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城内区划成方块形。街道大则二十四步宽,小则十二步宽,大街道、小街道均成直线,南北叫经,东西叫纬,经纬纵横。全城分为五十坊。商业区集中在钟鼓楼、城西的羊角市一带。
  整体设计上,都按照《周礼·冬官·考工记下》的原则进行设计,城池、宫阙、社庙的布置一依古制。宫阙的建筑风格、形制、命名都按汉人制度。城门、坊名由《易经》命名。殿内的布置与陈设又带有蒙古传统特色。
  总之,大都的兴建既是时代的要求,同时也是经过蒙古统治者的精心安排与取舍而建成的。在改行汉法与沿行祖制上各取所长,务使二者配合得恰到好处。大都的建设是古代建筑史上少有的范例。
  元朝统治时期南北大运河的情况如何?
  元朝的漕运虽主要靠海运,但是也利用河道进行漕运,南北漕运主要还是走大运河。元朝廷为了让传统的大运河发挥出作用,能直接通大都,又新凿修了两条河,一条会通河,一条通惠河。这两条河修通后,从杭州可直接到达大都,它一路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连接起来,加强了京师与最富庶的南方的联系,是元代贯穿南北最重要的一条交通线,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有重要作用。
  从政治上说,它使元朝廷与南方的联系更加紧密便利,朝廷以及诸王驸马的使臣往往沿河而下,可及时顺利地到达南方各地;江淮、湖广、四川以及海外属国的使臣贡品,也可以溯河而上,源源不断到达大都。
  从经济上来说,运河漕运虽然只是当时漕运的一小部分,但其作用也不是无足轻重的。首先,大运河畅通后,每年可将几十万石的南方粮食运到大都,是大都民用粮食的主要来源。另外,除粮食外,商人们南北贩运各种货物也倚重大运河,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凡大运河两岸,是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带,成了当地的经济命脉。大运河畅通,经济就繁荣,否则经济萧条。所以,当地人都十分重视大运河的疏通与防护,如淮海一带,就有“积渠如积金,守防如守城”的说法。
  元朝廷也十分重视大运河的畅通,为此专门设立机构管理大运河。但因运河漕运是利益所在,所以,运河漕运常常会遭到权贵和富商的垄断和破坏,使之不能正常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怎么回事?
  第四十章
  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行省最早是临时性的派出机构,遇某处有事,中书省派员至该地行使中书省的职权,事情结束,行省也随之取消。到了忽必烈灭南宋后,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古代铜器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十个行省,它们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之地。
  行省在元代的统治体系中地位十分重要,它“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具体来讲,它的职能是“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一员,其中的丞相一职往往是空缺的。行省与中书省间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行省的官员往往直接由皇帝负责。
  元代的行省制度实为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起源。
  元朝版图到底有多大?
  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分裂之后,中国被元朝统一。
  元朝的版图应包括元廷直接统治的“大汗之国”和西北各藩国(四大汗国),其幅员“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也就是说,西到两河流域,北至西伯利亚,东达朝鲜半岛,南抵中国南海。
  元朝的疆域是中国历史上所有帝国中最大的,就连汉、唐也无法与之比拟,尤其是在西北方向,“有难以里数限者矣”,即无法用里数来计算。
  元朝的中央官制有什么特点?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模仿以前各朝代的中央官制而建立起来的,同时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元代的朝廷实行行政、军事和监察的分立。中书省主管行政,最高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右、左丞,参政等职,以为首脑。由于中书令一职通常是空缺的,右、左丞相才是中书省的实际长官;又由于蒙古人尚右,所以右丞相的权力要大于左丞相,地位也要高些。中书省下设刑、兵、工、礼、户、吏六部,各部均设有尚书、侍郎等职以领部事。
  枢密院主管军事,最高长官为枢密使,下设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同佥枢密院事等职。由于枢密使是由皇太子兼领的虚衔,知枢密院事才是枢密院真正的长官。枢密院主掌军事,但军队的调动则须通过中书省“宰执”的批准,这是为了防止枢密院完全控制军队。
  御史台主管监察,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又设御史中丞以副之。御史台下设殿中司和察院两个部门,殿中司设侍御史二员,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为了适应对汉地进行统治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带有很多汉族王朝中央官制的特征,但也体现了元代民族压迫的国策。如,元廷规定中书省的右丞相必须由蒙古人担任,左丞相和平章政事可由色目人担任;至于汉人,最多只可担任右、左丞。又如,终元一代,汉人极少进入过枢密院的领导层;至于御史台的高官,也更是非蒙古、色目人莫属了。
  元朝的地方官制有什么特点?
  行省制度是元代最具特点的地方行政制度。行省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设有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以上各职为行省的首脑。属官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
  行省以下的行政机构按等级依次为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元廷规定,各路的达鲁花赤必须由蒙古人充任。府、州、县之官制大抵如各路,在知府、知州、知县之上均置达鲁花赤。各级地方政府遍置达鲁花赤,并居各班之首,这是元代地方官制的最大特点,反映出了统治民族防范其他被统治民族的心理。
  元代中央的监察机关御史台设有陕西和江南两个行御史台,级别都与中央御史台相同,官制也基本相同。在这三个御史台之下,是二十二道遍布全国的提刑按察司(后更名为肃政廉访司),分别隶属于三个御史台。每道设廉访使、副使各二员,佥事四员,主掌对辖区内各级官员的纠察。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