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 / 4)
安然摆摆手:“跟你说笑话呢,我是替你们高兴,嘉言少年得志,看似顺风顺水,其实不然,先不说公婆去的早,丢下他们兄弟仨无依无靠,后来又摊上谢氏这么个妻子,这些年过得着实不像样儿,如今你来了,我跟嘉慕眼瞅着嘉言一天天的变,虽说还是那张严肃的脸,可目光开始柔和,脸上也尝尝挂着一丝笑意,让人一瞧就知道他是幸福的男人。”
说着,往外望了望,只瞧见马蹄扬起的烟尘,人早看不见了:“搁以前,嘉言是绝不会带着皓玉骑马的,我头一回见他的时候,虽知嘉言是嘉慕的兄弟,可瞧着暮气沉沉,倒像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家,曼娘,男人只有幸福了,才会这般快乐,这都是你的功劳。”
曼娘脸色更红,低声道:“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照着我自己的心做罢了,之前还当跟他此生无缘,不想,还能有今日,便觉每一天都是老天爷眷顾,而且,给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做饭是最幸福的。”
安然点了点头,跟谢氏相比,曼娘更懂得如何做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谢氏从来不下厨,自从嫁进安家,就成了高高在上的贵妇。以她之前的贤良名声,不管是真是假,安然相信,在谢家的时候,她受过这方面的教授。
常听嘉慕提起婆婆,也是经常下厨的,故此,他们三兄弟对吃食格外讲究,或者,就是婆婆打小培养出来的,心理学家不是说,男人心里最初的女人影子,就是自己的母亲吗,所以,三兄弟潜意识都喜欢会下厨的女子。
嘉慕如此,嘉言如此,安然相信嘉树也该如此。
嘉言娶谢氏的时候,想来对她是有一定期待的,而心里的期待破灭之后,对谢氏,即便仍维持着夫妻关系,却不会爱上她。
相反,对于曼娘,嘉言一开始就毫无期待,因为有谢氏的先例,因为曼娘的才名,更因她的出身家世,让嘉言下意识认为,她该是个比谢氏还要骄傲的女人。
而曼娘却给了他如此大的惊喜,加上数年前那段错过的初遇,知道曼娘一片芳心系在他身上这么多年,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动心的。
更何况,曼娘品行高洁,温柔可亲,完全就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妻子,尤其是嘉言,所以两人才能在短短的日子里,如此恩爱幸福。
有时候想想,或许这就是两人的缘分,即使蹉跎了这么多年,到最后也能终成眷属。
耳边忽的传来马蹄声,夹杂着皓思皓玉清亮的笑声,转眼就到了近前,妯娌俩笑了一声,就听皓玉叽叽喳喳的声音:“娘,大伯母,前头可漂亮了,有河呢,河里还有鱼,大伯说大伯母做的烤鱼做好吃了,一会儿咱们就去河里抓鱼好不好?”
安然点点头:“行,今儿就听你们两个小家伙的。”
安嘉慕笑道:“我就知道这小子馋了,刚跟他说的时候,靠在嘉言怀里,还一个劲儿啪嗒小嘴呢。”把安远叫过来,指了指前头:“把车赶到那边儿去。”
安远应了,叫车把式紧着往前头赶,不大会儿就到了皓玉说的地方。
安然下车看了看,不禁点了点皓玉的鼻头:“我们皓玉倒是会选地方,这里的景色的确漂亮。”
说是小河,其实是从山上下来的山溪,一路蜿蜒到了这里,他们如今已经在山脚下了,因是安家别院的地界之内,没别人来,故此异常清静。天然形成的山溪,不深,却有颇宽的河滩,溪水冲刷,到处都是晶亮的鹅卵石。
安嘉慕嘉言两兄弟,指挥着扎帐篷,生火,安然把醒了的嘟嘟喂饱了之后,放在曼娘怀里,挽起裤腿,带着两个小家伙去河滩捡鹅卵石,每捡着一个好看的,就对着日头照照,然后彼此显摆显摆,仿佛也成了孩子。
嘉慕忙活完了,便亲自动手削了两根鱼叉子,递了一根给嘉言:“今儿晌午饭就吃鱼了,皓思皓玉跟着我跟安然吃,你负责你们两口子就成。”说着,甩开鞋袜,挽起裤腿下了水。
周围围了不少下人,除了安平安顺之外,其他人哪见过下河捉鱼的大老爷啊,莫不好奇的瞅着,心里都藏着几分幸灾乐祸。
安平安顺常跟大老爷四处去,对于大老爷的本事,知之甚详,见这些小子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不禁暗暗好笑,这些小子平常怕死了大老爷,这会儿估摸是从心里盼着大老爷出丑呢,也好平衡平衡。
可惜要失望了,这世上总有这么一种人,是老天爷特别眷顾的,就如大老爷,至今为止,他们还不知有什么是大老爷不会的,不然,也不会拐了大夫人这么个聪明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
若说以前,他们私下里还觉大夫人配不上大老爷,如今却隐隐觉得,反倒是大老爷占了大便宜。
别瞧大夫人出身是个丫头,这人家本事大啊,要名声有名声,要银子有银子,要模样儿还有模样儿,还天天给大老爷做菜,估摸如今天下男人没有不羡慕大老爷的,要知道,大夫人亲手做的一道菜,在外头那可是千金难求啊。
就连大夫人教了也就几个月的小桃,如今在京里都颇有名气,更何况大夫人了。
安嘉慕也知道岸上这些小子的心思,笑了一声,看准了溪水里一条大鱼,叉子落下去,抬起,叉子上就多了一条不停扭动的大鲤鱼,一下甩到了岸上。
安平利落的用草绳困住,装在竹篓里,侧头瞧那几个小子,张着嘴都呆了,仿佛不信自己的眼睛似的。
安平乐了:“你们知道什么,以前跟大老爷四处游历的时候,大老爷常抓鱼,比那些老农都利落呢。”见大老爷又插上来一条大鱼,比手里这条还大,忙过去收了起来。
皓思皓玉瞧见了,忙催着嘉言:“爹爹快下去捉鱼。”
嘉言看了看手里简易的鱼叉子,实在有些犯难,骑马他还成,横竖以前学过,可这叉鱼别说干过,今儿都是头一次见,以往还以为捉鱼都是用渔网捞呢,原来还能这么抓。 ↑返回顶部↑
说着,往外望了望,只瞧见马蹄扬起的烟尘,人早看不见了:“搁以前,嘉言是绝不会带着皓玉骑马的,我头一回见他的时候,虽知嘉言是嘉慕的兄弟,可瞧着暮气沉沉,倒像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家,曼娘,男人只有幸福了,才会这般快乐,这都是你的功劳。”
曼娘脸色更红,低声道:“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照着我自己的心做罢了,之前还当跟他此生无缘,不想,还能有今日,便觉每一天都是老天爷眷顾,而且,给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做饭是最幸福的。”
安然点了点头,跟谢氏相比,曼娘更懂得如何做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谢氏从来不下厨,自从嫁进安家,就成了高高在上的贵妇。以她之前的贤良名声,不管是真是假,安然相信,在谢家的时候,她受过这方面的教授。
常听嘉慕提起婆婆,也是经常下厨的,故此,他们三兄弟对吃食格外讲究,或者,就是婆婆打小培养出来的,心理学家不是说,男人心里最初的女人影子,就是自己的母亲吗,所以,三兄弟潜意识都喜欢会下厨的女子。
嘉慕如此,嘉言如此,安然相信嘉树也该如此。
嘉言娶谢氏的时候,想来对她是有一定期待的,而心里的期待破灭之后,对谢氏,即便仍维持着夫妻关系,却不会爱上她。
相反,对于曼娘,嘉言一开始就毫无期待,因为有谢氏的先例,因为曼娘的才名,更因她的出身家世,让嘉言下意识认为,她该是个比谢氏还要骄傲的女人。
而曼娘却给了他如此大的惊喜,加上数年前那段错过的初遇,知道曼娘一片芳心系在他身上这么多年,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动心的。
更何况,曼娘品行高洁,温柔可亲,完全就是男人梦寐以求的妻子,尤其是嘉言,所以两人才能在短短的日子里,如此恩爱幸福。
有时候想想,或许这就是两人的缘分,即使蹉跎了这么多年,到最后也能终成眷属。
耳边忽的传来马蹄声,夹杂着皓思皓玉清亮的笑声,转眼就到了近前,妯娌俩笑了一声,就听皓玉叽叽喳喳的声音:“娘,大伯母,前头可漂亮了,有河呢,河里还有鱼,大伯说大伯母做的烤鱼做好吃了,一会儿咱们就去河里抓鱼好不好?”
安然点点头:“行,今儿就听你们两个小家伙的。”
安嘉慕笑道:“我就知道这小子馋了,刚跟他说的时候,靠在嘉言怀里,还一个劲儿啪嗒小嘴呢。”把安远叫过来,指了指前头:“把车赶到那边儿去。”
安远应了,叫车把式紧着往前头赶,不大会儿就到了皓玉说的地方。
安然下车看了看,不禁点了点皓玉的鼻头:“我们皓玉倒是会选地方,这里的景色的确漂亮。”
说是小河,其实是从山上下来的山溪,一路蜿蜒到了这里,他们如今已经在山脚下了,因是安家别院的地界之内,没别人来,故此异常清静。天然形成的山溪,不深,却有颇宽的河滩,溪水冲刷,到处都是晶亮的鹅卵石。
安嘉慕嘉言两兄弟,指挥着扎帐篷,生火,安然把醒了的嘟嘟喂饱了之后,放在曼娘怀里,挽起裤腿,带着两个小家伙去河滩捡鹅卵石,每捡着一个好看的,就对着日头照照,然后彼此显摆显摆,仿佛也成了孩子。
嘉慕忙活完了,便亲自动手削了两根鱼叉子,递了一根给嘉言:“今儿晌午饭就吃鱼了,皓思皓玉跟着我跟安然吃,你负责你们两口子就成。”说着,甩开鞋袜,挽起裤腿下了水。
周围围了不少下人,除了安平安顺之外,其他人哪见过下河捉鱼的大老爷啊,莫不好奇的瞅着,心里都藏着几分幸灾乐祸。
安平安顺常跟大老爷四处去,对于大老爷的本事,知之甚详,见这些小子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不禁暗暗好笑,这些小子平常怕死了大老爷,这会儿估摸是从心里盼着大老爷出丑呢,也好平衡平衡。
可惜要失望了,这世上总有这么一种人,是老天爷特别眷顾的,就如大老爷,至今为止,他们还不知有什么是大老爷不会的,不然,也不会拐了大夫人这么个聪明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
若说以前,他们私下里还觉大夫人配不上大老爷,如今却隐隐觉得,反倒是大老爷占了大便宜。
别瞧大夫人出身是个丫头,这人家本事大啊,要名声有名声,要银子有银子,要模样儿还有模样儿,还天天给大老爷做菜,估摸如今天下男人没有不羡慕大老爷的,要知道,大夫人亲手做的一道菜,在外头那可是千金难求啊。
就连大夫人教了也就几个月的小桃,如今在京里都颇有名气,更何况大夫人了。
安嘉慕也知道岸上这些小子的心思,笑了一声,看准了溪水里一条大鱼,叉子落下去,抬起,叉子上就多了一条不停扭动的大鲤鱼,一下甩到了岸上。
安平利落的用草绳困住,装在竹篓里,侧头瞧那几个小子,张着嘴都呆了,仿佛不信自己的眼睛似的。
安平乐了:“你们知道什么,以前跟大老爷四处游历的时候,大老爷常抓鱼,比那些老农都利落呢。”见大老爷又插上来一条大鱼,比手里这条还大,忙过去收了起来。
皓思皓玉瞧见了,忙催着嘉言:“爹爹快下去捉鱼。”
嘉言看了看手里简易的鱼叉子,实在有些犯难,骑马他还成,横竖以前学过,可这叉鱼别说干过,今儿都是头一次见,以往还以为捉鱼都是用渔网捞呢,原来还能这么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