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3 / 4)
之后的一些“八卦”林暮捕捉的也很辛苦,比如林朝输棋的那阵子,除了骚扰他这个弟弟外,安锦城也是对方的“坚强后盾”,以至于原本对围棋一窍不通的安少爷最近都能看得懂棋谱了。
“安锦城也不容易。”林暮想起来还有些唏嘘,“他这也算是千里追妻了,我后来才知道林朝只要现场的棋局他都有去看,听说回头还做笔记,我姐试训下了没有千场也有百场棋了,笔记大概得有一本那么厚。”
陆戎也是一副“不怎么敢相信”的表情。
林暮继续道:“我姐而且事业型女强人,下起棋来六亲不认,安锦城当了我姐一年工具人了,没名没分的,我都替他心疼。”
陆戎哭笑不得:“你就别胳膊肘往外拐了。”
傍晚的时候方骆瑶打来了电话,意思是陈美花想人了,催陆戎回去,林暮干脆包好了西瓜,又拿了些别的水果,把自行车从地库扛上来,准备和陆戎一起走。
他把西瓜挂在车把手上,一脚撑着地,催促道:“你快坐上来。”
陆戎抱着樱桃盒子有些无奈:“我载你吧。”
林暮回头看他。
陆戎现在的身高大概有一八八,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肩膀线条跟模特似的,高三一年也不知道是不是太辛苦,原本还比较圆润的下巴如今连下颔骨都锋利了起来。
林暮想了半天用什么词来形容,最后也只想到了一个——“男人味”。
“你先坐上来。”林暮拍了拍后座。
陆戎只能跨上去,他人太高,两条长腿没地方放,自然而然落在了地上。
林暮把胳膊举起来给他看:“我搬了大半年尸体,看看这肌肉。”
陆戎很给面子的看了一会儿。
“你得再胖一点。”陆戎最后下了结论,他双脚踩着地,往前滑了两下,车子也跟着动了动,林暮差点没能扶稳。
“你老实点。”他警告道。
陆戎扶着林暮的腰,脑袋贴在他背上,闷闷地笑道:“还是我来吧,你坐后面。”
林暮:“?”
陆戎笑着嘟囔道:“这可是王子殿下的小南瓜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太忙太忙了……一般更新我会在微博通知的,大家不要刻意等,不出意外的话明后天我再抽时间更一章!
第七十八章 生活(五)
陆戎家里人口众多,林暮吃完了饭磨蹭半天倒也不好意思住下来,方骆瑶知道他两关系,每回见他表情都很姨母,这就跟四十多岁爱兜红围巾拍照片的妈妈们似的,八卦都成了本能,陆戎又像她半个儿子,儿子的男朋友当然得多关注下。
方诺有些粘人,完全就像是林暮的跟屁虫,他大概是不知道房东和他暮哥的关系,偶尔还会吃陆戎的醋,觉得因为自己年纪小,才没法和林暮更亲近。
“暮哥。”方诺盯着他问,“今年校庆你回校吗?”
林暮开玩笑说:“钟和请我我就去。”
方诺眨了眨眼:“我们新生提前去拿录取通知书时校长还挂着你的横幅呢。”
林暮心想这不太正常了,钟和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榨取学生荣誉的剩余价值,绝不放过一点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机会,深刻贯彻“未来坤乾以我为荣”的方针。
陈美花吃完饭要散步,她现在基本不认人,哪怕想起来了也是把陆戎当成陆铮年的时候更多,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直记得林暮,就是偶尔会搞错,像最早那时候一样,喊他“姐姐”。 ↑返回顶部↑
“安锦城也不容易。”林暮想起来还有些唏嘘,“他这也算是千里追妻了,我后来才知道林朝只要现场的棋局他都有去看,听说回头还做笔记,我姐试训下了没有千场也有百场棋了,笔记大概得有一本那么厚。”
陆戎也是一副“不怎么敢相信”的表情。
林暮继续道:“我姐而且事业型女强人,下起棋来六亲不认,安锦城当了我姐一年工具人了,没名没分的,我都替他心疼。”
陆戎哭笑不得:“你就别胳膊肘往外拐了。”
傍晚的时候方骆瑶打来了电话,意思是陈美花想人了,催陆戎回去,林暮干脆包好了西瓜,又拿了些别的水果,把自行车从地库扛上来,准备和陆戎一起走。
他把西瓜挂在车把手上,一脚撑着地,催促道:“你快坐上来。”
陆戎抱着樱桃盒子有些无奈:“我载你吧。”
林暮回头看他。
陆戎现在的身高大概有一八八,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肩膀线条跟模特似的,高三一年也不知道是不是太辛苦,原本还比较圆润的下巴如今连下颔骨都锋利了起来。
林暮想了半天用什么词来形容,最后也只想到了一个——“男人味”。
“你先坐上来。”林暮拍了拍后座。
陆戎只能跨上去,他人太高,两条长腿没地方放,自然而然落在了地上。
林暮把胳膊举起来给他看:“我搬了大半年尸体,看看这肌肉。”
陆戎很给面子的看了一会儿。
“你得再胖一点。”陆戎最后下了结论,他双脚踩着地,往前滑了两下,车子也跟着动了动,林暮差点没能扶稳。
“你老实点。”他警告道。
陆戎扶着林暮的腰,脑袋贴在他背上,闷闷地笑道:“还是我来吧,你坐后面。”
林暮:“?”
陆戎笑着嘟囔道:“这可是王子殿下的小南瓜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太忙太忙了……一般更新我会在微博通知的,大家不要刻意等,不出意外的话明后天我再抽时间更一章!
第七十八章 生活(五)
陆戎家里人口众多,林暮吃完了饭磨蹭半天倒也不好意思住下来,方骆瑶知道他两关系,每回见他表情都很姨母,这就跟四十多岁爱兜红围巾拍照片的妈妈们似的,八卦都成了本能,陆戎又像她半个儿子,儿子的男朋友当然得多关注下。
方诺有些粘人,完全就像是林暮的跟屁虫,他大概是不知道房东和他暮哥的关系,偶尔还会吃陆戎的醋,觉得因为自己年纪小,才没法和林暮更亲近。
“暮哥。”方诺盯着他问,“今年校庆你回校吗?”
林暮开玩笑说:“钟和请我我就去。”
方诺眨了眨眼:“我们新生提前去拿录取通知书时校长还挂着你的横幅呢。”
林暮心想这不太正常了,钟和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榨取学生荣誉的剩余价值,绝不放过一点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机会,深刻贯彻“未来坤乾以我为荣”的方针。
陈美花吃完饭要散步,她现在基本不认人,哪怕想起来了也是把陆戎当成陆铮年的时候更多,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直记得林暮,就是偶尔会搞错,像最早那时候一样,喊他“姐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