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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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
  “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
  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
  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
  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
  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
  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
  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
  戚禾脸爆红。
  他连忙甩头。
  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走路很稳,每一步都踏在实地,脸上带着职业假笑,站的笔挺,除了腰细腿长,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直男。
  ——还是一个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
  酒会人头济济,江谣钻进去,就像一尾入海的鱼。
  戚禾追了几步,就不见人影。
  江谣直接来到酒柜前,看中了一瓶1990年份罗曼尼康帝酒庄的红葡萄酒。
  起拍价格是五十万,让他小小的咋舌一番。
  求婚的事情,一生只有一次,而且还是跟陆雪时求婚,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豪门小姐”,看来也算他下嫁给自己,难道连一瓶五十万的酒都不给他买吗?
  罗曼尼康帝最后以壹佰伍拾万元落在江谣手中。
  戚禾也因此找到江谣,见他眼睛不眨的拍下酒,不由疑惑:他不是个普通的珠宝商吗,怎么舍得买这么贵的酒?
  一百多万,对戚禾来说不算什么,他带块表都不止这个价。
  江谣吩咐侍应生把红酒装箱,并填了一家酒店的地址,将它暂且存放在此处。
  戚禾转头:“其实你要这个,我也可以给你买。”
  江谣:“我自己有钱,为什么要你买?”
  戚禾:“毕竟是我请你到这儿来的。”
  江谣:“谢谢,那你全都给我买下来吧。”
  戚禾哽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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