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7)(2 / 3)
“我并没有帮他扛下,”木木抚摸着冰凉的丝绸枕套,那质地浸0润着她的肌肤:“可我也不能出卖他。”
“你要清楚坐牢是个什么概念——失去自由,日复一日窝在蜗室里,还有劳累的工作以及穷凶极恶的狱霸。”秦红颜用平静的语气向她展示着可怕的前景。
木木自然是明白的。
事情已经临到她头上,最害怕的人便是她。
如果真的坐牢,木木觉得自己肯定熬不到三天便会自我了断。
然而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出卖沈昂。
他是她深爱的男人。
“你就是败在一个‘情’字上,不过女人败在这上面,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秦红颜道。
木木想,败就败吧,再聪明的人也会在情关上败一次的,她败了也不丢脸。
下定决心后,木木便安心在秦红颜家待着,就等着检察院哪天再来提自己问话,或者是直接判罪。
她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偶尔想到什么事便拿笔记下来,就像是交代后事般。
更多的时候,也会坐在大阳台的木质秋千椅上晒太阳,欣赏着蔚蓝的天空,羡慕着天际围着高层建筑飞翔的鸽子。
这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所拥有的自由是多么可贵。
她贪婪地享受着仅剩下的自由。
沈昂仍旧没有出现。
就算是一滴水蒸发也会有些许痕迹,而他却比人间蒸发消失得更加彻底,连一点消息也没有。
沈盛年是在家中办公,几乎每时每刻都和木木待在一处,可奇怪的是,他再没有提过沈昂一个字。
就像是沈昂这个人从没出现在他们生命中一样。
日子越发平静,一直没有任何公安检察机关来找她。这种平静却给木木带来更大的压力,她觉得事情有些地方很不对劲。
她逐渐开始留意秦红颜与沈盛年的举动,却发现他们确实有事在隐瞒着自己。
白天,电脑与电视都被沈盛年霸占,木木压根碰不得。而晚上待秦红颜回来后,又说自己害怕辐射损伤肌肤,不准她开电脑电视。
也就是说这些日子来,木木没有机会接触外面的新闻。
而有两次她外出购物,沈盛年也是紧随其后,像是担心她听见什么似地,刻意让她远离人群。
木木直觉他们隐藏的事与沈昂有关。
秦红颜本身就寡言少语,从她身上掏不出什么东西。而沈盛年则守口如瓶,任由木木如何软硬兼施都不做声。
他们都很谨慎,但女人想要弄清事情真0相时总是有办法的。
沈盛年每天都会躲在洗手间内讲会电话,因为洗手间隔音效果好,木木在外无法听清他所说的内容。所以她趁沈盛年不备,在小柜子里放了
录音笔,连续录了三天后,终于听见了她想要听见的内容。
“我叔已经决定认罪,态度好,且有自首倾向,再加上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该能判五年以下。”
“妈,你不是不知道我叔的脾气,他决定的事情有谁能劝得了呢?” ↑返回顶部↑
“你要清楚坐牢是个什么概念——失去自由,日复一日窝在蜗室里,还有劳累的工作以及穷凶极恶的狱霸。”秦红颜用平静的语气向她展示着可怕的前景。
木木自然是明白的。
事情已经临到她头上,最害怕的人便是她。
如果真的坐牢,木木觉得自己肯定熬不到三天便会自我了断。
然而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出卖沈昂。
他是她深爱的男人。
“你就是败在一个‘情’字上,不过女人败在这上面,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秦红颜道。
木木想,败就败吧,再聪明的人也会在情关上败一次的,她败了也不丢脸。
下定决心后,木木便安心在秦红颜家待着,就等着检察院哪天再来提自己问话,或者是直接判罪。
她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偶尔想到什么事便拿笔记下来,就像是交代后事般。
更多的时候,也会坐在大阳台的木质秋千椅上晒太阳,欣赏着蔚蓝的天空,羡慕着天际围着高层建筑飞翔的鸽子。
这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所拥有的自由是多么可贵。
她贪婪地享受着仅剩下的自由。
沈昂仍旧没有出现。
就算是一滴水蒸发也会有些许痕迹,而他却比人间蒸发消失得更加彻底,连一点消息也没有。
沈盛年是在家中办公,几乎每时每刻都和木木待在一处,可奇怪的是,他再没有提过沈昂一个字。
就像是沈昂这个人从没出现在他们生命中一样。
日子越发平静,一直没有任何公安检察机关来找她。这种平静却给木木带来更大的压力,她觉得事情有些地方很不对劲。
她逐渐开始留意秦红颜与沈盛年的举动,却发现他们确实有事在隐瞒着自己。
白天,电脑与电视都被沈盛年霸占,木木压根碰不得。而晚上待秦红颜回来后,又说自己害怕辐射损伤肌肤,不准她开电脑电视。
也就是说这些日子来,木木没有机会接触外面的新闻。
而有两次她外出购物,沈盛年也是紧随其后,像是担心她听见什么似地,刻意让她远离人群。
木木直觉他们隐藏的事与沈昂有关。
秦红颜本身就寡言少语,从她身上掏不出什么东西。而沈盛年则守口如瓶,任由木木如何软硬兼施都不做声。
他们都很谨慎,但女人想要弄清事情真0相时总是有办法的。
沈盛年每天都会躲在洗手间内讲会电话,因为洗手间隔音效果好,木木在外无法听清他所说的内容。所以她趁沈盛年不备,在小柜子里放了
录音笔,连续录了三天后,终于听见了她想要听见的内容。
“我叔已经决定认罪,态度好,且有自首倾向,再加上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该能判五年以下。”
“妈,你不是不知道我叔的脾气,他决定的事情有谁能劝得了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