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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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苏茹的孩子才满三岁的时候,她突然昏迷,长睡不醒。
  临死前,她好像看见了斯宾塞的脸。
  他好像在说:“亲爱的,欢迎回来。”
  ……
  下午三点,医院。
  一间病房的仪器突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叫声,数个医护人员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有着亚麻色短发的年轻医生。
  “急救!”
  在一番折腾之后,仪器上的数据突然恢复了平稳。
  医生们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其中一个人拍了拍亚麻色头发医生的肩膀,语气诚恳:“她会醒来的。”
  “是的,她会醒来的。”年轻医生坚定不移的说道。
  众人陆陆续续退了出去。隐约可以听见他们在门外的议论声。
  “阿伯格诺的教授的妻子已经昏迷快三年了,真的能醒过来吗?”
  “教授一直没有放弃对大脑的研究,说不定哪天就醒来了吧。”
  “听说教授的妻子是m大化学系和计算机系的博士对吗?我上次看电影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华国演员。”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她是比教授还要天才的一个女性,成为学校教授的时间比阿伯格诺教授还要年轻,只不过她后来选择当一名演员……我推荐你去看《美人陵》这部电影,是她的经典之作……”
  医生们的声音渐行渐远。
  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被称作阿伯格诺教授的男子握起了床上妻子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芙洛拉,你一定要快点醒来。”
  他低着头,将额头放在了她的手心,所以没能够看到床上的人茫然的睁开了眼睛,环视四周。
  “斯宾塞?”
  wan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之前跟你们说过,我想写沈蔷的一段人生,写她的恋爱,写她的婚姻,写她的事业。
  一开始斯宾塞负责的是她的恋爱,科鲁兹代表的是她的人生,我想了很久,想了很多种洗白科鲁兹的方式,我想的是作为一个不完美的有掌控欲的人,和沈蔷彼此磨合,互相改造,最后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做不到。
  我太喜欢斯宾塞了,一开始这个名字只是作为对偶像的致敬写到了故事里,可是现在,斯宾塞在我心里面活了过来。
  一百三十六章,从发第一章到现在完结,花了足足五个月的时间。
  在这五个月的时间里,故事一路发展,我也经历了许多事情。
  谈个跑题的吧,其实以前我觉得感情要从一而终,谈恋爱就一定要奔着结婚去,结婚就一定要奔着一辈子去。
  后来发现哪有那么容易呢,两个刚刚好合适白头到老的人要遇见实在是太难了,大多数时候所谓的白头到老,不过是一方的不断放肆,一方的不断容忍,因为孩子,因为外界环境,因为种种原因而彼此拖着过几十年。
  有的时候遇见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及时止损才是真的,不然对双方都有害无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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