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4)
阮志胤结结巴巴的,“她……她会爱听么?”
从来只听说男女间相处吟风弄月的,哪有女孩子喜欢杀伐之事?
“没事,只要是你说的,她都爱听。”阮林春对许怡人的性情再清楚不过了,这女子一恋爱傻三年,哪里管阮志胤口齿好不好?况且,她看重的也并非阮志胤的口齿,而是他的诚实。一个男子绝无藏私将她当家人看待,这便是对许怡人最大的诚意了。
打发走了呆瓜哥哥,阮林春方回头悄声问崔氏,“我看大哥此番归来神气红润,目光充盈,到底有什么好事?”
虽然如今亦是大大咧咧,浑身冒着傻气,可到底多了几分威武之姿——况且,此刻并非休沐之时,阮志胤也并非肯当逃兵的个性,他没那胆量,那么,除非是立了大功,才得到长官批准回家省亲。
可他一个杀鸡都会哇哇直叫的人,能立什么功?
崔氏虽然事先被儿子叮嘱过要保密,好给大伙儿一个惊喜,可她身为人母与有荣焉,又岂可不分享分享?如何耐得住。
遂半吐半露跟阮林春道:“要不怎说傻人有傻福呢?你哥哥上个月身在营中,半夜里迷迷糊糊起来解手,结果不慎闻见焦味,原是那些个突厥蛮子暗地里布置引线,想烧咱们的粮草,却误打误撞被你哥哥给灭了。这还不算完,你哥哥随后跟人口角打了一架,那人怀恨在心,妄图施加报复,倒被揪出是突厥人的密探,审问了不少东西。之后顾将军便率领众部突施奇袭,烧了他们的粮草,突厥人这会子可谓损失惨重呢!你哥哥得了脸,上头这才赐下恩赏,准他回乡探亲。”
阮林春:“……这是真的,还是哥哥编给您听的故事?”
崔氏横她一眼,“你哥哥那个头脑,哪编得出什么好故事?何况,上头升他为虎烈将军,印绶和徽带都赐下了,怎么会有假?”
虎烈将军虽然只在五品,并非将帅里头中上等,但对于阮志胤这样的新人而言已经很不错了,名头也够响亮,传出去绝不会丢人——而且还是实职,麾下可以领兵,远非那些徒有其表的虚衔可比,日后若是混迹的好,没准还能往上升呢!
崔氏一向为人沉静,因了儿子成器,此刻也笑得合不拢嘴,“要不怎么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呢?那日你哥哥跟着去烧粮草,还在沿途发现一个破旧的蒙古包,本来只想找点水喝,谁知却在床底掘出了一袋金饼,想是前朝两国交战时,突厥人不慎落下的,粗粗数了数,约莫有一百斤之多。”
按古斤一斤十六两来算,百金便是一千六百两,一两金约合三十两白银,折算起来,将近有五万两——够买大批粮草了。
阮林春的嘴也张得老大,“这么多?”突厥人是有多笨哪,这样大批的银子都不晓得藏好点,但既是前朝落下,那时候突厥刚刚战败,想必是匆匆撤回没顾得上——也可能几股势力彼此倾轧,难以决定这银子的归属,只能藏起来以待分赃之需,却不料被阮志胤这个天降正义拣了便宜。
虽然是亲哥哥,阮林春此刻也有点羡慕嫉妒恨,她怎么没这种好运?原书里没听说阮志胤是条锦鲤呀——不过按照原书的轨迹,这会子阮志胤已在阮行止的鞭策下埋头苦读,准备当个落第秀才去了,既不会赌气从军,何来这等机遇?
可见人生总是一环扣一环,分毫都错不得。
也罢,总归是至亲骨肉,阮志胤的风光亦即是她的风光,阮林春稍稍醋了会儿便放开了,想到哥哥如今有充足的底气去向许家提亲,又由衷的为他俩高兴。
“不过,”阮林春随即想起,“这不义之财该上交吧?”
不能亲眼目瞪黄澄澄的宝贝,阮林春还是有点可惜——这辈子她也只在皇宫见过金子,还是那种一抓一大把的金瓜子,还不是纯金。
崔氏变戏法般地从袖中掏出一个金黄的小圆球来,笑道:“你哥哥知道你刁钻,特意剜了一小块,熔炼了带回来供你见识,说你要是喜欢,随便爱打什么首饰都随便你去。”
不晓得阮志胤这么擅作主张,那些大人物知不知情——知道了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毕竟跟那样大的功劳比起来,这都算九牛一毛了。
阮林春可不喜欢金子打造的首饰,跟个土大款暴发户似的,她让崔氏好好收着,最好供在佛前日日祝祷,说不定还能继续为家中带来好运呢。
再出来见客时,阮林春的神色便淡定多了,还促狭地朝许怡人挤了挤眼,暗示她很快就能成为自己的嫂子。
把个许怡人臊得没处躲——彼时她尚不知阮志胤已然升官发财,满心满脑子都是私奔的念头,反正这辈子她就认定这个人了,非他不嫁。
晚上崔三郎跟方氏回来,也被家中的热闹吓了一跳。及至听说阮志胤衣锦荣归,便笑着上前祝贺。
阮志胤对方氏十分陌生,依稀记得在自家妹子的婚宴上见过她——不是阮林春的嫂子么?
阮林春悄悄道:“很快咱就得喊她舅母了。”
阮志胤一脸懵,这辈分怎么算的?他到底错过了哪些剧情?
当然这无损酒宴的热闹,阮林春趁势把程栩叫了来,一则助兴,二来,让他代自己劝酒——虽然程栩决定在她怀孕期间滴酒不沾,但今日情况特殊,难得破一回例么!
席间阮志胤便公布了那个喜讯,众人自是一阵拍掌庆贺,最高兴的当属许怡人,三杯酒下肚,脸上便红红的——瞧她喝得又快又急,似乎非如此不足以排解心绪。 ↑返回顶部↑
从来只听说男女间相处吟风弄月的,哪有女孩子喜欢杀伐之事?
“没事,只要是你说的,她都爱听。”阮林春对许怡人的性情再清楚不过了,这女子一恋爱傻三年,哪里管阮志胤口齿好不好?况且,她看重的也并非阮志胤的口齿,而是他的诚实。一个男子绝无藏私将她当家人看待,这便是对许怡人最大的诚意了。
打发走了呆瓜哥哥,阮林春方回头悄声问崔氏,“我看大哥此番归来神气红润,目光充盈,到底有什么好事?”
虽然如今亦是大大咧咧,浑身冒着傻气,可到底多了几分威武之姿——况且,此刻并非休沐之时,阮志胤也并非肯当逃兵的个性,他没那胆量,那么,除非是立了大功,才得到长官批准回家省亲。
可他一个杀鸡都会哇哇直叫的人,能立什么功?
崔氏虽然事先被儿子叮嘱过要保密,好给大伙儿一个惊喜,可她身为人母与有荣焉,又岂可不分享分享?如何耐得住。
遂半吐半露跟阮林春道:“要不怎说傻人有傻福呢?你哥哥上个月身在营中,半夜里迷迷糊糊起来解手,结果不慎闻见焦味,原是那些个突厥蛮子暗地里布置引线,想烧咱们的粮草,却误打误撞被你哥哥给灭了。这还不算完,你哥哥随后跟人口角打了一架,那人怀恨在心,妄图施加报复,倒被揪出是突厥人的密探,审问了不少东西。之后顾将军便率领众部突施奇袭,烧了他们的粮草,突厥人这会子可谓损失惨重呢!你哥哥得了脸,上头这才赐下恩赏,准他回乡探亲。”
阮林春:“……这是真的,还是哥哥编给您听的故事?”
崔氏横她一眼,“你哥哥那个头脑,哪编得出什么好故事?何况,上头升他为虎烈将军,印绶和徽带都赐下了,怎么会有假?”
虎烈将军虽然只在五品,并非将帅里头中上等,但对于阮志胤这样的新人而言已经很不错了,名头也够响亮,传出去绝不会丢人——而且还是实职,麾下可以领兵,远非那些徒有其表的虚衔可比,日后若是混迹的好,没准还能往上升呢!
崔氏一向为人沉静,因了儿子成器,此刻也笑得合不拢嘴,“要不怎么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呢?那日你哥哥跟着去烧粮草,还在沿途发现一个破旧的蒙古包,本来只想找点水喝,谁知却在床底掘出了一袋金饼,想是前朝两国交战时,突厥人不慎落下的,粗粗数了数,约莫有一百斤之多。”
按古斤一斤十六两来算,百金便是一千六百两,一两金约合三十两白银,折算起来,将近有五万两——够买大批粮草了。
阮林春的嘴也张得老大,“这么多?”突厥人是有多笨哪,这样大批的银子都不晓得藏好点,但既是前朝落下,那时候突厥刚刚战败,想必是匆匆撤回没顾得上——也可能几股势力彼此倾轧,难以决定这银子的归属,只能藏起来以待分赃之需,却不料被阮志胤这个天降正义拣了便宜。
虽然是亲哥哥,阮林春此刻也有点羡慕嫉妒恨,她怎么没这种好运?原书里没听说阮志胤是条锦鲤呀——不过按照原书的轨迹,这会子阮志胤已在阮行止的鞭策下埋头苦读,准备当个落第秀才去了,既不会赌气从军,何来这等机遇?
可见人生总是一环扣一环,分毫都错不得。
也罢,总归是至亲骨肉,阮志胤的风光亦即是她的风光,阮林春稍稍醋了会儿便放开了,想到哥哥如今有充足的底气去向许家提亲,又由衷的为他俩高兴。
“不过,”阮林春随即想起,“这不义之财该上交吧?”
不能亲眼目瞪黄澄澄的宝贝,阮林春还是有点可惜——这辈子她也只在皇宫见过金子,还是那种一抓一大把的金瓜子,还不是纯金。
崔氏变戏法般地从袖中掏出一个金黄的小圆球来,笑道:“你哥哥知道你刁钻,特意剜了一小块,熔炼了带回来供你见识,说你要是喜欢,随便爱打什么首饰都随便你去。”
不晓得阮志胤这么擅作主张,那些大人物知不知情——知道了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毕竟跟那样大的功劳比起来,这都算九牛一毛了。
阮林春可不喜欢金子打造的首饰,跟个土大款暴发户似的,她让崔氏好好收着,最好供在佛前日日祝祷,说不定还能继续为家中带来好运呢。
再出来见客时,阮林春的神色便淡定多了,还促狭地朝许怡人挤了挤眼,暗示她很快就能成为自己的嫂子。
把个许怡人臊得没处躲——彼时她尚不知阮志胤已然升官发财,满心满脑子都是私奔的念头,反正这辈子她就认定这个人了,非他不嫁。
晚上崔三郎跟方氏回来,也被家中的热闹吓了一跳。及至听说阮志胤衣锦荣归,便笑着上前祝贺。
阮志胤对方氏十分陌生,依稀记得在自家妹子的婚宴上见过她——不是阮林春的嫂子么?
阮林春悄悄道:“很快咱就得喊她舅母了。”
阮志胤一脸懵,这辈分怎么算的?他到底错过了哪些剧情?
当然这无损酒宴的热闹,阮林春趁势把程栩叫了来,一则助兴,二来,让他代自己劝酒——虽然程栩决定在她怀孕期间滴酒不沾,但今日情况特殊,难得破一回例么!
席间阮志胤便公布了那个喜讯,众人自是一阵拍掌庆贺,最高兴的当属许怡人,三杯酒下肚,脸上便红红的——瞧她喝得又快又急,似乎非如此不足以排解心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