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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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中午,当付一铭坐在向日葵田野边在思考是继续徒步前行,还是索性回去和刚才审讯程牧云的人要辆车代步时,程牧云已经带着他的小女人从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田野走出来。程牧云想要亲吻温寒。
  坐在田边的人低头,四处找寻碎石子,想要丢过去打破这暧昧的画面。温寒看到他,立刻推开了程牧云。
  付一铭虽然因为身份太危险,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但这么多年什么没见过。甚至温寒看程牧云的眼神,和自己姐姐如出一辙,只不过温寒要幸运得多,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得到了程牧云。
  因为背景干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谁知道,谁会深究。
  喜欢深究“为什么爱”、“何时爱上”、“能有多爱”的都是那些有大把的生命去挥霍的人,而像他们这种人最缺的就是生命和时间,没有谁会比他们更懂“这一刻”的深刻含义。
  这一刻,还拥有鲜活的生命就已经太美妙了。
  余下的任何附加在生命之上的东西,都是额外的馈赠。
  不知道程牧云这个十五岁就开始守戒的男人对爱情两个字如何看。
  在付一铭眼里,爱情这种东西很难找到,可却很轻易就能失去。你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爱上的会不会是敌人,或是未来潜在的敌人,前一秒生死相依,后一秒就生死相隔的事太常见了。
  田野尽头一辆破旧的吉普车追过来,是负责监控程牧云的三男一女。开车的人跳下来,用英语低声说抱歉,这是上头的要求。
  付一铭倒没什么意见,毕竟有车送回去,总比走回去强。
  车很快开入繁华街道,程牧云看着外边沿街而坐的人们,问她:“如果给你一整天时间,你想去哪里?”
  这车里有四个负责监控他的陌生人,还有坐在副驾驶座的付一铭,都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我?”温寒用俄语轻声回答,“加德满都吧。”
  那是两个人初遇的地方,虽然,在那个地方的他完全看不出半点的信仰,很厚颜无耻,但现在回忆起来,似乎在那个地方是最美好的。
  不管是燃烧着印度熏香、门口挂着一只小风铃的小旅店,还是遮雨棚漏雨的小西餐厅,还是街角简陋的手绘店,在记忆里都还那么鲜明,带着尼泊尔雨季的潮湿。
  如果时间能倒流,她绝不会在最开始就躲避他,就那么一点点平静时间,她会抓紧每分每秒去了解他。
  温寒眼眶有些酸,掩饰地低头,然后就听到他也笑着,用慵懒而又有些无奈的俄语说:“可是,我们回到尼泊尔无论在时间,还是路途上都会有些困难,明天中午我必须要赶回来参与这场盛大的出家仪式。瓦纳纳西怎么样?赶过去只需要一个小时,”程牧云全然不顾后排三个男人的视线,侧过头,温热的气息从她额头滑到耳边,“在那被一张床就填满的房间里,我没有让你足够快乐吗?”
  副驾驶座上传来猛烈的咳嗽声,付一铭是真被呛到了。
  可温寒顾不得有人听到了,完全失去了脸红的意识。
  她只是目光惊异,甚至忘记接话,只是胡乱猜测,难道他要给自己完整的一天?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只有两个人?
  “去瓦纳纳西。”程牧云做了决定,告诉驾驶这辆汽车的司机。
  “祝你们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愉快。”付一铭直接开了车门,从还在行驶的车上跳了下去,在司机反射性减速的瞬间,借着惯性倒退数步,稳稳停在了路边。
  扣除路途上耗费的时间,已经不到二十四个小时。
  这也许是程牧云最后能给她的时间了。
  车一路疾驰。
  像是在争分夺秒等着去解救什么人。
  程牧云只有在需要指路时,才出声,简单告诉司机如何开。正如他所说,十年前他真得在印度住过很久,熟悉这里的每条路。到最后,当她看到眼熟的街道,发现真得又回到了在印度最初住得地方。
  程牧云跳下车,对车里的她伸出右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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