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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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而他笑是因为,能死在她的怀里,对他而言是值得开心的事。
  彼时,他早生华发。
  想着,像他这种人活得太长也没有什么用处,就算知道了自己会早死也毫不在意。
  在身体日渐衰竭时,偏偏,她回来了。
  兰戎这辈子缺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活得格外贪心。他的贪心专注,绕来绕去绕不过“花知婉”三个字。
  ——宁柔说的没错,她们确实有回去的方法。
  ——那天在溪边,在她一个轻轻巧巧的空格键后,他比她先看见了“第94章”后的新章节名,“大结局”。
  那是兰戎的结局,却不是花知婉的。
  她在故事外,他在故事里。
  她是故事书里的神仙精怪,懒洋洋而不自知地漂亮着。
  在他的结局里,他活成了一个糟老魔头,或是变成黄土白骨,她大概也还是这么漂亮的。
  兰戎的喜怒哀乐、爱恨嗔痴,兰戎的生命与死亡,对于花知婉,都是敲打键盘间,无差别的短短一瞬。
  不同时间的流速,是无法跨越的鸿沟。他们之间,隔着一个世界。
  作者和角色相爱,是没有办法有好结局的。
  所以,他把电脑弄坏了。
  用自己的自私换一点,她只看着他、属于他的光阴。
  “什么叫你的结局?我才不要接受这个结局!你会活得很长,我、我是作者啊,我说什么都可以的!你会比我活得还要长,很长很长!”
  花知婉死死地抱着兰戎,手脚并用,像一只顽固的八爪鱼。
  “你不会死的,听到没!”
  她抱得那么紧,好像他不答应,她就永远都不撒手。
  看似在胡言乱语,其实她说的不无道理。
  ——作者和角色,是隔着两个世界的共生体。
  作者,赋予笔下角色姓名、性格,书写角色的命运。
  只她一日不死,你便随她存于人世。
  即便是有朝一日她死了,你依旧在她的故事之中永世长存。
  ——傻兰戎,你当然会活得很长。
  只是,这种存在方式,并不是你们想要的,对吧?
  你们想要,在一起。
  你们想在冬至一起包饺子,想在饭后牵手散步,想要一起种花看月亮,想要一个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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