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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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十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已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
  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什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十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
  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故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文,我觉得不妥,太像“伤感的”,分不清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觉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现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journalism)或新报道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什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枝大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喋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影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白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十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最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十、五十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
  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什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牛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della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须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 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仙纳屈——《恋爱机器》——前i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十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振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
  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十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青年人的口头禅“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帖。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十年代末或二十年代初,文笔很差,与三十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什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赶咐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了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十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富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画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将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精,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的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
  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
  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胃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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