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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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如一时没收住脚,跟谢离摔成了滚地葫芦,后院的四个大人也被惊动,陆续走了出来,看着那边烟花接连升起,在隐现天光的穹空上铺展开流光溢彩。
  小孩子不知道这烟花代表了什么,却看见了叶浮生他们脸上同时露出的笑容。
  四大两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狂风卷动流云,头顶昏暗的天幕亮起了一道刺目的光,将原本沉寂冷漠的颜色染上红缎似的艳丽,太阳热烈夺目的影子在云后隐隐若现,晨曦被无形的手剪裁成金丝玉絮,一片片延伸舒展,仿佛暗夜破了一个洞,抛出了一团生机勃勃的火。
  这不是叶浮生第一次看日出,却是他最喜欢的一次。
  万物枯荣生灭,一面在黑夜里腐朽溃烂,一面又在阳光下生长回春,世人也好,世情也罢,或峥嵘,或潦倒,都在这样一个轮回里转过。
  也许终有一天,冷铁刀剑断刃卷鞘,高山流水填平消逝,连江湖岁月也在时间长河里辗转绝唱,但有一线天光,便是热血未凉。
  叶浮生恍惚了片刻,又被一个拥抱拉回了神智。
  楚惜微双手环过他的身体,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 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肉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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