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4)
想到郭荣,他心中非常纠结。曾经他们也是父子和谐,父慈子孝。而现在……郭荣今天晚上的处置,从军事角度上说完全没有错,换成是他也会离开的,但他又免不了想,其他三路都打的伤亡惨重,为何郭荣却要保存自身?
“这到了邺城,是不是就要立下太子了呢?”是的,刚才他和王峻等人的商议就是,若退,就先退到邺城。一来邺城现在还没有人驻守,若说有,也是他早先留的一些人马,再回去没有什么难度;二来也可以打出大义的旗号,毕竟邺城紧邻契丹,总可以说是为天下守门;三来邺城离开封也不是太远,将来再来,也还算方便。而且抛出掉契丹,邺城的地理范围也算不错,土地肥沃,四通八达,只要不让契丹人骚扰,发展个几年就会有些气象了——这也是他不愿同开封死磕的原因之一,万一损失惨重,再回去的时候可就守不住地方了。
一碗奶喝完,他正要休息,突然就听外面传来一阵骚动,再之后就看到通天的火光,他的心顿时一沉,然后他的亲兵就慌乱的跑了进来:“陛下,偷袭!偷袭!”
第298章 绿茶 (十三)
杀!
邱正一声大喝,砍刀劈中对方士兵的颈项,红色的血液如同血箭呲了他一脸,他抹了把脸,随手把前面的郭军踢倒,大笑了起来,痛快!痛快!果然这战场上才是他施展身手的地方!早年为贾小六的事作证,今日总算有了回报!他这样的,本来是要做一辈子的下等民的,因为贾小六的事情立了功,才脱离了这个身份。
当时他有两个选择,要不,做几年的中等民之后成为自由民;要不,就是跟着水军到海外搏一把。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前者,毕竟中等民的日子也不差,而一旦成为自由民,立刻房子土地都有了。他却选择了后者——若就为了安稳生活,他早先也不会拉起一帮人做山贼了!
这几年他在海外流血流汗,着实经历了几次生死,不过也积累了不少功勋,回来后就有了当兵的资格。
是的,资格。
在别的地方,当兵免不了有几分强制,而在密州,却是自愿的,而且还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一般人家的子弟当然没问题,而像他这样当过下等民的,哪怕自由了,也要有一定的积分担保才能当兵。演武场的积分比银钱都管用,他积累的那些都可以用来买房子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投到了军队上,富贵险中求,男子汉大丈夫,不拼一把就是白来这世上一遭!
早先只能在城头观战,他不知多心焦,而今天,他终于能痛快的厮杀一番了。
杀!杀!
他叫着,继续前冲。两军交战,一开始也许是比谋略比阵型,但打乱了之后,就是比士气比士兵个人的勇武了。当然此时刘家军大多数的阵型是没有乱的,只是邱正杀的兴起,比周围人走的更前了,身边没有战友,要换成别人可能有几分畏惧。邱正却不怕。一来在他的思想里这怕死就不能打仗;二来也是周围郭家军完全呈溃败之势,虽然不是每个郭家军都参与了晚上的夜袭,起码也听到了风声,更知道这一次夜袭是他们败了,至于那些参加过的,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被烧的灰头土脸的,这边还没躺下,那边人家就杀了过来,而且,还带来了那种魔火!
一般士兵不知道石脂,更不能理解其原理,见这东西烧的厉害,自然就产生了畏惧,给它起了魔火的名字,此时再见,那真恨不得再多出两条腿,跑的远远的。这里面最不堪的就是王宪的队伍,他们实在是被烧的太惨了,一见火光,别说打仗了,连逃跑都是仓皇失措,有的甚至连衣服都不穿,就那么半光着身体跑了。
“顶住!顶住!”王宪挥舞着自己的大刀,大叫着。他刚才也躺下了,突然火光大亮,却是来不及披铠甲了,手下的队伍,更是七零八落。此时他站在场中大吼,有一些固然因为他的威望停了下来,更多的却是跑的更快了。
“将军,撤吧,顶不住了。”他的亲兵簇拥了过来,他有些茫然。开封地处平原,他们扎营的地方虽不是特别理想,却也不差,几十万大军浩浩荡荡的铺开,甚是壮观。而现在却是漫天火光,到处喊叫,抬眼看去,不是郭家军如丧家之犬的仓皇逃窜,就是被刘家军追着砍杀。
“杀——”
火光中,一个刘家军砍翻了一个郭家军,只见那人身高八尺,两臂浑圆,看服饰也不是什么大将,却自有一股豪迈,只见他砍完人随手抹了把脸,大笑出声,见到这一幕的郭家军跑的更快了。
“此人不能留!”他这么想着就向那人的方向指去,“杀了那人!”
他的亲兵听了一怔,但见他态度坚定就知道不杀眼前这个是不行的了,当下有两人一点头,就向那人冲去。王宪看到的,正是邱正,他正杀的兴起,眼见有两人奔来,也不畏惧,大叫一声就扑了上去,他天生神力,先前的亲兵猝不及防,竟被他一刀砍死了。另外一个亲兵见了一怔,也亏得他是久经沙场的,见此情景,竟然不逃反进,大喝一声,就迎了上来,他这次有了准备,两刀架在了一起,竟是挡了下来,但一接之下,也觉得两臂发麻,手中的刀竟有拿不稳的迹象。
“好!竟能接我一刀,再来!”
说着,又一刀砍了过来,那亲兵知道厉害,不再相迎,而是跳了开来,但就是这样刀锋刮过脸,他也觉得生疼,心下不由骇然——刘家军中,都是如此厉害的人物吗?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胆气也不免降了三分。邱正看到便宜,嘿然一笑,大刀再次砍了过来,这一次被先前更猛更快,那亲兵躲避不及,一刀被他砍到肩胛骨上,整条右臂都几乎掉了,他却是得理不饶人,随手又是一刀,那亲兵刚觉得疼,就没了感觉。见他这么骁勇,奔在路上的两个秦兵一时怔在了那里。
本来,他们见第一个亲兵被砍,就跑了过来,想要支援第二个,想着他们三个联手,总能把这人拿下,谁知这人实在厉害,不过两刀,就把第二个也砍翻了。自己这两人上去,弄不好也是不成的,一时间两人颇有些犹豫,要是放在早先,他们是绝对不会这样的。王宪一向以勇猛著称,他们身为王宪的亲兵,虽然很少冲锋陷阵,也万没有临场不战的理。可是现在对方大兵压来,自己这边死的死逃得逃,连队伍都收拢不了,眼见是不成的了,这再和人家打生打死又算什么?
这么一想,就更想离开,不过他们正这么想着,就感到一人从自己身边跑过,抬头去看,正是王宪。
“将军!”两人一声惊呼,说不得只有跟上,那边王宪已经奔到了邱正前面,“吃某一刀!”
他人未到,声音已到,紧接着,就是刀风,邱正抬眼一看,就叫了声糟,眼前这人和他遇到的都不同。他虽然勇猛,却是不傻,当下就急速后退,但王宪怎么会放他离开,大吼一声步伐又快了两分,邱正眼见跑不了,也被激起了性子,一声怪叫,反身揉了上来。
荡!
火花四溅。两人刀身相交,却是旗鼓相当,邱正固然有些惊讶,那边王宪心中却更是莫名。他刚才眼见邱正接连砍翻自己两个亲兵,对他的力气是心中有数的,让他惊讶的是邱正的刀!作为一个大将,各方面都和普通士兵不一样,兵器自然也是不同,特别是他身为郭威的嫡系心腹,有什么好刀好铠甲都少不了他的,此时他拿的就是三年前得的一把宝刀,据说是海外异人得了前朝大唐的技术锻造的,端的是锋利。这几年他虽然很少与人厮杀,但偶尔一试也是无往不利,早先不说,就这几年,他勇猛的名号,要有三成是放在这个刀上的。
他刚才之所以会这么没有顾忌的一刀砍来,固然是他相信自己要比这个刘家的普通士兵强,也是存了占便宜的心思,两刀相加,对方的刀被砍断,自然也就没得打了,就算他不能一刀将对方砍翻,第二刀也是跑不了的,可这一刀下来,对方的刀竟然没断!
“这人绝对不是普通士兵!”他这么想着,一时也不想把邱正砍死了,而是想抓住他打听一些事情。 ↑返回顶部↑
“这到了邺城,是不是就要立下太子了呢?”是的,刚才他和王峻等人的商议就是,若退,就先退到邺城。一来邺城现在还没有人驻守,若说有,也是他早先留的一些人马,再回去没有什么难度;二来也可以打出大义的旗号,毕竟邺城紧邻契丹,总可以说是为天下守门;三来邺城离开封也不是太远,将来再来,也还算方便。而且抛出掉契丹,邺城的地理范围也算不错,土地肥沃,四通八达,只要不让契丹人骚扰,发展个几年就会有些气象了——这也是他不愿同开封死磕的原因之一,万一损失惨重,再回去的时候可就守不住地方了。
一碗奶喝完,他正要休息,突然就听外面传来一阵骚动,再之后就看到通天的火光,他的心顿时一沉,然后他的亲兵就慌乱的跑了进来:“陛下,偷袭!偷袭!”
第298章 绿茶 (十三)
杀!
邱正一声大喝,砍刀劈中对方士兵的颈项,红色的血液如同血箭呲了他一脸,他抹了把脸,随手把前面的郭军踢倒,大笑了起来,痛快!痛快!果然这战场上才是他施展身手的地方!早年为贾小六的事作证,今日总算有了回报!他这样的,本来是要做一辈子的下等民的,因为贾小六的事情立了功,才脱离了这个身份。
当时他有两个选择,要不,做几年的中等民之后成为自由民;要不,就是跟着水军到海外搏一把。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前者,毕竟中等民的日子也不差,而一旦成为自由民,立刻房子土地都有了。他却选择了后者——若就为了安稳生活,他早先也不会拉起一帮人做山贼了!
这几年他在海外流血流汗,着实经历了几次生死,不过也积累了不少功勋,回来后就有了当兵的资格。
是的,资格。
在别的地方,当兵免不了有几分强制,而在密州,却是自愿的,而且还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一般人家的子弟当然没问题,而像他这样当过下等民的,哪怕自由了,也要有一定的积分担保才能当兵。演武场的积分比银钱都管用,他积累的那些都可以用来买房子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投到了军队上,富贵险中求,男子汉大丈夫,不拼一把就是白来这世上一遭!
早先只能在城头观战,他不知多心焦,而今天,他终于能痛快的厮杀一番了。
杀!杀!
他叫着,继续前冲。两军交战,一开始也许是比谋略比阵型,但打乱了之后,就是比士气比士兵个人的勇武了。当然此时刘家军大多数的阵型是没有乱的,只是邱正杀的兴起,比周围人走的更前了,身边没有战友,要换成别人可能有几分畏惧。邱正却不怕。一来在他的思想里这怕死就不能打仗;二来也是周围郭家军完全呈溃败之势,虽然不是每个郭家军都参与了晚上的夜袭,起码也听到了风声,更知道这一次夜袭是他们败了,至于那些参加过的,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被烧的灰头土脸的,这边还没躺下,那边人家就杀了过来,而且,还带来了那种魔火!
一般士兵不知道石脂,更不能理解其原理,见这东西烧的厉害,自然就产生了畏惧,给它起了魔火的名字,此时再见,那真恨不得再多出两条腿,跑的远远的。这里面最不堪的就是王宪的队伍,他们实在是被烧的太惨了,一见火光,别说打仗了,连逃跑都是仓皇失措,有的甚至连衣服都不穿,就那么半光着身体跑了。
“顶住!顶住!”王宪挥舞着自己的大刀,大叫着。他刚才也躺下了,突然火光大亮,却是来不及披铠甲了,手下的队伍,更是七零八落。此时他站在场中大吼,有一些固然因为他的威望停了下来,更多的却是跑的更快了。
“将军,撤吧,顶不住了。”他的亲兵簇拥了过来,他有些茫然。开封地处平原,他们扎营的地方虽不是特别理想,却也不差,几十万大军浩浩荡荡的铺开,甚是壮观。而现在却是漫天火光,到处喊叫,抬眼看去,不是郭家军如丧家之犬的仓皇逃窜,就是被刘家军追着砍杀。
“杀——”
火光中,一个刘家军砍翻了一个郭家军,只见那人身高八尺,两臂浑圆,看服饰也不是什么大将,却自有一股豪迈,只见他砍完人随手抹了把脸,大笑出声,见到这一幕的郭家军跑的更快了。
“此人不能留!”他这么想着就向那人的方向指去,“杀了那人!”
他的亲兵听了一怔,但见他态度坚定就知道不杀眼前这个是不行的了,当下有两人一点头,就向那人冲去。王宪看到的,正是邱正,他正杀的兴起,眼见有两人奔来,也不畏惧,大叫一声就扑了上去,他天生神力,先前的亲兵猝不及防,竟被他一刀砍死了。另外一个亲兵见了一怔,也亏得他是久经沙场的,见此情景,竟然不逃反进,大喝一声,就迎了上来,他这次有了准备,两刀架在了一起,竟是挡了下来,但一接之下,也觉得两臂发麻,手中的刀竟有拿不稳的迹象。
“好!竟能接我一刀,再来!”
说着,又一刀砍了过来,那亲兵知道厉害,不再相迎,而是跳了开来,但就是这样刀锋刮过脸,他也觉得生疼,心下不由骇然——刘家军中,都是如此厉害的人物吗?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胆气也不免降了三分。邱正看到便宜,嘿然一笑,大刀再次砍了过来,这一次被先前更猛更快,那亲兵躲避不及,一刀被他砍到肩胛骨上,整条右臂都几乎掉了,他却是得理不饶人,随手又是一刀,那亲兵刚觉得疼,就没了感觉。见他这么骁勇,奔在路上的两个秦兵一时怔在了那里。
本来,他们见第一个亲兵被砍,就跑了过来,想要支援第二个,想着他们三个联手,总能把这人拿下,谁知这人实在厉害,不过两刀,就把第二个也砍翻了。自己这两人上去,弄不好也是不成的,一时间两人颇有些犹豫,要是放在早先,他们是绝对不会这样的。王宪一向以勇猛著称,他们身为王宪的亲兵,虽然很少冲锋陷阵,也万没有临场不战的理。可是现在对方大兵压来,自己这边死的死逃得逃,连队伍都收拢不了,眼见是不成的了,这再和人家打生打死又算什么?
这么一想,就更想离开,不过他们正这么想着,就感到一人从自己身边跑过,抬头去看,正是王宪。
“将军!”两人一声惊呼,说不得只有跟上,那边王宪已经奔到了邱正前面,“吃某一刀!”
他人未到,声音已到,紧接着,就是刀风,邱正抬眼一看,就叫了声糟,眼前这人和他遇到的都不同。他虽然勇猛,却是不傻,当下就急速后退,但王宪怎么会放他离开,大吼一声步伐又快了两分,邱正眼见跑不了,也被激起了性子,一声怪叫,反身揉了上来。
荡!
火花四溅。两人刀身相交,却是旗鼓相当,邱正固然有些惊讶,那边王宪心中却更是莫名。他刚才眼见邱正接连砍翻自己两个亲兵,对他的力气是心中有数的,让他惊讶的是邱正的刀!作为一个大将,各方面都和普通士兵不一样,兵器自然也是不同,特别是他身为郭威的嫡系心腹,有什么好刀好铠甲都少不了他的,此时他拿的就是三年前得的一把宝刀,据说是海外异人得了前朝大唐的技术锻造的,端的是锋利。这几年他虽然很少与人厮杀,但偶尔一试也是无往不利,早先不说,就这几年,他勇猛的名号,要有三成是放在这个刀上的。
他刚才之所以会这么没有顾忌的一刀砍来,固然是他相信自己要比这个刘家的普通士兵强,也是存了占便宜的心思,两刀相加,对方的刀被砍断,自然也就没得打了,就算他不能一刀将对方砍翻,第二刀也是跑不了的,可这一刀下来,对方的刀竟然没断!
“这人绝对不是普通士兵!”他这么想着,一时也不想把邱正砍死了,而是想抓住他打听一些事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