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纨绔 第9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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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
  ◎王爷不见了◎
  李怀叙伏在公孙遥身上, 平生第一回 ,没忍住在她面前急赤白脸地咒骂了一声。
  但是衙门缺人手, 他又不能真的不去, 只得抓着公孙遥的手,喊她先帮自己一把。
  “待为夫回来再好好叫娘子享受。”
  结束后,他在公孙遥的脸颊上亲了一大口, 将她半边脸蛋都打湿, 随后一骨碌地从她身上下去,穿上官服带上幞头, 即便用不到她给自己绣的那根腰带,也得特意将东西抓着放到自己怀里,贴身带着。
  公孙遥坐在榻上, 看着他直发笑,直至他快步打开大门离去, 她才稍稍止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喊蝉月进来为自己洗漱。
  大雨滂沱的一日, 整个天都是阴沉沉的。
  但是公孙遥因为这日是李怀叙的生辰,心情格外地敞亮。
  她用完饭后便又回到了卧房, 看见了那只被搁在桌子上的鹦鹉笼子。
  鹦鹉似乎正因为被单独留在了屋中而感到不满, 一见到她便开始喊:“公孙迢迢!公孙迢迢!”
  公孙遥禁不住想笑,坐到它面前, 仔细打量起它。
  不得不说这江州刺史讨好人,还是有一手的。
  眼前这只鹦鹉,不论是毛色还是聪颖的程度,都可谓是上乘。
  公孙云平和赵氏有个儿子, 在家中行老四, 叫公孙沂。是她的弟弟。
  他的年纪比公孙玉珍还要小两岁, 但属实是称得上人小鬼大。
  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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