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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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正锋透过后视镜,悄悄观察佟先生,虽然工作中佟先生仍是一贯的严肃,但私下时,佟先生脸上的笑容越来越自然流露。
  这肯定都是连小姐的功劳。
  恋爱会让人精神焕发,精力充沛,就像佟先生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男人的占有欲还是挺可怕的。
  第70章 第七十零章  融入
  萧潇送走佟浩越和冬冬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昨天搬过来已经很晚,所以只粗略收拾了一下,今天才有时间好好整理。
  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她才有机会好好参观佟浩越的家。
  她一间一间地参观,最吸引她的就是他的书房。
  整整一面墙的书柜,她一踏入,就爱得不行。
  她一排一排的浏览,他看的书很杂,几乎什么类型的书都有。但他的习惯挺好,他会将书分类摆放,并作了标记,让人很快能找到喜欢的书。
  他的书房彩光很好,早上的阳光直直地透过大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光束中跳跃着尘埃精灵,让人有种置身晨间丛林的感受,很清新。整个房间非常安静,很适合看书。
  她抽出一本书,《苏美尔-伊甸园的城市》,这是一套《失落的文明》系列丛书,精致的铜板纸印刷,图文并茂,讲述古巴比伦的古老文明。
  古巴比伦,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地方,对这片土地曾经辉煌过的文明,她内心充满着无限好奇。
  她坐在软沙发上,用遥控打开音响,优雅的古典音乐流泄而出,在房间里飘荡。
  她捧着书,静静地读起来。
  当她感觉脖子酸痛时,她已经安静地读了两小时书。
  她脸微微发烫,慌忙起身,她,又开始犯书痴了。
  她呆在佟浩越的书房,就像逛书店一样,遇到自己喜欢的书,会立即投入,沉浸在书的海洋忘乎所以。
  她用书签夹好书,放回原位。
  立在书架前,她忍不住轻笑,她喜欢这里,喜欢他的家,这里能带给她一种轻松、自由的感觉。
  她会不知不觉流露出自己的本性,忘记自己是一个该将生活打理得有条不紊的母亲,亦或者是要将家务先做完的女人。
  除了生活,其实她也很有很多喜好,她会偶尔为自己活一下。
  一想到佟浩越深遂的眼神,她的心又忍不住沉醉,他的凝视满满写着他的宠溺。今早出门前,他拥着她,在她耳边轻声道:“你是这里的女主人,这房子里的所有东西,你可以任意处置。”
  这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托付,他在传达,将他的生活完全交给她打理。
  这种信任,让她不再拘束,也能更快速地融入他的世界。
  一早上,她在屋里转悠,收集所有关于他的喜好。他喜欢简单的黑白,家俱、服饰都是;喜欢喝红茶,只喝正山小种;喜欢古曲音乐和摇滚乐,真是冲突得奇怪;喜欢电动游戏,居然和冬冬一样,游戏手柄被用得很光滑;喜欢运动,健身房里有各种器械,一看摆放的位置就知道常被使用;喜欢收听资讯,甚至连浴缸对面也安了电视,还是加了防水外壳的;喜欢书法,她居然在书房发现他有一整套笔墨纸砚,他哪来的时间练书法啊?她看到他挂在书房的墙上,她的那副《奔》,她看着看着笑了。
  他不喜欢照相,屋里居然没有看到他的一张照片。当她把她和冬冬的照片摆在床头,她忍不住想像旁边再加上他的画面,这才完美。
  中午,她简单地做了午餐,一边做,一边研究厨房以后该如何使用。
  正吃着饭,他打来电话。
  他问:“吃饭了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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