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 / 4)
程幼娘和李懋他们正收拾东西出去,转过头回怼她:“你就知足些吧,大老爷他们可是从无到有一点点儿挣出来的,也没听他们这般抱怨。且你身边多是你自个儿培养出来的人手,做起事儿都不需要和世家大族交代什么,可算是轻松的了。”
这话倒是事实,他们两代人连消带打,坑蒙拐骗,几乎将世家对朝局的影响力消弭殆尽。虽然在官场上依旧有世家子,但要说以世家的意念把控朝局,却是根本不可能了。
沈淑窈不过是日常吐槽,一旁的总理大臣梁子信也跟着打趣:“都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了不起让你兄弟们来帮忙啊。对了,你哥和沈凌那小子呢?又和他媳妇儿出海去了?”
“才管不着他。”说到自家倒霉相公倒霉弟弟,程幼娘和沈淑窈便没了好气。程幼娘杀气毕露:“等这回你哥回来,我一定打断他的腿,让他老实陪我办公!”
淑窈一点儿不觉得嫂子残忍,反而点头附和:“凌儿那臭小子也是,太不听话了,让他来帮我,居然一点儿不愿意,我哥还处处帮着他。”
话虽这么说,梁子信和李懋他们却不会当真。盖因程幼娘位居高位,当了财政部长,倒是应了当初她说自己当个度支尚书绰绰有余的玩笑话。而沈汀为了避嫌,干脆没往上走,反而一心沉浸在开疆扩土之中,和沈凌一块儿折腾周边国家。羌戎和奴炎陆续被他们坑蒙拐骗的并入了泱泱中丨华大国的领地,而他们又将目光移向了海外诸国。
沈安侯对此颇为支持,还特别拨款给他们开展航运,研发新式战船商船。尤其是在蒸汽机有了突破性进展、可以批量投入商用民用后,海船制造更是如日整天。沈家兄弟往外头走一遭,看过的风景越多,心中越是豪情满志,而沈凌更是娶了个金发碧眼的媳妇儿,差点没将家里姥姥少说的给吓坏了。
林菁对儿媳不挑剔,何况混血儿小孙子小孙女各个都是超级可爱,将她萌的不要不要的,根本无视三姑六婆的叨咕,开开心心接受了这个“洋媳妇”。这位歪果媳妇儿也不是凡人,而是另一片大陆的公主,甚至还拥有皇位的继承权。
沈凌虽说爱玩儿,但也同样有野心,暗中谋划着扶持媳妇儿当上女王,两人所生的长子也跟了母亲的姓氏,成为异国的皇储殿下。只这样一来,夫妻俩少不得聚少离多,到后来沈凌干脆长期扎根海外,偶尔才回来一趟。
沈淑窈对此颇有些不满,还特意问过自家亲弟弟,到底是为了避嫌还是因为真爱才“远走他乡”。沈凌哭笑不得的再三保证,自己是真喜欢冒险,也真爱自己的女王殿下,这才一次次出海远洋,并写下“保证书”,等年过五十后一定带着媳妇儿和小闺女呆在中丨华,这才得亲姐姐勉强放过。
第284章 番外二
若说女子的野心比不上男子,或许也是有道理的。便如沈淑窈一心主政大燮, 而沈凌和沈汀却爱上了征伐周边各国的旅程。
羌戎和奴炎很快倒在了他们的贸易战下。游牧民族一开始还将信将疑, 然而在发现羊毛真的可以换取足够多的食物,根本不需要通过战争去抢夺,所有战士都在刻意分化下变为了老实的牧民。这回沈家兄弟倒没有哄抬物价然后突然“撤资”, 反而一直高价购买羊毛——当然, 和他们加工后的羊毛制品相比, 这价格又算不上什么, 总归两人还是赚了不少钱。
毛线,毛衣,羊毛制品出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甚至草原人都忍不住花钱购买。他们也曾纠结过,明明原材料来着自己的民族,却将银钱都给了中丨华国,似乎太过吃亏。但是面对那个神秘而强大的国家毫无商量的技术封锁,他们也只能咽下这口气, 努力养殖更多的羊群换取好处。
沈安侯给沈家兄弟说过过度开垦和水土流失的危害, 两兄弟却并不是什么“好人”,并未提醒过羌戎和奴炎的牧民。再大的草场也经不住数不尽的牛羊疯狂啃食, 而面对光秃秃的荒漠,夷人终于后知后觉的慌了神。
可是这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他们欠着合同上巨额的羊毛无法提供,想要抵赖却敌不过中原人的枪支弹药。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没有了战士, 没有了战马,只剩下咩咩叫饿着肚子的羊群。
中原人在这时候露出了獠牙,给了他们唯一一条生路,便是融入中原,充作佣人仆从和劳役。当然,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慢慢改换身份,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离开草场,学会汉话,才能生存下去。
有人选择了死亡,可更多人向命运屈服了。沈汀在沈安侯那里讨到治理的法子,封锁草原重新培育绿植,而这巨大的领土自然也归为中丨华所有。
折腾完陆地,自然要折腾海洋。以东占州为跳板,中丨华周边的岛屿悉数被糖衣炮弹、被精美的器械和充足的粮食,以及中丨华彪悍的战力俘获。同样的,大燮则收获了各种矿藏和植物,其中不少可以提炼出十分有用的成分,将日用品的价格一降再降。而百姓可用的果蔬品种越发丰富,加之温室和冰库的工艺,不少有钱人家里一年四季蔬菜水果不断,让人笑成这才是真正的“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大伙儿可不都在过着皇帝命?
可这兄弟俩并不罢休,得到的收获越多,他们越发喜欢上这种“开疆扩土”的感觉。踏平的周边海岛,面对茫茫大海,两人在合计之后,决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远航。
不同于近海十几天就能到达的岛屿,他们的目标是需要大半年时间才能抵达的遥远大陆。而他们要登陆的那个国家,是领地并不比大燮小许多的傲云国。
能够知道这处大陆,甚至与他们有了往来,其实是一场机缘巧合。在公元四年,往外探索新的海域的大燮海船救起了一个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外族人,而这位自称奥佛米的遇难者,正是来自傲云国的一位航海家,甚至还是一位贵族。
奥佛米被沈家的远洋船队救起,从此被天丨朝丨上丨国的衣食住行迷住,自愿当了带路党。听说两位东主有心开阔眼界,这位曾经的傲云国皇族立刻献出自己的海图。经过三年的探索,他们终于确定了航线,引着沈家二爷三爷来到这里。
踏上云傲国的领土之前,沈家兄弟从未想象过世上还有这样一处地方。明明都是一样的两条胳膊两条腿,但肤色发色眼眸的颜色却称得上“花里胡哨”。虽然身材高大健硕,但从穿衣打扮来说,怎么都显得有些落魄。这样的人居然是傲云国的贵族——兄弟俩有些犹豫,在这里真能得到好处么?
看着沈家兄弟毫不掩饰的神色,奥佛米有些头痛。不要说从小锦衣玉食的两位“王爷”,就算他自己,在大燮呆的时间久了,也觉得傲云国实在是有些粗鄙。不过此时赚钱要紧,奥佛米眼珠子一转,赶紧上前讨好道:“两位殿下别看他们穿着不怎么样,其实这里的贵族很有钱。”他夸张的比划了个收拾:“非常非常多的黄金和白银。只要咱们用的法子好,肯定能捞上一大笔。”
见沈凌将信将疑,奥佛米干脆自己上前,用本地语言与前来交接的皇族使官交流:“这几位大人便是中丨华国的皇爵,他们非常富有。您只要看看他们的衣着,看看他们惯用的物件,就知道他们的财富远远超过傲云国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他们也是骄傲的,所以你们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能得到和他们结交的机会。”
要说傲云国使官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中丨华过来的上船。自从一年半前第一艘海船跨越重重险阻抵达他们的港口,他们便有了和中丨华通商的机会。那个神秘的国度有精美的瓷器和最华丽的丝绸,有温暖的棉衣和羊毛制品,也有描金漆器和各种手工艺品,任何一件都可以在本地卖出天价。
而更让他们心惊的,是那个神秘国度的“法术”。除了坚锐无比的长剑,射程极远的弩箭,他们还有冒着火花的“法杖”,可以瞬间杀死包裹在厚厚铠甲里的最强建勇士。在第一次交锋之后,便再没有人敢起什么坏心思,只能按捺下蠢蠢欲动,老老实实做交易。
就在三个月前,来交易的商船给他们带来一个好消息,那个国度的皇爵将亲自乘船来到傲云国与他们建交。若是能够建交成功,两个国家的贸易往来将大大增加,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稀有的神秘物品。
傲云国国王不敢怠慢,派了亲信盛装打扮的在港口蹲守了整整三个月。然而使官还是没错过沈家兄弟眼中的怀疑和鄙夷。他无奈的拉了拉手上的衣裳,再看一看两位皇爵身上的精美服饰,有一种叫做“自惭形秽”的感觉涌上心头。 ↑返回顶部↑
这话倒是事实,他们两代人连消带打,坑蒙拐骗,几乎将世家对朝局的影响力消弭殆尽。虽然在官场上依旧有世家子,但要说以世家的意念把控朝局,却是根本不可能了。
沈淑窈不过是日常吐槽,一旁的总理大臣梁子信也跟着打趣:“都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了不起让你兄弟们来帮忙啊。对了,你哥和沈凌那小子呢?又和他媳妇儿出海去了?”
“才管不着他。”说到自家倒霉相公倒霉弟弟,程幼娘和沈淑窈便没了好气。程幼娘杀气毕露:“等这回你哥回来,我一定打断他的腿,让他老实陪我办公!”
淑窈一点儿不觉得嫂子残忍,反而点头附和:“凌儿那臭小子也是,太不听话了,让他来帮我,居然一点儿不愿意,我哥还处处帮着他。”
话虽这么说,梁子信和李懋他们却不会当真。盖因程幼娘位居高位,当了财政部长,倒是应了当初她说自己当个度支尚书绰绰有余的玩笑话。而沈汀为了避嫌,干脆没往上走,反而一心沉浸在开疆扩土之中,和沈凌一块儿折腾周边国家。羌戎和奴炎陆续被他们坑蒙拐骗的并入了泱泱中丨华大国的领地,而他们又将目光移向了海外诸国。
沈安侯对此颇为支持,还特别拨款给他们开展航运,研发新式战船商船。尤其是在蒸汽机有了突破性进展、可以批量投入商用民用后,海船制造更是如日整天。沈家兄弟往外头走一遭,看过的风景越多,心中越是豪情满志,而沈凌更是娶了个金发碧眼的媳妇儿,差点没将家里姥姥少说的给吓坏了。
林菁对儿媳不挑剔,何况混血儿小孙子小孙女各个都是超级可爱,将她萌的不要不要的,根本无视三姑六婆的叨咕,开开心心接受了这个“洋媳妇”。这位歪果媳妇儿也不是凡人,而是另一片大陆的公主,甚至还拥有皇位的继承权。
沈凌虽说爱玩儿,但也同样有野心,暗中谋划着扶持媳妇儿当上女王,两人所生的长子也跟了母亲的姓氏,成为异国的皇储殿下。只这样一来,夫妻俩少不得聚少离多,到后来沈凌干脆长期扎根海外,偶尔才回来一趟。
沈淑窈对此颇有些不满,还特意问过自家亲弟弟,到底是为了避嫌还是因为真爱才“远走他乡”。沈凌哭笑不得的再三保证,自己是真喜欢冒险,也真爱自己的女王殿下,这才一次次出海远洋,并写下“保证书”,等年过五十后一定带着媳妇儿和小闺女呆在中丨华,这才得亲姐姐勉强放过。
第284章 番外二
若说女子的野心比不上男子,或许也是有道理的。便如沈淑窈一心主政大燮, 而沈凌和沈汀却爱上了征伐周边各国的旅程。
羌戎和奴炎很快倒在了他们的贸易战下。游牧民族一开始还将信将疑, 然而在发现羊毛真的可以换取足够多的食物,根本不需要通过战争去抢夺,所有战士都在刻意分化下变为了老实的牧民。这回沈家兄弟倒没有哄抬物价然后突然“撤资”, 反而一直高价购买羊毛——当然, 和他们加工后的羊毛制品相比, 这价格又算不上什么, 总归两人还是赚了不少钱。
毛线,毛衣,羊毛制品出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甚至草原人都忍不住花钱购买。他们也曾纠结过,明明原材料来着自己的民族,却将银钱都给了中丨华国,似乎太过吃亏。但是面对那个神秘而强大的国家毫无商量的技术封锁,他们也只能咽下这口气, 努力养殖更多的羊群换取好处。
沈安侯给沈家兄弟说过过度开垦和水土流失的危害, 两兄弟却并不是什么“好人”,并未提醒过羌戎和奴炎的牧民。再大的草场也经不住数不尽的牛羊疯狂啃食, 而面对光秃秃的荒漠,夷人终于后知后觉的慌了神。
可是这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他们欠着合同上巨额的羊毛无法提供,想要抵赖却敌不过中原人的枪支弹药。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没有了战士, 没有了战马,只剩下咩咩叫饿着肚子的羊群。
中原人在这时候露出了獠牙,给了他们唯一一条生路,便是融入中原,充作佣人仆从和劳役。当然,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慢慢改换身份,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离开草场,学会汉话,才能生存下去。
有人选择了死亡,可更多人向命运屈服了。沈汀在沈安侯那里讨到治理的法子,封锁草原重新培育绿植,而这巨大的领土自然也归为中丨华所有。
折腾完陆地,自然要折腾海洋。以东占州为跳板,中丨华周边的岛屿悉数被糖衣炮弹、被精美的器械和充足的粮食,以及中丨华彪悍的战力俘获。同样的,大燮则收获了各种矿藏和植物,其中不少可以提炼出十分有用的成分,将日用品的价格一降再降。而百姓可用的果蔬品种越发丰富,加之温室和冰库的工艺,不少有钱人家里一年四季蔬菜水果不断,让人笑成这才是真正的“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大伙儿可不都在过着皇帝命?
可这兄弟俩并不罢休,得到的收获越多,他们越发喜欢上这种“开疆扩土”的感觉。踏平的周边海岛,面对茫茫大海,两人在合计之后,决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远航。
不同于近海十几天就能到达的岛屿,他们的目标是需要大半年时间才能抵达的遥远大陆。而他们要登陆的那个国家,是领地并不比大燮小许多的傲云国。
能够知道这处大陆,甚至与他们有了往来,其实是一场机缘巧合。在公元四年,往外探索新的海域的大燮海船救起了一个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外族人,而这位自称奥佛米的遇难者,正是来自傲云国的一位航海家,甚至还是一位贵族。
奥佛米被沈家的远洋船队救起,从此被天丨朝丨上丨国的衣食住行迷住,自愿当了带路党。听说两位东主有心开阔眼界,这位曾经的傲云国皇族立刻献出自己的海图。经过三年的探索,他们终于确定了航线,引着沈家二爷三爷来到这里。
踏上云傲国的领土之前,沈家兄弟从未想象过世上还有这样一处地方。明明都是一样的两条胳膊两条腿,但肤色发色眼眸的颜色却称得上“花里胡哨”。虽然身材高大健硕,但从穿衣打扮来说,怎么都显得有些落魄。这样的人居然是傲云国的贵族——兄弟俩有些犹豫,在这里真能得到好处么?
看着沈家兄弟毫不掩饰的神色,奥佛米有些头痛。不要说从小锦衣玉食的两位“王爷”,就算他自己,在大燮呆的时间久了,也觉得傲云国实在是有些粗鄙。不过此时赚钱要紧,奥佛米眼珠子一转,赶紧上前讨好道:“两位殿下别看他们穿着不怎么样,其实这里的贵族很有钱。”他夸张的比划了个收拾:“非常非常多的黄金和白银。只要咱们用的法子好,肯定能捞上一大笔。”
见沈凌将信将疑,奥佛米干脆自己上前,用本地语言与前来交接的皇族使官交流:“这几位大人便是中丨华国的皇爵,他们非常富有。您只要看看他们的衣着,看看他们惯用的物件,就知道他们的财富远远超过傲云国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他们也是骄傲的,所以你们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能得到和他们结交的机会。”
要说傲云国使官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中丨华过来的上船。自从一年半前第一艘海船跨越重重险阻抵达他们的港口,他们便有了和中丨华通商的机会。那个神秘的国度有精美的瓷器和最华丽的丝绸,有温暖的棉衣和羊毛制品,也有描金漆器和各种手工艺品,任何一件都可以在本地卖出天价。
而更让他们心惊的,是那个神秘国度的“法术”。除了坚锐无比的长剑,射程极远的弩箭,他们还有冒着火花的“法杖”,可以瞬间杀死包裹在厚厚铠甲里的最强建勇士。在第一次交锋之后,便再没有人敢起什么坏心思,只能按捺下蠢蠢欲动,老老实实做交易。
就在三个月前,来交易的商船给他们带来一个好消息,那个国度的皇爵将亲自乘船来到傲云国与他们建交。若是能够建交成功,两个国家的贸易往来将大大增加,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稀有的神秘物品。
傲云国国王不敢怠慢,派了亲信盛装打扮的在港口蹲守了整整三个月。然而使官还是没错过沈家兄弟眼中的怀疑和鄙夷。他无奈的拉了拉手上的衣裳,再看一看两位皇爵身上的精美服饰,有一种叫做“自惭形秽”的感觉涌上心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