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3 / 4)
郑功给郑成倒了一杯酒,“以后我们小心点,要是见到那两个人,就绕道走,特别是那个女的
女扮男装之横行天下。千万不要招惹,这女人身上有股邪乎劲儿,我们离远点。”
不得不说,这郑功的直觉还真不错。居然一口断定,苏半夏是个不能招惹的货色!
“晓得啦,你不说,我也知道,连那玩意儿都搞不定的人,绝对得小心着点儿。”在小饭馆了,周围还坐了其他人,郑成没敢说迷药,只是含糊其辞。
那迷药可是他们干爹给的独家秘方,效果很不错。郑成与郑功两人用这个来迷晕别人,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而且当初干爹给他们这个秘方的时候就说过,能逃过这种迷药的人极少,若是遇到那个遇到迷药而不倒的人,绝对要绕着走,离得远远的。
最好再也不要出现在这人面前。所以,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是多么棘手了。
“你可要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不然指不定我们那天就阴沟里翻船了!”郑功没好气地告诫弟弟。又说起了以前干爹告诫过的话。
“好了拉,不要婆婆妈妈的了,赶紧来喝酒,这事儿我绝对放在心底,每天都想一回,每天都警告自己一回,还不行么?”郑成嘀咕。
“唉,还好那天我们运气好,不然……”后面的话郑功没有说。
“行了,别说那些丧气话,今朝有酒今朝醉,想那么多干嘛。还好昨天我们赚了一点钱,不然还喝不这酒呢。”
那天两人在苏半夏那儿没得手,原本是想着暂时先不寻找目标的。奈何家中没了余钱,没办法,昨天还是寻了一个县城里比较有钱的人下手。
好在昨天的那单生意成功了,不然他们两个现在,还不知道要在哪里饿肚子呢。
这两兄弟,文化水平不高,找活计干吧,又脏又累,也受不了那个鸟气。加之身上又有原来干爹传授的吃饭手艺,就直接做了小偷。一来自由快活,二来也是乐在其中。
“媳妇儿,我们今天买了好多东西。”今天他们这么一趟出来,都快花了上百辆银子了。东西也有两车了。至于粮食那类的,已经跟掌柜的说好,直接让人送到他们的新家。
这一大堆东西,最贵的就是书本,跟笔墨纸砚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读书人使用的玩意儿,一直都贼贵。
原来周易家中这些东西是都有的,就是采买也只是买几刀纸跟毛笔而已,花费的其实也没多少。
现在这么一口气,一套齐全了,直接就是一大笔!周易很心痛,这些银子买粮食都能买好多了!
苏半夏一看周易那表情,就知道周易想的啥。“别心疼了,这都是需要的。就是你不用,我也要用的。”她正打算好好练练毛笔字呢。
硬笔字写习惯了,这软塌塌的毛笔字,苏半夏写得有点丑。又拿了周易的字对比之后,她对自己的字立马就嫌弃了起来。然后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把这字给练一练。
可是还没等苏半夏实施了,就来了洪水。没办法只能暂且搁置,现在安顿了下来,又有了条件,苏半夏自然把这件是提上了日程。
再说,家里又不用种田,她现在也不去山里打猎,将来的日子必定十分无聊的
美女律师不好惹。索性就练字打发打发时间。
“媳妇儿,你这是要练字么?”周易一惊,他无意之中也见过媳妇儿那狗爬似的字,当初直接就惊呆了!他那时候还以为媳妇儿只是认得这几个字罢了呢。
“嗯,嫌来无事就练练,总不能一直顶着那一坨字一辈子吧。”好好静下心来,总能出成效的。
“既然这样,媳妇儿,那我教你吧,我虽然没有功名在身,但是我的字儿还是不错的,由我来教你,最合适不过了。”难得在一件事儿上面比媳妇儿强,必须好好秀一秀优越才行!
“嗯,这个也行。”有个师傅带进门,总比自己瞎捉摸要强。苏半夏觉得让周易教自己完全是可以的,就答应了。
自然是没想到,周易的心底还有其他的想法。要是让她知道,估计她也只是无奈一笑,女王了这么久,还是让小书生找点存在感的好。
“媳妇儿,我们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就回去吧?”逛了一整天,时间已经不早了。
“还得去一趟布庄呢?你怎么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了?”苏半夏无语,还要买布呢,特别是大红色的布! ↑返回顶部↑
女扮男装之横行天下。千万不要招惹,这女人身上有股邪乎劲儿,我们离远点。”
不得不说,这郑功的直觉还真不错。居然一口断定,苏半夏是个不能招惹的货色!
“晓得啦,你不说,我也知道,连那玩意儿都搞不定的人,绝对得小心着点儿。”在小饭馆了,周围还坐了其他人,郑成没敢说迷药,只是含糊其辞。
那迷药可是他们干爹给的独家秘方,效果很不错。郑成与郑功两人用这个来迷晕别人,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而且当初干爹给他们这个秘方的时候就说过,能逃过这种迷药的人极少,若是遇到那个遇到迷药而不倒的人,绝对要绕着走,离得远远的。
最好再也不要出现在这人面前。所以,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是多么棘手了。
“你可要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不然指不定我们那天就阴沟里翻船了!”郑功没好气地告诫弟弟。又说起了以前干爹告诫过的话。
“好了拉,不要婆婆妈妈的了,赶紧来喝酒,这事儿我绝对放在心底,每天都想一回,每天都警告自己一回,还不行么?”郑成嘀咕。
“唉,还好那天我们运气好,不然……”后面的话郑功没有说。
“行了,别说那些丧气话,今朝有酒今朝醉,想那么多干嘛。还好昨天我们赚了一点钱,不然还喝不这酒呢。”
那天两人在苏半夏那儿没得手,原本是想着暂时先不寻找目标的。奈何家中没了余钱,没办法,昨天还是寻了一个县城里比较有钱的人下手。
好在昨天的那单生意成功了,不然他们两个现在,还不知道要在哪里饿肚子呢。
这两兄弟,文化水平不高,找活计干吧,又脏又累,也受不了那个鸟气。加之身上又有原来干爹传授的吃饭手艺,就直接做了小偷。一来自由快活,二来也是乐在其中。
“媳妇儿,我们今天买了好多东西。”今天他们这么一趟出来,都快花了上百辆银子了。东西也有两车了。至于粮食那类的,已经跟掌柜的说好,直接让人送到他们的新家。
这一大堆东西,最贵的就是书本,跟笔墨纸砚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读书人使用的玩意儿,一直都贼贵。
原来周易家中这些东西是都有的,就是采买也只是买几刀纸跟毛笔而已,花费的其实也没多少。
现在这么一口气,一套齐全了,直接就是一大笔!周易很心痛,这些银子买粮食都能买好多了!
苏半夏一看周易那表情,就知道周易想的啥。“别心疼了,这都是需要的。就是你不用,我也要用的。”她正打算好好练练毛笔字呢。
硬笔字写习惯了,这软塌塌的毛笔字,苏半夏写得有点丑。又拿了周易的字对比之后,她对自己的字立马就嫌弃了起来。然后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把这字给练一练。
可是还没等苏半夏实施了,就来了洪水。没办法只能暂且搁置,现在安顿了下来,又有了条件,苏半夏自然把这件是提上了日程。
再说,家里又不用种田,她现在也不去山里打猎,将来的日子必定十分无聊的
美女律师不好惹。索性就练字打发打发时间。
“媳妇儿,你这是要练字么?”周易一惊,他无意之中也见过媳妇儿那狗爬似的字,当初直接就惊呆了!他那时候还以为媳妇儿只是认得这几个字罢了呢。
“嗯,嫌来无事就练练,总不能一直顶着那一坨字一辈子吧。”好好静下心来,总能出成效的。
“既然这样,媳妇儿,那我教你吧,我虽然没有功名在身,但是我的字儿还是不错的,由我来教你,最合适不过了。”难得在一件事儿上面比媳妇儿强,必须好好秀一秀优越才行!
“嗯,这个也行。”有个师傅带进门,总比自己瞎捉摸要强。苏半夏觉得让周易教自己完全是可以的,就答应了。
自然是没想到,周易的心底还有其他的想法。要是让她知道,估计她也只是无奈一笑,女王了这么久,还是让小书生找点存在感的好。
“媳妇儿,我们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就回去吧?”逛了一整天,时间已经不早了。
“还得去一趟布庄呢?你怎么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了?”苏半夏无语,还要买布呢,特别是大红色的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