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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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想象得到一个人物从你笔下的世界中逐渐活过来,并且走进你的生活吗?你一定无法想象。
  “说实话我有些记不清这件事情是从何时开始的,只记得几个月前突然有个自称s教授的陌生人打电话来询问我的身份。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得到我的联系方式的,当然很可能是在网络上,虽然我不记得是否曾把电话号码放在上面,但想要找到我的电话应该不会很难。在确认过我的身份后,他便问我想不想参与一个很有趣的实验。我以为是一种新的骗术,便兴起玩弄的兴趣。谁知沟通一番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不是骗子,而是一个组织的成员。
  “组织的名字叫什么信力会,据说是国外一个历史悠久的民间研究机构。我当然从没听说过这个组织,对于他们的什么实验我连听听的兴趣都欠奉。但是正要挂断的时候对方提出的一个问题却一下撩拨起了我的好奇心。
  “他问我:你想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灵魂吗?
  “你知道我一直都对这个事情充满好奇心,却苦于无法尝试,他这样问自然戳中了我的兴奋点。随后他便向我说明这个实验正是为了证明灵魂的存在与否。接下来那人和我聊得很愉快,他好像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每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里。这样聊了大约一个小时,我开始对他们的实验越来越感兴趣。
  “这个实验项目叫作‘造神’,我不知道为何他们会取一个如此奇怪的名字,或者这个名字本身就代表着另外的含义。
  “我最后自然答应了参与这个实验项目。当然不是出于什么科学研究的奉献精神,而是他们开出了一个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的价码。那真的是无法拒绝,因为那么多的钱就算我不吃不喝写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到。我当时想别说是让我写一个故事,为了这些钱,就是去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恐怕我也能做得出来。当然,对于他们的慷慨我还是保留着一些怀疑的,不过当他们给了三分之一的预付款之后我彻底不淡定了。
  “当我看到那些钱真的汇到我的账户里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心神恍惚。就这么一个电话,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变成了百万富翁。这简直匪夷所思到极点。
  “我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物,居然连面都不见,只凭一个电话就能调动这么多的钱。
  我曾笑着问他:难道就不怕我突然卷了钱跑掉吗?谁知对方却只是嘿嘿冷笑,并不答话。想必有很多招术来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
  “既然是合作,自然要有些合同、协议之类的凭据。第二天我便收到了一份快递,里面是厚厚的一叠合同文本。我看了一遍,都是些保密条款之类的东西,钱款金额、交付日期也都丝毫不差,我便签了名字,照着发件的地址反寄回去。
  “虽然看他们合作之意甚为诚恳,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签订那合同之前我便另行复印了一份装在一个档案袋中以备不测。我想对方想必也知道我会留下备份,为了避免对方将手里的证据盗走,我就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
  于朗听到这里的时候自然知道薛沐所说的隐秘地方就是那块地板的下面。想想当时若不是自己阴差阳错地碰掉那本厚书使其恰好砸在那块地板上,想必再如何机变百出的人也找不到。
  转念一想,自己即使找到了又能如何呢?还不是被潘明那厮夺去了。这样说来,倒不如当时没找到的好。这样今时听到薛沐的提醒便能保住这重要的证据。于朗心中盘算着,cd依然播放着。
  “随后我便按照对方的要求构思了一个故事,然后将故事大纲发给对方审阅。很快对方便告诉我他们对这个故事大纲很满意,我只需照着故事大纲写就可以。不过要保证每日都要写完一定字数的内容,写完后无论多晚都要发到对方指定的一个邮箱中。根据对方的要求,我要将这个故事设置得既复杂又庞大,而且所有一切都力求真实详尽,目的就是让读者读起来有代入感,觉得虽然是故事但却真实可信,更进一步将故事和现实混淆,令其觉得阅读的并非故事而是纪实。
  “这样的要求不可谓不高,世界上会写字的繁多,写得出好文章的更数以千万计,但要论能将故事讲到妙至毫巅的却恐怕不是很多。我自问故事讲得不错,但却也不敢夸口能够达到他们所要求的地步。当然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真若能达到这样的地步,恐怕在描写故事技巧方面就能够更上一层了。
  “就这样我开始夜以继日地写作。每日都在思考故事情节、人物设置之类的东西。为了使故事显得真实可信,我将自己设为故事的主人公,身边的一切物品、角色、事件无不从现实中选取。每一条街道、每一座建筑、每一件物品全都是真实存在的。嘿嘿,说到这里要和朗哥你说声抱歉,未曾得到你的允许就将你也拖进这个故事中。不过你放心,我自然不会将你塑造成一个大坏蛋的,但想必你也未必肯当一个打酱油的龙套角色,既然这样的话,我只好先给你设了几处伏笔,以期故事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把你重用起来,怎么样,兄弟还算够义气吧!哈哈。”
  这几段话薛沐说得非常欢快,他录下这段话的时候恐怕已经料到了自己的下场。前面语调凄凉至极,但此刻却心境一改,显然他对自己的这个故事相当钟爱。
  于朗看过薛沐的故事,自然知道自己在故事中已经出现过,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但看薛沐的意图确实埋了不少伏笔在自己的身上。不过截止薛沐死亡,故事中的于朗显然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而已。一想到这个故事就此中断,虽然于朗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但仍不免心中悲痛。
  “你知道吗?这个故事确实和我曾经写过的不一样,它是如此独特,独特到我偶尔会觉得它已经和我的现实生活融为一体,我只是在记录而不是在讲述。这样的体验让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我可以把一些生活的细节都写进去,这在我以前所写的故事中是不可能体会到的。
  “这种奇妙的感觉一直紧紧攫着我的身心,我恨不得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个故事当中。随着故事的一点点发展,情节的一步步推进,人物在我的笔下变得更加丰满鲜活。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真的活过来了,就活在我的周围。我当然知道这是我的幻觉,但每当这种幻觉产生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成为了神一样的人物,对,你没听错,就是神。一念生,万事万物皆凭空而出;一念灭,整个世界湮灭无踪。对于我的故事以及我故事中的人物而言,我就是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就是神,因为他们的命运都在我的掌控中。你不知道这样的感觉有多么美妙,一切尽在掌握中,所有的事情都逃不出你的思想。无论他们是欣喜怒怨,还是悲嗔淡漠,都控制在我的笔下。当然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也感同身受,就好像我把自己的精神分裂成无数,赋予给每一个人物。你恐怕很难想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如同灵魂附体一样。在我的故事中,我把我的灵魂附到他们身上,然后通过他们来感知这个世界,同时也随着他们的喜而喜,悲而悲。
  “我一直沉浸在这样的体验中乐不思蜀,这也就是我一直都未曾和你联系的原因,因为我舍不得出来,舍不得抛却那种神的角色,舍不得失去那种控制一切、随心所欲的感觉。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我甚至怀疑我会一直沉湎在这些幻觉中,无法自拔,甚至真的精神分裂。
  “虽然那是一件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但却让我时而欣喜若狂,时而惊骇莫名。当时我甚至真的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不过经过再三确认之后我发现那不是幻觉,而是事实。
  “那时已经是我开始写这个故事的一个月以后,网络上已更新了至少有十多万字的内容,点击率也已经增加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数目。当然所谓点击率自然不是我所看重的,我看重的是读者的反应。令我欣慰的是效果非常不错,我起初的目的是尽可能地让读者相信,而当时已经开始有很多读者众口一词地认定我所讲的故事就是事实。因为那些历史,那些人物,那些属于这座城市的记忆全都无比真实。有些人甚至已经开始考据,对于白灵妃、对于历史上的白氏家族,当然反对者也不在少数。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于我而言都是我想达到的效果,争论得越激烈,范围越广,就越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故事。这也是合作方的要求之一。
  “你知道我向来有些宅,自从开始写这个故事就更少出去了,偶尔出去也是到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等生活用品。事情就发生在超市购物的过程中。当时我正在食品区选购一些食物,转头四顾间却猛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女子,似乎正站在一个货架前挑选着什么东西。虽然那不过是个侧影,但却让我心中猛地一跳,就像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骤然相逢。我一怔,脑海里下意识地去搜寻能与这个身影对应的人,但就在这恍惚间,定睛再去寻找的时候,那女人却消失无踪,宛如从未出现过一样。
  “结完款出来的时候我还在想究竟有哪个昔日的朋友竟然能在我的记忆中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我从小到大虽然有几个朋友,但大多数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出记忆,重归陌生。能够让我看到一个侧影就产生熟悉的感觉的几乎不可能,更别提她还是一个女人。想来想去也未曾想出来一个合适的人选。正在我纠结时猛地一个名字跃出脑海——白灵妃。
  “我终于知道这个侧影为何会如此熟悉了,我每日都会在脑海中构想无数次,她的容貌、性格、言行举止都出自我的设想,又怎能不熟悉呢?当我想到白灵妃的时候我自然不会真的认为我在超市见到的就是白灵妃,那只不过是一个身材比较相似的女人而已,谁会相信一个只存在故事中的人物会出现在现实中呢?
  “我暗骂自己笨蛋,但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件怪事,物品袋中竟然有一些东西不是我的。那是一个粉色的泰迪熊玩偶,大约只有巴掌大小,另一端有一个亮晶晶的钥匙扣。
  我有些发怔,因为我想起那个酷似白灵妃的女人所站的那个货架摆放的就是这些毛绒玩具。我从一堆泡面和方便食物中翻出超市的购物票,从头查到尾,但却没有发现这个玩偶的结款记录。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诡异性,首先是看到一个和故事中的人物酷似的女人侧影,然后一个莫名其妙的女性玩偶出现在我的物品袋中。这当然不能说明什么,或许只是一个巧合,收银员放错了东西而已。但我却隐隐感觉到事情没那么简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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