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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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水仙没给他,攥紧拳头用力一捏,青莲塔碎。元白圆目凸出,双眼、鼻孔、嘴角鲜血汩汩而出,他倒退几步,声音颤得几乎听不清:“不可能……不可能!这是用六界初生时,从参天树冠的碧海灵泉中诞生的青莲练就,世间没有人能破坏它,哪怕师父黄凤真神也不可能……”
  “师父?哦,就是偷走我眼中莲花的那只黄鸟吗?”
  跪在喘息的元武也意识到不对,他仰头看着那个杀神一般的女人,问:“你不是仙儿,你究竟是谁?”
  霍水仙不耐烦道:“我不是霍水仙,你是啊?得意个什么,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你……你与参天树究竟有何联系?”元白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问,他的本命法宝已碎,那是他存放灵气的地方。此刻他的生机正一点点消散,好在有数万年功力支撑,一时半会儿还不至于彻底魂飞魄散。
  霍水仙没回话,伸手一推,元白就像破布袋一样瘫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元武忽然想到了什么,觉得眼前都是星光,灿烂到他喘不过气来,他理了一下头发,擦干净了嘴角的鲜血,小心翼翼问道:“仙儿,你没有名字之前,住在哪里,参天树里面吗?”
  霍水仙似笑非笑,道:“阿武,你想问什么?问十万年前,那个坐在树枝上唱歌的小女孩是谁?”
  “是你!是你……原来是你!哈哈哈哈……”元武笑着笑着,哭起来,坐在地上嚎啕不能自已。十万年前,他是一滴露水,从参天树上滴落下来,落地成人,有了自己的意识。黑暗笼罩着大地,第一缕阳光从地平面升起,将荒芜一物的平野照得辉煌壮丽。那时,他看到一个女孩儿,她光脚坐在树枝上,晃着腿,看着远方,嘴里哼着轻快的歌。
  “太阳就要升起来啦,升起来啦。万物就要生出来啦,出来吧。爱你的、你爱的、所有的,狐狸、野狗、还有狼……”
  “你好。”男孩儿小心翼翼地打招呼。
  女孩儿转过头来,她的眼里盛满了星光,让人血液温暖,脸一下就红了。她笑了一声,跃下树来,落到他面前,就消失不见。男孩儿急得遍地找寻,一个黄衣老者牵着一个男孩,落在他跟前,道:“第二滴露珠,以后就叫你元武吧。这是你师兄,元白。”
  与此同时,树枝上第一片红了的落叶飘然而下,变作刚刚那女孩的模样,落地成人。
  老者微笑地看着她,和蔼地问:“小姑娘,你有名字吗?”
  “苋彤。”
  元武笑得趴在地上,眼泪落尽了尘埃里,砸成小小的泥泞。怪不得,怪不得每次让苋彤唱个曲子,她要么推三阻四,要么勃然变色。
  唱歌的那个人,从来不是她,一直不是。
  “……爱你的、你爱的、所有的,狐狸、野狗还有狼,生灵种种,乘风乘雨。太阳就要升起来啦,升起来吧,我等待的,世间种种,热闹起来、欢笑无寂寞……”霍水仙继续吟唱当年未完成的曲谣,三十三重天下落,十八层地狱上升,无论何处,一片光明。
  参天树为混沌中第一生灵智之物,化形为人,在光芒落到混沌的第一瞬间,吟唱诞生曲,引导万物诞生。其灵智一回眸落地,为所创之物生了情,便被混沌中的法则所捕捉,融入其中,化成一股灵气,在世间流浪万年。
  直至今日,参天剑刺透霍水仙心脏。参天剑本就是参天树某枝条的木芯所制,霍水仙将其溶于体内,将十万年前的记忆唤醒了。
  树枝树叶簌簌作响,一片舒服极了的白光中,五界的人们看到,永恒矗立的参天树消失不见。下界升而上界沉,五处位面融为一体,不再有三六九等。
  富饶的山河土地,饮不尽的灵水清泉,处处皆有。六界之人,均有此等空间。空气清新如雨洗,天空明朗如云洁,人类欢呼、阿修罗欢呼、饿鬼欢呼、幽冥魂魄欢呼,只被打成落水狗的天庭众仙,没了力气再抵抗,一个个哭丧着脸蹲在地上:这下好了,优势都没了。
  元白生机越来越浅,最后变成一滴露水,蒸发殆尽。
  元武跪在霍水仙脚下,低头苦笑。处处鸟语花香,而他眼中一切都了无生趣,追了千万年的是一场笑话,连他自己都笑得不能自制。
  一直追求的,其实就是就在身边,缠了他许久,被他一脚踹开,残忍对待。
  他听到胸膛里的心脏跳的铿锵有力,慌张又假装镇静,酸涩的味道陌生得很,他喃喃道:“仙儿,我的心难受得很。它怎么了?”
  霍水仙将其心取出,远远扔了,不知落到何处,“那就不要了。你不曾用过它,留着何用?”
  酸涩的感觉蔓延了全身,没了心却好像处处都是心脏,愧疚与懊悔的情绪如同丝网见他一层层裹紧,他化作一颗露珠般的晶石。晶石闪烁着极光,那是他记忆中最美最舒心的光芒,落在霍水仙发间。
  霍水仙将它从乌发中捡出,丢在地上。
  四周崩裂的碑像碎成沙土,随风乱走,沙尘很快将那枚晶石掩盖了。它又重归于黑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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