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 / 4)
罗松摇头:“我就跟着你见过她一面,说真的,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后来哪来的机会见人家?”
“我最近见过她一面。”干了半杯啤酒,付宏业闷闷地说:“她...她现在读大学呢。”
“哦...”鹞子答应了一声,然后想了想:“我记得你当初是真喜欢她,差点儿为了她和我干架?事后没拍她一道?”
“她都讨厌死我们这些小流氓了,我怎么敢去找她...她现在都结婚了。”说到这里,付宏业深深吐了口气。
鹞子却大笑:“这都怎么回事儿呢?当初那些姑娘们一个个的都结婚了?”
罗松附和:“那肯定啊!当初那些姑娘都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了吧?这个年纪不结婚,那不成老姑娘啦?咱们男人就不同了,还不用那么着急。”
“说真的,漂亮是真漂亮,我去南方这么几年,也是见过漂亮姑娘的,好几个比电影明星都不差,但还是毛思嘉最漂亮。”其实不一定是毛思嘉最漂亮,只是她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记忆是能够美化一切的,让青春时代经历的东西变得无可比拟...他其实没见过毛思嘉几次,但她就像是青春里很短暂的一个美梦,也足够记得半辈子了。
每当回忆少年时代,总是要想起一回的。
“谁说不是呢...上次见她,就和以前没什么分别,只是更漂亮了...一点儿看不出来都是结了婚的人。”付宏业又点了一支烟,抖了抖烟灰,像是想起了什么。
“怎么可能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鹞子断然摇头,他知道时间的力量,十多年都过去了,曾经的青春少女变成家长里短的琐碎妇女。就算是依旧年轻漂亮,那漂亮也不对味儿了。他只当是付宏业昏了头了,这才这样说。
吃完这顿饭,三个人站在门口,准备各回各家...都是在北京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再相聚了。
“毛思嘉?”付宏业刚要走,还没走了,就看到饭铺门口正在停车的一对小夫妻。而这声‘毛思嘉’也引来了鹞子和罗松的侧目。
“嗯?啊!是你啊!”毛思嘉觉得真巧,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和付宏业打了招呼。
于是鹞子就看到了那个姑娘,怎么说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亲付宏业说的话——她确实没有变化,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更加漂亮了。
今天毛思嘉穿了一件雪白的羊羔皮大衣,里面的毛衣是白的、裙子是白的、紧身绒裤是白的,连鞋子都是奶油白里衬细绒的皮鞋。头发分了两股梳鱼骨辫,到了耳后变成三股辫,梳好之后又一折。
最后绑上香槟色的宽缎带...完全就是旧时代里大小姐的打扮。
说真的,这种穿戴都有些不合时宜了,既是这年头少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也是因为年纪——旧时代这样打扮的大小姐也不会是已经结婚,二十几岁的‘妇女’。
但因为是毛思嘉,所以一切的‘不合时宜’就都不存在了!
鹞子看着她,觉得少年时代的梦都有了‘理所当然’的意味——如果是为了这样一个姑娘上头,那好像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也不觉得是当初的自己太毛头小子了。事实上,换现在的他看到这样一姑娘,肯定还是想上去搭讪的。
“这是你朋友吗?”路灯下的女孩子确实好看极了,这样说话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娇憨。
付宏业刚想介绍,鹞子就已经点头了:“是,是红叶的朋友。”
暗暗的,他对付宏业摇了摇头...他不想红叶介绍他,如果要介绍他,那就难免牵扯出当年的事。说真的,那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回忆...虽然这都是他自己做下的事,应该起手不悔的,但有些事哪有说的那么简单。
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注定和眼前这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没什么关系,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也不想在她面前有个坏印象——以前那个调戏她的小顽主,就永远存在于久远的记忆中吧,最好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
付宏业在那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自然不会多这个话。
“你们好...对了,这是我爱人!”她指了指旁边一个穿空军皮夹克、戴空军帽的高大男人。空军夹克其实也是军装的一种,但这个款式的皮夹克直到几十年后依旧流行的很!事实上,在这个年代,这也是男青年梦寐以求的‘时装’。
集合了军装、帅气、稀少等等特质,真实太难得了!
在皮夹克十分难得的年代,空军皮夹克对于想要得到的人来说也就是想想而已。
很眼熟啊...正是当年那个打断了他们打架的人,付宏业想到毛思嘉说的,正事那次的事促使她和她爱人熟悉起来...心里的复杂感受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打过招呼之后两边各自走,毛思嘉和孙继东进了饭馆,付宏业、鹞子和罗松也要回去了。 ↑返回顶部↑
“我最近见过她一面。”干了半杯啤酒,付宏业闷闷地说:“她...她现在读大学呢。”
“哦...”鹞子答应了一声,然后想了想:“我记得你当初是真喜欢她,差点儿为了她和我干架?事后没拍她一道?”
“她都讨厌死我们这些小流氓了,我怎么敢去找她...她现在都结婚了。”说到这里,付宏业深深吐了口气。
鹞子却大笑:“这都怎么回事儿呢?当初那些姑娘们一个个的都结婚了?”
罗松附和:“那肯定啊!当初那些姑娘都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了吧?这个年纪不结婚,那不成老姑娘啦?咱们男人就不同了,还不用那么着急。”
“说真的,漂亮是真漂亮,我去南方这么几年,也是见过漂亮姑娘的,好几个比电影明星都不差,但还是毛思嘉最漂亮。”其实不一定是毛思嘉最漂亮,只是她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记忆是能够美化一切的,让青春时代经历的东西变得无可比拟...他其实没见过毛思嘉几次,但她就像是青春里很短暂的一个美梦,也足够记得半辈子了。
每当回忆少年时代,总是要想起一回的。
“谁说不是呢...上次见她,就和以前没什么分别,只是更漂亮了...一点儿看不出来都是结了婚的人。”付宏业又点了一支烟,抖了抖烟灰,像是想起了什么。
“怎么可能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鹞子断然摇头,他知道时间的力量,十多年都过去了,曾经的青春少女变成家长里短的琐碎妇女。就算是依旧年轻漂亮,那漂亮也不对味儿了。他只当是付宏业昏了头了,这才这样说。
吃完这顿饭,三个人站在门口,准备各回各家...都是在北京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再相聚了。
“毛思嘉?”付宏业刚要走,还没走了,就看到饭铺门口正在停车的一对小夫妻。而这声‘毛思嘉’也引来了鹞子和罗松的侧目。
“嗯?啊!是你啊!”毛思嘉觉得真巧,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和付宏业打了招呼。
于是鹞子就看到了那个姑娘,怎么说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亲付宏业说的话——她确实没有变化,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更加漂亮了。
今天毛思嘉穿了一件雪白的羊羔皮大衣,里面的毛衣是白的、裙子是白的、紧身绒裤是白的,连鞋子都是奶油白里衬细绒的皮鞋。头发分了两股梳鱼骨辫,到了耳后变成三股辫,梳好之后又一折。
最后绑上香槟色的宽缎带...完全就是旧时代里大小姐的打扮。
说真的,这种穿戴都有些不合时宜了,既是这年头少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也是因为年纪——旧时代这样打扮的大小姐也不会是已经结婚,二十几岁的‘妇女’。
但因为是毛思嘉,所以一切的‘不合时宜’就都不存在了!
鹞子看着她,觉得少年时代的梦都有了‘理所当然’的意味——如果是为了这样一个姑娘上头,那好像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也不觉得是当初的自己太毛头小子了。事实上,换现在的他看到这样一姑娘,肯定还是想上去搭讪的。
“这是你朋友吗?”路灯下的女孩子确实好看极了,这样说话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娇憨。
付宏业刚想介绍,鹞子就已经点头了:“是,是红叶的朋友。”
暗暗的,他对付宏业摇了摇头...他不想红叶介绍他,如果要介绍他,那就难免牵扯出当年的事。说真的,那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回忆...虽然这都是他自己做下的事,应该起手不悔的,但有些事哪有说的那么简单。
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注定和眼前这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没什么关系,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也不想在她面前有个坏印象——以前那个调戏她的小顽主,就永远存在于久远的记忆中吧,最好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
付宏业在那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自然不会多这个话。
“你们好...对了,这是我爱人!”她指了指旁边一个穿空军皮夹克、戴空军帽的高大男人。空军夹克其实也是军装的一种,但这个款式的皮夹克直到几十年后依旧流行的很!事实上,在这个年代,这也是男青年梦寐以求的‘时装’。
集合了军装、帅气、稀少等等特质,真实太难得了!
在皮夹克十分难得的年代,空军皮夹克对于想要得到的人来说也就是想想而已。
很眼熟啊...正是当年那个打断了他们打架的人,付宏业想到毛思嘉说的,正事那次的事促使她和她爱人熟悉起来...心里的复杂感受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打过招呼之后两边各自走,毛思嘉和孙继东进了饭馆,付宏业、鹞子和罗松也要回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