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3 / 4)
午暝的魂体渐渐隐去,他道:“当初如果是我有危险,你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陆惊风没说话,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皮肉,他明白午暝的意思,就算到了这个地步,这人也要告诉他,让他不必自责。
“你个傻子。”他苦涩地撇了撇嘴角,就再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最后消散前,午暝附在茅楹的耳边,悄悄说了句什么。
茅小姐哭得更凶了。
陆惊风在往后余生漫长的岁月里回想起来,茅楹后半生所有的泪水加起来,都没有今日流得多,那撕心裂肺的嚎哭听起来令人心悸,整个空旷的停车场都被她透骨的悲伤所淹没。
午暝这个名字,也从这一刻起,成了一道讳莫如深的疤,血淋淋地烙印在二人心头。
……
天刚蒙蒙亮,树叶上的露水经过一夜漫长的堆积,直到地心引力大于表面张力,便决绝地滑落,那一闪即逝的濛濛弧线显露出一些初秋降临的端倪。
一行人沉默地沿着一条崎岖的石子路抄近路上山。
队伍很精练,三男两女,打头的那位个子最高,长相也是这里面最出色的,甚至把队伍中间的那两个女人都比了下去,他拄着一根登山杖,把小径两旁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一一拨开。
“我打小就住在云上山山脚下,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瀑布,你们会不会搞错咯?”
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娇小女子,由于皮肤黝黑,看不出具体年纪,但从嗓音以及抑扬顿挫的语调可以辨认,很年轻。
“不会错的。”其余人都保持着缄默,只有走在队伍最后的帅哥回答了她,“再往深了走走,说不定位置隐蔽,流量又小,所以你们都没注意到。”
这位帅哥好像是姓陆,无论是看上去,还是相处起来,都让人觉得身心舒畅,比起前面那位长得俊美但基本不拿正眼看人的酷哥,阿笙显然更愿意亲近他,于是一路上变着花样地撩拨。
“小哥哥你多大啦,二十五?二十六?有女朋友吗?家住哪里呀?”
一连串的问题抛下来,陆惊风客客气气地挑了两个回答:“快三十了,家么,在汉南二环贷款买了套房子。”
阿笙却没那么好糊弄:“咦?还有一个问题怎么不回答?小叔叔长得这么帅,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吧?”
听了年纪,她聪明地把小哥哥换成了小叔叔。
陆惊风笑了笑,没作声。
阿笙于是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感叹:“不知道是哪位美女小姐姐这么幸运哦。”
这个叫阿笙的女孩,就是费天诚请来的外援。
费天诚原本是要请女孩的爷爷出山,但老头子上个月不慎摔断了腿,无法,退而求其次只得邀了膝下孙女同行。
阿笙大名王愿笙,别看她小小年纪刚刚成年,却已经是跟着盗墓业赫赫有名的王老夫子走南闯北,身经百战的老江湖。
“阿笙,你能不能别一直叨叨叨,嚼得我脑阔疼。”
费天诚就跟在林谙身后,只觉得周身温度越来越低,明明还是夏末,却冻得他鼻涕直流,他估摸着大概是林少不满阿笙总说话,打扰了少爷平静的内心世界,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
阿笙也不是不识趣的女孩,咕哝了一句什么,停止了查户口一般的盘问,她开始盯着前面的短发女人发呆。
女人长得不赖,全程一言不发,很神秘地压着一顶黑色鸭舌帽,队伍行走的速度很快,连她这种常年奔波的土夫子都觉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但这个女人始终都能跟上这帮男人的节奏,不抱怨,也不拖后腿,就是这份体力,想来跟这群人一样,也不是一般人。
只是阿笙无意间从帽檐下瞥了一眼,总感觉女人的眼睛很哀伤。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返回顶部↑
陆惊风没说话,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皮肉,他明白午暝的意思,就算到了这个地步,这人也要告诉他,让他不必自责。
“你个傻子。”他苦涩地撇了撇嘴角,就再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最后消散前,午暝附在茅楹的耳边,悄悄说了句什么。
茅小姐哭得更凶了。
陆惊风在往后余生漫长的岁月里回想起来,茅楹后半生所有的泪水加起来,都没有今日流得多,那撕心裂肺的嚎哭听起来令人心悸,整个空旷的停车场都被她透骨的悲伤所淹没。
午暝这个名字,也从这一刻起,成了一道讳莫如深的疤,血淋淋地烙印在二人心头。
……
天刚蒙蒙亮,树叶上的露水经过一夜漫长的堆积,直到地心引力大于表面张力,便决绝地滑落,那一闪即逝的濛濛弧线显露出一些初秋降临的端倪。
一行人沉默地沿着一条崎岖的石子路抄近路上山。
队伍很精练,三男两女,打头的那位个子最高,长相也是这里面最出色的,甚至把队伍中间的那两个女人都比了下去,他拄着一根登山杖,把小径两旁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一一拨开。
“我打小就住在云上山山脚下,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瀑布,你们会不会搞错咯?”
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娇小女子,由于皮肤黝黑,看不出具体年纪,但从嗓音以及抑扬顿挫的语调可以辨认,很年轻。
“不会错的。”其余人都保持着缄默,只有走在队伍最后的帅哥回答了她,“再往深了走走,说不定位置隐蔽,流量又小,所以你们都没注意到。”
这位帅哥好像是姓陆,无论是看上去,还是相处起来,都让人觉得身心舒畅,比起前面那位长得俊美但基本不拿正眼看人的酷哥,阿笙显然更愿意亲近他,于是一路上变着花样地撩拨。
“小哥哥你多大啦,二十五?二十六?有女朋友吗?家住哪里呀?”
一连串的问题抛下来,陆惊风客客气气地挑了两个回答:“快三十了,家么,在汉南二环贷款买了套房子。”
阿笙却没那么好糊弄:“咦?还有一个问题怎么不回答?小叔叔长得这么帅,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吧?”
听了年纪,她聪明地把小哥哥换成了小叔叔。
陆惊风笑了笑,没作声。
阿笙于是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感叹:“不知道是哪位美女小姐姐这么幸运哦。”
这个叫阿笙的女孩,就是费天诚请来的外援。
费天诚原本是要请女孩的爷爷出山,但老头子上个月不慎摔断了腿,无法,退而求其次只得邀了膝下孙女同行。
阿笙大名王愿笙,别看她小小年纪刚刚成年,却已经是跟着盗墓业赫赫有名的王老夫子走南闯北,身经百战的老江湖。
“阿笙,你能不能别一直叨叨叨,嚼得我脑阔疼。”
费天诚就跟在林谙身后,只觉得周身温度越来越低,明明还是夏末,却冻得他鼻涕直流,他估摸着大概是林少不满阿笙总说话,打扰了少爷平静的内心世界,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
阿笙也不是不识趣的女孩,咕哝了一句什么,停止了查户口一般的盘问,她开始盯着前面的短发女人发呆。
女人长得不赖,全程一言不发,很神秘地压着一顶黑色鸭舌帽,队伍行走的速度很快,连她这种常年奔波的土夫子都觉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但这个女人始终都能跟上这帮男人的节奏,不抱怨,也不拖后腿,就是这份体力,想来跟这群人一样,也不是一般人。
只是阿笙无意间从帽檐下瞥了一眼,总感觉女人的眼睛很哀伤。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