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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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晴不能理解,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以后冉静还能这样冷静地分析形势,不带半点情感,伫起全方位的理性。
  好奇、疑惑还有不解,积攒在一起。她问冉静。“你恨过吗?”
  “恨什么?”选项实在太多,一时间冉静竟想不到孙晴问的是哪一个。
  “很多,蛰伏的时间太长,活得太窝囊。”说她也在说自己。
  孙晴每天回到家看到继母那张脸,她总能想到母亲咽气前,那只形如枯槁的手紧紧抓住她的手臂不甘心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样子。继母挺着还未显怀的肚子在母亲眼前耀武扬威的场景,她还历历在目。
  恶有恶报怎么就这样难?
  冉静笑了笑,到底是刚毕业,没有被生活毒打过的人才问得出这种好问题。
  她给孙晴讲了一番话,“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常常听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时觉得这人可真能忍啊,仇报完人也老了。人生有几个十年呢?拿来报仇真是没意思透了。现在落在自己身上不一样了,忍字头上一把刀,一不留神就被砍。没死在小人手下,倒在自己这挨了一刀,你说这叫什么事?”
  “后来再细品这话,君子报仇尚且要等十年,这个世道对女人苛刻,我花上更多时间是在所难免。从前觉得大好时光拿来报仇实在浪费,现在痛落到自己身上才知道,没那么容易的。报完仇人也老了,可不报仇人就不会老吗?一样会老的。那时候又老又残的我还要日日被仇恨摧残,不得善终。这也太惨了吧。”
  “最后思来想去,总是有人要惨的,当然不是我来惨。那就只能对不起他们了,只怪他们命不好,惹上的是我。”
  在这个话题上冉静没有停留太久,点到为止。言尽于此她也算对得起孙晴,是进是退还得靠孙晴自己,毕竟最终和解的是她的人生。
  要说冉静不在的时候律所有没有什么新鲜事,说起来还真有。这周老杨接了一个新案子,单看案子本身是没什么亮点的。原告诉被告故意杀人未遂,造成受害人的双腿腿致残。怪就怪在这个案子的原告是个农村妇女,受害人是她儿子。
  孙晴告诉冉静,她偷偷去查过,这个案子的原告是受人指点找到的她们律所,直接放弃了民事赔偿,摆明了是要被告坐牢。
  巧就巧在,这个案子的被告人孙晴也认识,是她爸上头一个已经退下来的领导的小舅子。那天回家晚经过书房的时候,她无意听到她爸和人通电话,说的就是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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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还有十章不到完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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