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节(2 / 4)
依照他们对凶手当时的行径分析,这个脚印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周志斌:“终于抓住这家伙了!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物,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线索。”
唐青青却不得不提醒他:“别高兴得太早,这个足迹的主人只是有重大嫌疑,并不能确定这是凶手留下的。”
“啊……”周志斌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他们忙活这么久,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期间又有不少案子发生,这么下去只怕收回人手,将这个案子暂时放下。
这是谁都不想要看到的结果,可是现在破案效率比较低,遇到难以破的案子,也只能先暂时放到一边。
这并不意味着就将案子封存不再管,只要没有破的案子都不会放弃查明真相,有些案子甚至需要等十几年二十几年才能抓到凶手。
周志斌很快又恢复精神:“不管怎么说,现在能有点线索也好,万一这个足迹的主人就是凶手呢!”
事情并不顺利,虽然查到了这个足迹,但是因为时间太长,唐青青和老刘头合作也没能在其他地方再次发现这个足迹的主人,无法追踪到他。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能获得的信息很少,虽然能分析出外貌特征,可也只能大概知道身高体重年龄性别等,并不能直接勾勒出凶手的模样。
茫茫人海之中,很难确定凶手是谁。
尤其是凶手是为了盗窃而来,这也意味着大概率他和死者一家并没有什么关系,也就难以从死者身边调查揪出凶手。
唐青青只能尽可能从这枚足迹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将凶手的大概形象勾勒出来,尽量缩小调查的范围,她还根据自己的推测画出这个人的背影图。
虽然只是个背影,却已经能看出很多东西。
唐青青和周志斌拿着背景图,一起去案发现场附近询问附近群众,看他们对这个背影是否有印象。
老刘头则不跟他们这么奔波,而是被调配到其他调查组去调查别的案件。
唐青青和周志斌跑了三天,一无所获。
周志斌递给唐青青一瓶冰可乐,自己猛灌了一口才道: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再找不到咱们就得放弃这一条线索。”
两人都很不甘心,却也不能把时间都耗费在这上面。
唐青青抿了抿唇没说话,安静地喝着可乐。
又是一天一无所获,两人只能打道回府。
今天似乎注定不顺利,两人坐的公交车不知怎么坏了开不动了,两人只能下车准备换车。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两人都饥肠辘辘。
周志斌提议道:“那家店味道很不错,咱们要不吃完再回去?”
唐青青没有异议,跟着周志斌一起进到一家小饭馆。
饭馆面积不大,看着有些年头,收拾得非常干净。
周志斌道:“这家葱油鸡特别好吃,你要不要试试?”
“我都可以,你看着点。”
周志斌现在跟她也混熟了,也就没客气,点了一荤一素一汤。 ↑返回顶部↑
周志斌:“终于抓住这家伙了!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物,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线索。”
唐青青却不得不提醒他:“别高兴得太早,这个足迹的主人只是有重大嫌疑,并不能确定这是凶手留下的。”
“啊……”周志斌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他们忙活这么久,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期间又有不少案子发生,这么下去只怕收回人手,将这个案子暂时放下。
这是谁都不想要看到的结果,可是现在破案效率比较低,遇到难以破的案子,也只能先暂时放到一边。
这并不意味着就将案子封存不再管,只要没有破的案子都不会放弃查明真相,有些案子甚至需要等十几年二十几年才能抓到凶手。
周志斌很快又恢复精神:“不管怎么说,现在能有点线索也好,万一这个足迹的主人就是凶手呢!”
事情并不顺利,虽然查到了这个足迹,但是因为时间太长,唐青青和老刘头合作也没能在其他地方再次发现这个足迹的主人,无法追踪到他。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能获得的信息很少,虽然能分析出外貌特征,可也只能大概知道身高体重年龄性别等,并不能直接勾勒出凶手的模样。
茫茫人海之中,很难确定凶手是谁。
尤其是凶手是为了盗窃而来,这也意味着大概率他和死者一家并没有什么关系,也就难以从死者身边调查揪出凶手。
唐青青只能尽可能从这枚足迹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将凶手的大概形象勾勒出来,尽量缩小调查的范围,她还根据自己的推测画出这个人的背影图。
虽然只是个背影,却已经能看出很多东西。
唐青青和周志斌拿着背景图,一起去案发现场附近询问附近群众,看他们对这个背影是否有印象。
老刘头则不跟他们这么奔波,而是被调配到其他调查组去调查别的案件。
唐青青和周志斌跑了三天,一无所获。
周志斌递给唐青青一瓶冰可乐,自己猛灌了一口才道: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再找不到咱们就得放弃这一条线索。”
两人都很不甘心,却也不能把时间都耗费在这上面。
唐青青抿了抿唇没说话,安静地喝着可乐。
又是一天一无所获,两人只能打道回府。
今天似乎注定不顺利,两人坐的公交车不知怎么坏了开不动了,两人只能下车准备换车。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两人都饥肠辘辘。
周志斌提议道:“那家店味道很不错,咱们要不吃完再回去?”
唐青青没有异议,跟着周志斌一起进到一家小饭馆。
饭馆面积不大,看着有些年头,收拾得非常干净。
周志斌道:“这家葱油鸡特别好吃,你要不要试试?”
“我都可以,你看着点。”
周志斌现在跟她也混熟了,也就没客气,点了一荤一素一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