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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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来音颤声道:“你是不是从来没尽兴?”
  陆霄察觉到她情绪,顿了顿,想了好久才道:“之前是我单方面享受,□□的快感确实很爽。但是——”他捏着她的耳朵轻轻揉,“看到你快乐,□□的快感差太多了。”
  我之所以有那么多疯狂的欲望,因为你。
  我真正的快乐,来自你。
  如果欲望伤害到你,请你相信,那绝不是我本意,我的爱人。
  傅来音紧闭双眼,紧紧抱着他:“我爱你。”
  他很少说,需要说的时候也不说,硬得顽固不化。他有他的爱人哲学,傅来音直到此刻才真正接受了他的哲学,也真的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句话:我绝对相信了你的爱。
  不管你表不表达,不管我能不能发现,你所做的一切,一定都是爱我。
  那她又有什么不敢说的呢?他不爱说,她就说。
  我会把我所有的小心思、小纠结、小期待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是如此在意你,我的爱人。
  这辈子能和你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爱你。”
  “我也爱你。”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明天应该会写两个番外,沈青霭和杨仙的,顺便捉捉虫。
  第66章 番外一 沈青霭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自圆其说。
  遇见蓝娣的时候,沈青霭才二十岁。
  最权威的国际画作类杂志《全球画报》用足足十页的版面介绍了他的画作,称他“年少不轻狂,下笔老道,年纪弱冠,心智耄耋,是天才,未来不可估量。”
  他心里嗤笑一声:算你有眼光。
  天才一有经济来源就迫不及待远离了自己的艺术之家。好的创作来自画家的个人生命体验,他要出去体验一回。
  艺术街,大平层,小房间,很好,他喜欢。大平层用来画画,小房间吃喝拉撒睡,完美。
  他白天出去看别人的画,一边看一边骂“什么狗屁东西”,晚上和画这些狗屁东西的人喝酒吃饭,嬉笑怒骂,日子轻如飘絮。
  他不急着画画,他要先体验。但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觉得无聊,他不喜欢。
  一只黑色的大手拉着他往下沉,也拉着他身边的人往下沉。这只手是他们自己给自己铐上的,想挣开没他们说的那样“不容易”。
  他沉溺其中,他冷眼旁观。
  在某天深夜,他在大平层外,捡到一具“尸体”,他喝醉了,也以为她喝醉了,踢了好几脚没反应,顺手拖进画室,睡觉。
  第二天早上,沈青霭醒来,吓一跳。
  这个浑身青紫,到处都是伤口的女孩是谁?他可没有那方面的癖好!瞧了瞧呼吸,还好,活的。
  沈青霭盯着她,头太痛了,起身喝了一杯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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