给她。简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哈维:“所以把他救活,为了折磨他?”
“我们没那么幼稚。他的制弹技术一流,怎么能浪费?不过,我们积攒了那么久的怒气也要发泄。”
哈维:“你们做了什么?”
“那个女孩被救走了。但我们刚好杀掉了另一个亚裔女孩。”
玻璃这头,摩根脸色变了一遭,担惊地看向宋冉,她没有一丝表情,目光空洞,盯着玻璃那头的人。
“我们挨个儿强奸了那具尸体,玩腻了,切掉了她的手和腿,把她的身体吊在旗杆上,晒了一个月。他以为那是他的女孩。那段时间,牢房里从早到晚都是他的哀嚎声。”青年说到此处,觉得好笑,就笑了一下,“至于用刑嘛,都是你们常见的,有时候折磨他,有时候让他看着别人被折磨。你知道吗,当他看到我们的小孩杀人时,他会流泪。”青年觉得很滑稽,“不过他骨头真硬,死活都不肯帮我们制炸弹。他要是愿意加入我们,也不会受那么多折磨。金钱、美女、地位,什么没有?”
青年讲得有些累了,打个哈欠,靠进椅子里:“五月份的时候,有个美国的库克兵来救他,应该是他的朋友。但失败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朋友痛苦死去,执刑的是我们的小朋友们。
哦对了,他自杀过几次,但都被我们抢救了回来。我们想让他为我们所用,从来没饿过他,每天都给食物。他自己绝食才瘦成这样,之后都靠营养液点滴维持。我们也察觉到他精神出了问题,想着他弄不清楚了或许会帮我们制炸弹,就一直没杀他,等他归顺。但老天,”他叹了口气,“我也没见过骨头这么硬的人。”
饶是身经百战的哈维,此刻也听得额上冒出一层冷汗。若不是要继续询问,他紧握的拳头恐要击碎对方的头颅。“他是三天前逃出来的?”
“政府军攻打边境据点,墙炸了,混乱中,他逃走了。那时候谁还有工夫管他?”
“边境距这边80公里,而且全是沙漠,他是怎么来仓迪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走过来的?”青年说完,自己也不太信,“沙漠温度50多度,他一边脚筋断了,应该走不过来。”
仓迪寺。
半年的囚禁生涯,他已神志不清,却靠着近似本能的驱动,走了三天三夜,回来了最后分别的仓迪寺。
已经不知今夕何夕,已经不知岁月变迁,甚至已经不知战争结束了,却竟还如孤鬼一样在那白色的陵寺附近游荡,不肯离去。
问完话,那人被士兵带了出去。
突然,宋冉拿起桌上的瓷花瓶,猛地往墙上砸碎了,攥着布满尖刺的瓶颈冲出房间。
摩根瞥见她恨到淬血般的眼神,立刻追上去,可宋冉已冲上走廊,举着手中的碎瓷片狠狠朝那人脸上刺去。
“畜生!”
那青年脸上赫然几道血痕,皮肉翻翘,鲜血淋漓。还不够,她又是一道刺向他脖颈。事发突然,士兵们全无反应。那人脸上脖子上鲜血直涌,捂着被尖刺割断的颈动脉,冷漠的眼瞳里骤然浮现惊恐,血手抓住士兵:“救我!”
哈维双眼血红,冷眼旁观。
宋冉扬手,朝他另一边脖子刺去。
摩根冲上来,将宋冉抱起往外拖,宋冉将瓷瓶砸碎在青年额头,手抓脚踹,指甲撕抠着他的喉咙不放。
她疯了,她是疯了,这一刻她只想杀了他,千刀万剐都不解恨,杀一千遍都解不了她此刻千万分之一的痛。
她痛啊,她快痛死了。她痛得恨不能下一秒就死掉,恨不能把自己的心都剜出来。
她痛得在摩根把她从那人身上揪扯开的一瞬,再也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嚎哭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