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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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小楼也明白自己该尽早注册专利,可她对此一窍不通,虽说可以找代理机构,可专利技术泄露了怎么办?她该怎么证明自己是专利所有人?
  她既没有论文发表,也没有完整的实验过程,万一被查出漏洞怎么办?
  所以金小楼只宣称这款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是自己的专有技术。
  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不需要到国家机关注册,也得不到国家有效期内的专利保护,是核心机密,就好比可口可乐那神秘的1%原液配方一样。
  但若是这样,就要考验合作方的人品了。如果公司侵占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自己又没法举证,真是哭都哭不出来。
  金小楼表示,她对谈墨的人品还是有信心的。
  谈墨貌似对金小楼的人品也很有信心,都没调查一下这项发明是否为金小楼的原创,就启动了技术入股的流程。
  不过谈墨本来就在光伏电池方面颇有研究,情报网撒得也广,国际上大大小小的实验室,这方面的研究进展不能说知道得百分百,七八十还是有的。
  而眼前这款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的原理,他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第一时间买下这项技术,才是正确的选择。
  深海科技是谈墨个人百分之百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做事毫无掣肘,这里就是他的一言堂。
  金小楼想要技术入股的要求,谈墨一个人就能决定是否接受,不用开个一二三四五次的股东大会。
  第三天下午,就在金小楼纠结着选择哪家代理律师时,谈墨已经给出了报价——百分之十的股份。
  金小楼已经研究过了深海科技往年的财务报表,利润十分可观,现金流也很健康,总之没发现什么毛病。
  也可能是她没做过审计,发现不了其中的门门道道,但起码谈墨的诚意是做足了的。
  根据权威部门评估的资产报告,深海科技市值二十亿人民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照此算来,谈墨对她是极其慷慨了。
  不要说什么这项发明以后能赚多少多少钱,在没有资本的情况下,一切都是虚的。
  金小楼翻了翻协议,开始提出自己的要求。
  协议上面有一条,她只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好吧,她见识短浅,本来就没办法掺和公司的事。
  但她要求在协议中添上一句,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具体职位可以由总经理视其能力定夺。
  虽然不添上这一句,她想到公司学习学习,谈墨也不会拒绝。
  但添上了这一句,她就能理直气壮,不会有寄人篱下去求人的感觉。
  要签字的文件太多,金小楼一开始还逐字逐句地分析有没有文字陷阱,后来就一目十行看小说一样扫过去。
  然而正式文件的晦涩语言显然不是小白文能比的,金小楼了解下大概意思就签了。
  所以说,拥有一个好的律师是多么重要啊。
  签完股权转让协议,事情仍有很多,首要的就是改进新型太阳能电池以适应规模化的生产。
  金小楼发明的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被命名为“启明s1号”,她将制作启明s1号的方式方法紧锣密鼓地教给谈墨选出来的技术人员后,就功成身退了,连一点点提问的时间都不留给别人。
  谈墨本意任命金小楼做公司的技术总监,参与改进新型太阳能电池,金小楼坚决推拒了。开玩笑,她有几斤几两自己还不知道么,哪里经得住那些技术人员的盘问。
  技术员甲:“金顾问,您是如何想到x材料和y材料在三百六十度的时候会发生反应的?”
  金小楼:“灵光一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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