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3 / 4)
“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缘分,所以你才会忘记。”
“不是这样的!”周冕下意识地反驳,他不喜欢方观夏脸上那种似乎带着讥嘲又带着怜悯的笑容。他只是想为自己辩解,“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一切却唯独不记得你,可是我知道,从二十五岁那年开始,整整过去十年,我没有办法再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我懂了,是因为你。”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感觉似曾相识,身体甚至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心告诉自己不能让她走,也舍不得让她走,一定要留下她,这样才有希望。
方观夏听着他的话,感觉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执着。可执着有的时候很伤人,他们之间的阻碍太大了,根本没可能在一起。所以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先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跟你在一起,也许我能想起来。”
方观夏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一样望着他:“你想不起来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肯定?!”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让他忘记的呀。必须忘记,他才能放下过去好好生活,十年来方观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里才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后,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里的回忆掺杂了太多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她这一颗因为爱情千疮百孔的心,已经不能再遭受更多打击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爱了。可她和周冕一样,谁都无法忘记对方,转过身却又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对自己不公平,对无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着怎么就那么难呢?两个相爱的人想要在一起,总是阻碍重重。
方观夏没有回答周冕的问题,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开口道:“这样好了,我们做个约定,如果你能在一个月里想起我的话,我们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离开s市,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
她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想不起来,又敢下这个赌约,肯定是因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干净。周冕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因为如果他不答应方观夏的提议的话,她会立刻消失在他面前。他就是这么确定。
所以他点头:“好,但是我一定会赢。”
方观夏笑了:“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于是从这天以后,周冕就成了方观夏的邻居。他每天用网络办公,剩余时间都待在方观夏身边,美曰其名离本源近一些这样对他的记忆恢复有帮助,方观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随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说,如果。如果周冕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想起她,她愿意付出一切,换得拥有他的机会。这一次她不会再退让,也不会离开,即使代价是让所有人都痛苦。
但是别人的痛苦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尽量做到最好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能满意,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事实证明,和方观夏在一起久了,对周冕而言,除了心动越来越强烈,爱情来得越来越狂热之外,对他失去的记忆没有任何帮助。他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盯着方观夏看,那些离开的记忆也不会再回来了。
这半个月里,他们吃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方观夏是个设计师,小有名气,就职于s市一家很出名的设计公司,还是创意总监。但她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基本上都在家完成作品,然后直接交稿。基本上除了睡觉时周冕会回自己的房子以外,其他时间两个人都是在一起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也病没有一丝一毫找回记忆的希望。
忘了就是忘了,不是随便说说就能想起来的。方观夏当初付出了惨痛巨大的代价,换来的遗忘,并不能因为她的出现而重新回归。
到了第二十天的时候,周冕家里打了电话来,周母在那头威逼利诱周冕回家,说自己这里不舒服啊那里难受,大概是因为曾经得过绝症的关系,周母非常的惜命,一点点不舒服都要去医院来个全身检查,不查到没有丝毫问题是不会罢休的。对此周冕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有的是钱,母亲既然想要一个安心,那查就查,算不上什么。
可一听周母在那边威胁他回家说他再不回的话就来找他,周冕没办法了,他打算先回家安抚好了母亲然后再赶回来,所以在离开前特意跟方观夏说了。
彼时方观夏正窝在沙发里抱着平板看视频,听到他说母亲叫他回家,脸色不着痕迹地冷了下来,然后不冷不热的哦了一声。周冕就不明白了,这“哦”是什么意思呀,这是表示知道了,还是漠不关心?他狐疑地看向她,却发现方观夏已经重新回归到电影世界里去了。
周冕回到家的时候周母在客厅里发出高兴的笑声,周冕走进去一看,发现客厅里坐了好几个打扮精致的女孩子,他的眉头悄悄皱起来,叫了声妈,然后就被迫迎接了好些爱慕的视线。
周冕不喜欢这样,但这是周母经常玩的把戏,她就是喜欢给儿子找对象,周冕长得俊美高大,小时候就有很多小姑娘喜欢,桃花运从来就没断过,但说来也真奇怪,这孩子就是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不管她怎么想办法,他都不为所动。现在周母也学乖了,反正周冕不爱相亲,但他总要回家的吧?她把看上的女孩子们请到家里来做客,身为主人,周冕是不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招待下人家?那样的话说不定能擦出什么火花……周母想得很好,她对周冕予取予求惯了,周父还活着的时候,有丈夫惯着他,丈夫死了,她就想要独占儿子。
别看周母现在看起来非常想要儿媳妇的样子,可如果日后周冕真的很在乎自己媳妇的话,周母肯定会想办法挑事儿,她恨不得自己才是儿子心中的唯一。
她还记得十年前,儿子暴怒要离开她的时候,虽然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忘记了那个女人,而自己的绝症也好了,但直到现在周母都十分警惕。她连寻儿媳妇都不敢找跟那个女人相似的类型,生怕触动儿子岌岌可危的记忆。
周冕没有心情做个热情好客的东道主,他直截了当地跟周母说:“妈,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周母还是很听儿子话的,对几个女孩说了让她们自己玩,然后跟周冕去了书房,刚进去就听见周冕说:“妈,你不用担心我的终身大事,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什么?”周母先是一惊,然后心底一沉,但很快就在脸上表现出惊喜的样子。“真的吗?那妈太为你感到高兴了!”
可事实上,周冕在她掌控之外喜欢上了一个陌生女人这件事让周母非常不开心,甚至对那个尚未谋面的女人产生了敌意。 ↑返回顶部↑
“不是这样的!”周冕下意识地反驳,他不喜欢方观夏脸上那种似乎带着讥嘲又带着怜悯的笑容。他只是想为自己辩解,“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一切却唯独不记得你,可是我知道,从二十五岁那年开始,整整过去十年,我没有办法再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我懂了,是因为你。”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感觉似曾相识,身体甚至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心告诉自己不能让她走,也舍不得让她走,一定要留下她,这样才有希望。
方观夏听着他的话,感觉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执着。可执着有的时候很伤人,他们之间的阻碍太大了,根本没可能在一起。所以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先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跟你在一起,也许我能想起来。”
方观夏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一样望着他:“你想不起来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肯定?!”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让他忘记的呀。必须忘记,他才能放下过去好好生活,十年来方观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里才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后,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里的回忆掺杂了太多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她这一颗因为爱情千疮百孔的心,已经不能再遭受更多打击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爱了。可她和周冕一样,谁都无法忘记对方,转过身却又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对自己不公平,对无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着怎么就那么难呢?两个相爱的人想要在一起,总是阻碍重重。
方观夏没有回答周冕的问题,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开口道:“这样好了,我们做个约定,如果你能在一个月里想起我的话,我们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离开s市,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
她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想不起来,又敢下这个赌约,肯定是因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干净。周冕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因为如果他不答应方观夏的提议的话,她会立刻消失在他面前。他就是这么确定。
所以他点头:“好,但是我一定会赢。”
方观夏笑了:“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于是从这天以后,周冕就成了方观夏的邻居。他每天用网络办公,剩余时间都待在方观夏身边,美曰其名离本源近一些这样对他的记忆恢复有帮助,方观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随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说,如果。如果周冕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想起她,她愿意付出一切,换得拥有他的机会。这一次她不会再退让,也不会离开,即使代价是让所有人都痛苦。
但是别人的痛苦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尽量做到最好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能满意,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事实证明,和方观夏在一起久了,对周冕而言,除了心动越来越强烈,爱情来得越来越狂热之外,对他失去的记忆没有任何帮助。他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盯着方观夏看,那些离开的记忆也不会再回来了。
这半个月里,他们吃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方观夏是个设计师,小有名气,就职于s市一家很出名的设计公司,还是创意总监。但她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基本上都在家完成作品,然后直接交稿。基本上除了睡觉时周冕会回自己的房子以外,其他时间两个人都是在一起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也病没有一丝一毫找回记忆的希望。
忘了就是忘了,不是随便说说就能想起来的。方观夏当初付出了惨痛巨大的代价,换来的遗忘,并不能因为她的出现而重新回归。
到了第二十天的时候,周冕家里打了电话来,周母在那头威逼利诱周冕回家,说自己这里不舒服啊那里难受,大概是因为曾经得过绝症的关系,周母非常的惜命,一点点不舒服都要去医院来个全身检查,不查到没有丝毫问题是不会罢休的。对此周冕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有的是钱,母亲既然想要一个安心,那查就查,算不上什么。
可一听周母在那边威胁他回家说他再不回的话就来找他,周冕没办法了,他打算先回家安抚好了母亲然后再赶回来,所以在离开前特意跟方观夏说了。
彼时方观夏正窝在沙发里抱着平板看视频,听到他说母亲叫他回家,脸色不着痕迹地冷了下来,然后不冷不热的哦了一声。周冕就不明白了,这“哦”是什么意思呀,这是表示知道了,还是漠不关心?他狐疑地看向她,却发现方观夏已经重新回归到电影世界里去了。
周冕回到家的时候周母在客厅里发出高兴的笑声,周冕走进去一看,发现客厅里坐了好几个打扮精致的女孩子,他的眉头悄悄皱起来,叫了声妈,然后就被迫迎接了好些爱慕的视线。
周冕不喜欢这样,但这是周母经常玩的把戏,她就是喜欢给儿子找对象,周冕长得俊美高大,小时候就有很多小姑娘喜欢,桃花运从来就没断过,但说来也真奇怪,这孩子就是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不管她怎么想办法,他都不为所动。现在周母也学乖了,反正周冕不爱相亲,但他总要回家的吧?她把看上的女孩子们请到家里来做客,身为主人,周冕是不是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招待下人家?那样的话说不定能擦出什么火花……周母想得很好,她对周冕予取予求惯了,周父还活着的时候,有丈夫惯着他,丈夫死了,她就想要独占儿子。
别看周母现在看起来非常想要儿媳妇的样子,可如果日后周冕真的很在乎自己媳妇的话,周母肯定会想办法挑事儿,她恨不得自己才是儿子心中的唯一。
她还记得十年前,儿子暴怒要离开她的时候,虽然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忘记了那个女人,而自己的绝症也好了,但直到现在周母都十分警惕。她连寻儿媳妇都不敢找跟那个女人相似的类型,生怕触动儿子岌岌可危的记忆。
周冕没有心情做个热情好客的东道主,他直截了当地跟周母说:“妈,我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周母还是很听儿子话的,对几个女孩说了让她们自己玩,然后跟周冕去了书房,刚进去就听见周冕说:“妈,你不用担心我的终身大事,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什么?”周母先是一惊,然后心底一沉,但很快就在脸上表现出惊喜的样子。“真的吗?那妈太为你感到高兴了!”
可事实上,周冕在她掌控之外喜欢上了一个陌生女人这件事让周母非常不开心,甚至对那个尚未谋面的女人产生了敌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