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2 / 4)
成宝在一边使劲儿点头。
程箐箐白了父女俩一眼:“你们懂个屁,以前天赐来那叫我们是叫叔婶子,今天来过之后那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得叫咱们父母了。这可是我从小到大都盼来的媳妇儿,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了,你俩可不许拖我后腿。老成,去把你那套灰色中山装穿上,宝儿你去穿上那套大红色的裙子。”
成庆没什么意见,成宝意见可大了:“妈,那套衣裳是短袖,现在穿着冷。”
程箐箐恨铁不成钢:“那你不会找一套一件外套披在外面啊?”
“那我腿也冷啊?”
“不出门你冷什么?”程箐箐说完又开始换衣裳。
成宝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就是一颗在风中摇曳地小白菜,她妈心血来潮了就给她浇浇水施施肥,没心情的时候就瞎怼她。
算了算了,就听她妈的吧。她哥哥对她说过她妈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得一种病,就爱唠叨人,看啥都不顺眼,她还是听点话吧。
成宝心情郁郁,不过只要一想到以后天赐姐姐就成她亲嫂子了,嫁进她家来以后她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晚上她还能和天赐姐姐睡在一块儿,成宝心情又好了。
天赐这次来成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隆重欢迎,她那颗有些忐忑和窘迫地心也被她放回了肚子里。
自从两人处对象以后,天赐再来成家也越来越自在了,有时候晚上放学了,成程也会在下班的时候把天赐接回成家,天赐已经大四了,晚上不在学校里睡觉也不会有人管了。
于是在六月份她们毕业的时候,天赐忽然发现她留在宿舍里的东西除了脸盆和铺盖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毕业论文她们一早就写过了,论文答辩也通过了,毕业后要去的单位也一早就联系好了,天赐思考了很久,也打电话和父母再三讨论过,决定毕业后就留在京都发展。
她学的是汉语言专业,毕业后通过程箐箐的关系,进了海城区的报社,做了一个实习编辑,抱到时间在七月中旬,在这期间,有一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成程和天赐决定一起回家。
检票上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天赐笑着问成程:“我爸妈还不知道我和你处对象了,我忽然把你带回去,恐怕我爸爸会打你,你怕不怕?”
想到陈建邦,成程心里挺怵的,但为了抱得媳妇儿归,成程决定豁出去了,他答得斩钉截铁:“不怕。”
热河。
陈建邦自从知道闺女和成程要回来以后,他就插着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毛金兰都晃晕了,忍不住叫他:“行了行了,你瞎晃荡啥?”
陈建邦插着腰的手没放下,嗓门比毛金兰还大:“老子养了二十年的小白菜被猪拱了,你说我晃荡啥?”
年纪越大毛金兰脾气就越大,眼睛一瞪:“跟谁俩呢?”
陈建邦顿时就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决定不写种田文了,这几天废了两万多字了,写重回高二那个,原本想写重回初二的,但是基友们都说主角年纪太小了,恋爱都不能谈,牵个手都不行,于是我就改成了重回高二,大家去帮忙收藏一下哈。
再推荐基友一篇幻言新文,喜欢的收一个吧!
☆、【第142章】后续·完
第一四二章, 婚礼
与陈建邦相反,毛金兰对天赐和成程的事儿是非常赞同的。成程这个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人品不用说,现在还是一名医生,这年头的医生可和十年前的医生不一样了, 受人尊敬着呢。
程箐箐和成庆都是他们的老朋友了, 从小也喜欢天赐, 天赐嫁给了成程,他们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多好的事儿呢, 也就陈建邦钻牛角尖。
毛金兰越想越乐呵。
陈建邦心情就糟透了, 天赐带着成程来的时候, 陈建邦看成程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会儿嫌弃人家不爱锻炼身子没有二两肉, 一会儿又嫌弃人家话少,还特地给人提溜到部队去训练了两天, 把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讨厌这话进行了个彻底。 ↑返回顶部↑
程箐箐白了父女俩一眼:“你们懂个屁,以前天赐来那叫我们是叫叔婶子,今天来过之后那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得叫咱们父母了。这可是我从小到大都盼来的媳妇儿,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了,你俩可不许拖我后腿。老成,去把你那套灰色中山装穿上,宝儿你去穿上那套大红色的裙子。”
成庆没什么意见,成宝意见可大了:“妈,那套衣裳是短袖,现在穿着冷。”
程箐箐恨铁不成钢:“那你不会找一套一件外套披在外面啊?”
“那我腿也冷啊?”
“不出门你冷什么?”程箐箐说完又开始换衣裳。
成宝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就是一颗在风中摇曳地小白菜,她妈心血来潮了就给她浇浇水施施肥,没心情的时候就瞎怼她。
算了算了,就听她妈的吧。她哥哥对她说过她妈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得一种病,就爱唠叨人,看啥都不顺眼,她还是听点话吧。
成宝心情郁郁,不过只要一想到以后天赐姐姐就成她亲嫂子了,嫁进她家来以后她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晚上她还能和天赐姐姐睡在一块儿,成宝心情又好了。
天赐这次来成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隆重欢迎,她那颗有些忐忑和窘迫地心也被她放回了肚子里。
自从两人处对象以后,天赐再来成家也越来越自在了,有时候晚上放学了,成程也会在下班的时候把天赐接回成家,天赐已经大四了,晚上不在学校里睡觉也不会有人管了。
于是在六月份她们毕业的时候,天赐忽然发现她留在宿舍里的东西除了脸盆和铺盖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毕业论文她们一早就写过了,论文答辩也通过了,毕业后要去的单位也一早就联系好了,天赐思考了很久,也打电话和父母再三讨论过,决定毕业后就留在京都发展。
她学的是汉语言专业,毕业后通过程箐箐的关系,进了海城区的报社,做了一个实习编辑,抱到时间在七月中旬,在这期间,有一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成程和天赐决定一起回家。
检票上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天赐笑着问成程:“我爸妈还不知道我和你处对象了,我忽然把你带回去,恐怕我爸爸会打你,你怕不怕?”
想到陈建邦,成程心里挺怵的,但为了抱得媳妇儿归,成程决定豁出去了,他答得斩钉截铁:“不怕。”
热河。
陈建邦自从知道闺女和成程要回来以后,他就插着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毛金兰都晃晕了,忍不住叫他:“行了行了,你瞎晃荡啥?”
陈建邦插着腰的手没放下,嗓门比毛金兰还大:“老子养了二十年的小白菜被猪拱了,你说我晃荡啥?”
年纪越大毛金兰脾气就越大,眼睛一瞪:“跟谁俩呢?”
陈建邦顿时就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决定不写种田文了,这几天废了两万多字了,写重回高二那个,原本想写重回初二的,但是基友们都说主角年纪太小了,恋爱都不能谈,牵个手都不行,于是我就改成了重回高二,大家去帮忙收藏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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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后续·完
第一四二章, 婚礼
与陈建邦相反,毛金兰对天赐和成程的事儿是非常赞同的。成程这个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人品不用说,现在还是一名医生,这年头的医生可和十年前的医生不一样了, 受人尊敬着呢。
程箐箐和成庆都是他们的老朋友了, 从小也喜欢天赐, 天赐嫁给了成程,他们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多好的事儿呢, 也就陈建邦钻牛角尖。
毛金兰越想越乐呵。
陈建邦心情就糟透了, 天赐带着成程来的时候, 陈建邦看成程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会儿嫌弃人家不爱锻炼身子没有二两肉, 一会儿又嫌弃人家话少,还特地给人提溜到部队去训练了两天, 把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讨厌这话进行了个彻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