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节(1 / 4)
“泄露军机,虽非十恶,但却是大罪,若在军中,无论是谁敢有此行为,早就被军法处置,张大人虽然没有真正领过兵,但这点简单的道理,应该也是能懂的。”
“陛下止罪于张軏一人,不曾连罪英国公府,已是念及河间王,定兴王累有功勋,缘何得寸进尺,挟功自傲?”
论辈分,张輗和李贤是同辈。
但是,别的不说,单是李贤那一身国公麒麟服,他说出来的话,份量就不是张輗可比的。
毕竟,人家是正牌国公,虽然没有世劵,但是地位在那摆着,至于自家的国公,还是十岁的小娃娃。
嘴唇动了动,张輗刚想反驳,上首天子的便已经开口。
不过,对于二人的争论,天子却并没有什么表示,甚至,都没有理会他们,而是直接对着文臣这边问道。
“金尚书,方才朱谦所说,张軏之罪行适用八议,你执掌刑狱,是何看法?”
第450章 挣扎失败
朝堂之上,很多时候,不予置评也是一种态度。
因此,当天子越过张輗和李贤的争执,直接问金濂关于八议的时候,其实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应该说,这一次的张輗,是真的在垂死挣扎。
搬出英国公府过往的功绩,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会引起文臣们的反感。
就像李贤所说的,虽然英国公府为国立下过大功,但是历代天子也深恩厚赐,以国公尊荣许之,世代相传,宠信不衰。
何况,张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国公,说破了大天,他不过就是一个英国公的亲族而已。
要是他承袭了爵位,这件事情还有的一辩,但是他不过三房的一个旁支子弟,还想拿祖辈的功劳护身,就有点过分了。
总不能因为祖辈立过功劳,所以后辈的所有子弟,犯了罪都处置不得?
所以,从上到下,对于张輗这次的行为,其实心中都有所不满。
因此,天子选择略过此事不提,群臣也装聋作哑,就当什么都被听见。
不过,有了李贤的一番辩驳,张輗的话可以当不存在。
但是,朱谦却的的确确是摆出了法条,搬出了大明律的,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八议之例,自古有之。
所谓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大明律首卷便记载了八议。
除十恶之罪以外,只要符合八议的条件,法司仅有审理之权,而无判罚之权,查明案情后,需上呈天子亲自定夺。
天子在处置之时,也当依照大明律规定的罪行最低处罚,从轻处理。
刑部尚书掌天下刑名之事,关于案子到底该如何判决,适用何刑,是否符合八议,自然是金濂最为权威。
事实上,当朱谦搬出八议的时候,这位老大人脸上就挂着一抹讥笑。
这件案子,虽然处理的快,但是到底也是经过了三司合议的,如果其中有不对的,他们早就提醒天子了,轮得到朱谦来说?
闻听天子垂问,金濂拱了拱手,道。 ↑返回顶部↑
“陛下止罪于张軏一人,不曾连罪英国公府,已是念及河间王,定兴王累有功勋,缘何得寸进尺,挟功自傲?”
论辈分,张輗和李贤是同辈。
但是,别的不说,单是李贤那一身国公麒麟服,他说出来的话,份量就不是张輗可比的。
毕竟,人家是正牌国公,虽然没有世劵,但是地位在那摆着,至于自家的国公,还是十岁的小娃娃。
嘴唇动了动,张輗刚想反驳,上首天子的便已经开口。
不过,对于二人的争论,天子却并没有什么表示,甚至,都没有理会他们,而是直接对着文臣这边问道。
“金尚书,方才朱谦所说,张軏之罪行适用八议,你执掌刑狱,是何看法?”
第450章 挣扎失败
朝堂之上,很多时候,不予置评也是一种态度。
因此,当天子越过张輗和李贤的争执,直接问金濂关于八议的时候,其实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应该说,这一次的张輗,是真的在垂死挣扎。
搬出英国公府过往的功绩,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会引起文臣们的反感。
就像李贤所说的,虽然英国公府为国立下过大功,但是历代天子也深恩厚赐,以国公尊荣许之,世代相传,宠信不衰。
何况,张軏又不是正牌的英国公,说破了大天,他不过就是一个英国公的亲族而已。
要是他承袭了爵位,这件事情还有的一辩,但是他不过三房的一个旁支子弟,还想拿祖辈的功劳护身,就有点过分了。
总不能因为祖辈立过功劳,所以后辈的所有子弟,犯了罪都处置不得?
所以,从上到下,对于张輗这次的行为,其实心中都有所不满。
因此,天子选择略过此事不提,群臣也装聋作哑,就当什么都被听见。
不过,有了李贤的一番辩驳,张輗的话可以当不存在。
但是,朱谦却的的确确是摆出了法条,搬出了大明律的,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八议之例,自古有之。
所谓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大明律首卷便记载了八议。
除十恶之罪以外,只要符合八议的条件,法司仅有审理之权,而无判罚之权,查明案情后,需上呈天子亲自定夺。
天子在处置之时,也当依照大明律规定的罪行最低处罚,从轻处理。
刑部尚书掌天下刑名之事,关于案子到底该如何判决,适用何刑,是否符合八议,自然是金濂最为权威。
事实上,当朱谦搬出八议的时候,这位老大人脸上就挂着一抹讥笑。
这件案子,虽然处理的快,但是到底也是经过了三司合议的,如果其中有不对的,他们早就提醒天子了,轮得到朱谦来说?
闻听天子垂问,金濂拱了拱手,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