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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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蜜月
  热热闹闹的帝都婚礼就这么结束了,然后一行人又转战季千夏的老家摆酒,宴请邻里好友,这是兴城的规矩。这次去的都是家里人,伴郎伴娘都有事便都没去。盛茂明和安梓桐是第一次来到桃花浜这样充满生活气息,却又风景如画的地方。婚宴摆好了之后回美国又办了一场小型的宴会,然后回国竟然就住下了!
  租了一户搬去城里的村人的房子,稍加修整之后就搬了进去,每天清晨起床散步,然后去小巷子里吃早餐,和村人学着种地养花,闲来下棋,倒是悠闲自在。
  “我仿佛看到了我们老了以后的生活。”盛宴有一天感慨道。
  “那大概要很久之后了。”季千夏笑道。
  “我认识你之后就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一眨眼,都快一年了。”盛宴摸摸她的头发,指尖的眷恋谁都看得到。
  不说时间还好,一说到时间季千夏就有些不自在,她觉得自己已经和盛宴在一起够久也足够了解彼此了,可是满打满算不到一年就连婚都结好了,这大概算是最不靠谱的“闪婚一族”了吧。
  曾经标榜自己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最看不上闪婚的季千夏有些被自己打脸的忧伤。
  她把头埋进盛宴的怀里,“怎么办,休息了这么久我都不想工作了。”
  “那就不工作了,老公养你。”盛公子自从名正言顺成了某人先生之后尤其喜欢这么自我称呼。肉麻的不得了。
  “不行。”季千夏皱着眉头,显然是想偷懒又放不下工作的那种人。
  “最近接连办了三场婚宴你也累了,休息一下不是正好吗?而且《归雁》已经杀青,瀚渝最近都没有给你安排什么工作吧?我们正好去度个蜜月。”盛宴非常有条理的说道。
  “度蜜月?”季千夏惊讶的问道。
  “当然,谁结婚不度蜜月?”
  “那千秋怎么办?”
  “……”忘了还有闪闪发亮的电灯泡弟弟。盛公子头疼了,“不是要准备期末考吗?千秋……”
  “我都准备好了。”拿着水杯路过的季千秋微微一笑,“说起来我还没出过国呢。”
  季千夏眼神一黯,盛宴心里就“咯噔”了一声,知道完了。
  就这样季千秋利用自己没出过国的“悲惨遭遇”成功的让季千夏心疼决定带他一起去度蜜月了!盛公子顿时觉得前途黯淡无光。
  别人度蜜月大多去海岛,阳光、沙滩、比基尼,季千夏综合了丈夫和弟弟的意见,决定去欧洲。
  从伦敦取道多佛尔海峡,途径巴黎、马德里、都灵、去看阿尔卑斯山,去维也纳听音乐会,最后在捷克的布拉格登机回国。盛公子计划得很好,无奈三人飞机一落地,善变的姐弟两就决定待在英国不走了。
  与其粗粗的浏览一番,倒不如细细品味一个国家的特点,这才是真正的旅行。季千秋说得头头是道,季千夏在一边连连点头,盛宴都懒得吐槽——就是懒罢了。他当初一拿出旅行计划书就发觉季千夏的脸色变了,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的安排不合她心意,现在才知道,是嫌弃行程太满!
  为了让蜜月旅行有充分的时间,盛宴还特地等两姐弟考完期末考才出发,结果辛辛苦苦安排的行程全部作废,怎不叫盛公子心里憋闷。
  七月的伦敦有一半时间是在雨中的,盛宴站在落地窗前,整颗心都跟外面的蒙在雨中的铁灰色建筑似得,忧郁而冷肃——老婆被弟弟拎着架单反拐出去散步了。而他只能在他们临时租住的高级公寓里对着雨幕当一块“望妻石”,还有比这个更悲剧的么?
  季千秋自从在他们的婚礼上见到跟拍的摄影师之后就对摄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自己买了架单反拍了拍又学会了ps,现在每天微博更新的都是拿她姐姐当模特的人物肖像照,粉丝都快接近盛宴了。
  盛公子一想到这个就更堵心,网上的粉丝们真是太博爱了!今天才在他微博底下叫亲爱的,明天就去季千秋那表白了,还念念有词的说他是已婚男人了,不能再勾搭了,千秋弟弟则是小鲜肉,这年头大家都爱小鲜肉。
  想想自己也才26岁,盛公子很委屈,他就不是小鲜肉了?
  楼下传来季千夏说话的声音,盛宴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理了理衣服走了下去。
  两人正在门口拍衣服上的水珠,季千夏的头发都湿了,盛宴看到了急忙从浴室里拿出一块毛巾来,为了以表大度还额外给季千秋也拿了一条,“不是让你们带伞了么?现在的伦敦每分每秒都会下雨。”
  季千夏乖乖站着让盛宴给她擦头发,“我让千秋带了,谁知道他竟然忘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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